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是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任务
2011-08-15卢湘江
□ 卢湘江
《十二五规划纲要》强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是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任务。
一、深刻把握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但还不完全适应国家战略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新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深刻分析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准确把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新时期国防科技工业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十二五”对国防科技工业而言,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5年。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动自主创新、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对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也为军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结构、提升能力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科技和工业的基础,是国民经济的脊梁,是提高国防实力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支撑。没有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就没有强大的国防。“十二五”时期,国防科技工业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使自身发展战略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紧密衔接,努力实现新的发展。
国防建设的新任务对国防科技工业提出新要求。未来5年,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将加快步伐,“建设一支信息化程度较高、初步具备现代军队组织形态基本特征的新型机械化部队”的新目标,“军事安全、武器装备机械化信息化复合发展、军队转型和使命任务拓展”的新任务,对国防科技工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军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已经进入了由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型新的历史阶段,体系结构愈发复杂、专业区分日趋精细、内容范围更加广泛,国防科技工业必须主动适应这种趋势变化,积极为抢占战略主动权和长远发展创造新的优势。
国防科技工业要为国民经济建设作更大贡献。“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防科技工业在完成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同时,也要发挥高新技术的产出和溢出效益,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技术先进,经济总量已突破了万亿元大关,要在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在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努力推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通过提高科研和制造水平,拉动国家基础工业的发展。
国防科技工业要坚持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立足国民经济基础,进一步完善“小核心、大协作”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一方面,要发挥军工的技术优势,推进军工技术向民用转移;另一方面,要利用全社会的优势资源,将民口的先进技术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所用。近年来民用领域技术发展很快,很多好的技术完全可以为军工所用,但这些技术或能力没有被及时发现和扶持,最终被跨国公司吃掉。要引导军工核心骨干企业,善于发现和利用民口的先进技术和能力为国防建设服务。
二、深刻认识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方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几个鲜明特点:国防科技工业实现了由政企不分向政企分开的转变,实现了由自我封闭、自成体系向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转变,实现了由高度计划的体制机制向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体制机制的转变,实现了由“小而全”、“大而全”向“小核心、大协作”的转变,实现了由“吃大锅饭”向参与市场竞争的转变,实现了研发生产由完全仿制向引进技术再创新和自主创新的转变。但总体上看,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机制改革不充分,还存在传统计划色彩,创新能力不够强,专业化分工程度不高,需要努力实现增长方式向质量和效益的增长转变。法规、政策、制度建设还需要完善。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运行机制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国防科技工业基础和能力还不足,距离建设先进国防科技工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原始创新少。基础设施薄弱,人才队伍形势不乐观,吸引保障人才的机制不完善。有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不平衡,影响了职工从事国防事业的优越感、荣誉感和积极性。
军工经济运行质量偏低。国防科技工业近些年发展很快,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工业平均水平,这与国家加强武器装备建设和对军工企业实行改革脱困的支持有关。但军工经济运行质量偏低,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部分企业是耗能大户和污染大户。
三、积极推进转变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方式
“十二五”时期,国防科技工业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继续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和能力结构调整,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深化改革,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奠定坚实基础。
要继续推进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九五”以来国防科技工业走的是应急式、扩张式的发展路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实现国防科技工业由跟随能力型、基础保障型向自主引导型的转变。“十一五”国防科技工业实施了转型升级战略,“十二五”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继续深入推进国防科技工业转型升级,并赋予转型升级新的内涵,明确新的目标任务。“十二五”我国将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即转变工业发展方式,加快实现由传统工业化道路向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全面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促进工业结构整体优化升级。作为国家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科技工业要按照工业转型升级的要求,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能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要扎实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国防科技工业的基础是科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坚持把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要加强基础研究和预先研究。科学技术研究有自身的规律,如产品设计必须与企业结合。如果不加区别地强调科研与生产结合,离开生产、产品背景的基础研究会进一步弱化。要进一步明确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功能定位,推动产品设计所与企业结合,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重视和解决目前基础性研究院所存在的过度市场化的问题。
要深入研究新的能力结构调整。进一步建立完善“小核心、大协作”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要抓紧实施新的能力结构调整。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强化并提升总体设计、总装、总调、总试能力,形成真正“小核心”;二是对放开的一般配套的加工制造能力,实行专业化重组,开展专业化生产、竞争、协作。要重点控制总体设计研发、系统集成、总装总调的能力,建立二三级配套技术和产品名录,按照重要程度分层次向社会放开能力,形成“大协作”格局。加强武器装备协作配套体系,要推动由纵向配套体系向横向协作体系的转变。
要深化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改革。要把院所改革、企业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改革的重点。要改变调整军工集团公司的考核方式,军工企业不能以做大为唯一目的。要加快推进军品定价制度改革。科研院所改革势在必行,要研究提出适合我国国情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特点的改革思路。
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尽管国防科技工业最近几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要有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感,挖掘并形成转变发展方式的动力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转变发展方式有实质性进展。转变是全方位的,要在观念、模式、方法上实现转变,从政府、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各个层面推进转变。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是国家行为,政府要加强法规、政策的引导,为企事业单位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指导、支撑和保障。国防科工局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运行机制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实现决策、监督、执行相协调;要履行好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的职能,重视核心能力的评估和监管;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处理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和中介组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