关于做好2011年度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1-08-15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 2011年4期
关于做好2011年度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局《关于印发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11〕121 号)以及 2011年3月国家局与省(区、市)局签署的《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中已明确要求,2012年2月底前,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不能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的企业不得承担基本药物配送工作。为认真贯彻上述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①高度重视,周密安排;②加强增补基本药物的药品电子监管;③进一步加大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力度。详情请登录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4/63577.html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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