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
2011-08-15丁黎明朱海英
丁黎明,朱海英,钱 爽
绍兴市标准计量情报所(绍兴市标准质量事务所),浙江 绍兴 312071
1 深化认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是进一步认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基础作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对产品质量检查的主要方式,是当前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有重点地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和用于评价的产品质量指数代表品进行抽查。通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统计、分析相关监督抽查结果及相关数据信息,反映产品质量现状,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有序进行,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政府产品质量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是进一步认识监督抽查在日常产品质量监管中的作用。近年来,质监部门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精心设计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载体,创新推进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以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如积极开展产品质量区域监管模式探索,深化行业产品质量分析,重点产品专题分析等举措。而在一系列产品质量监管创新工作中的,作为监管对象的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品质量数据信息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产品质量的定期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就可以为上述措施的制定、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如在监督抽查中发现某一类产品、某一行业的产品合格率偏低,可以立即组织开展分析研究,组织专题研讨,直至开展专项整治,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通过抽查,若发现质量指数及批次合格率降低至一定范围,即可启动质量预警措施;
三是进一步认识产品质量抽查在稽查执法中的作用。执法稽查是质监部门重要职能,是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维护合法企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直接手段。而通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的分析,可以进一步查找质量问题产品和企业,摸索产品质量问题的规律,从而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执法监督专项抽查,进一步提高稽查执法效率和针对性。可以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从另一个角度发挥了发掘执法稽查案源的作用。
2 当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状
一方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近几年来,尽管各级监督抽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监督抽查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监督抽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工作日趋规范,有力地促进了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但不可否认,监督抽查工作个别环节上,还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在检验检测报告有时会出现人为造成的错误,甚至严重数据质量问题;检验数据信息的规范性不够;外报的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质量不够高,分析力度不够,存在应付现象等等。总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另一方面,当前社会的产品质量现状,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抽查更加有力、有效。特别是近几年来苏丹红、毒咸鲞事件、三鹿奶粉等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对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无论是作为产品质量监管的直接手段,还是作为构建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产品质量预警体系的基础,面临着更高的要求。但就目前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状而言,监督抽查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计划实施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监督抽查后处理的规范性、影响力以及监督抽查工作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的贡献率,尚需要进一步提升。
3 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督抽查工作机制
全面深化推进监督抽查工作,重点要做好3篇文章:
1)着眼于科学、合理和协调,完善计划编制环节。完善监督抽查计划编制,必须注重每季协调,理顺三级计划的互联互补关系,突出工作绩效,有理有据地用足用好专项资金。必须重点体现五个调整:一是调整抽查模式,从原来以定期监督抽查为主、专项监督抽查为辅,逐步向定期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并重转变,减少评价性的定期监督抽查数量,加大专项抽查力度,提高专项抽查水平;二是调整抽查对象,突出准入产品、较大风险强制性标准产品、质量不稳定区域性产品和有潜在危害产品作为抽查的重点;三是调整抽查时间,打破原有按季定期抽查的固定模式,选择部分产品开展因需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四是调整抽样方式,坚持和完善抽检分离制度,适当开展流通环节抽样,以弥补生产领域抽样对产品实际质量状况反映的不足;五是调整抽查频率,对不同质量信誉度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实行抽查频率的差异化,有针对性地加严加密对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督抽查,注重抽查产品和企业的代表性、覆盖面,杜绝重复抽查,避免抽查空档;
2)着眼于能力、质量和效率,夯实计划实施环节。要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在监督抽查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障计划实施的真实性。一是要推动技术机构能力提升。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技术机构的联系与协作,强化对技术机构的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重视抽样人员上岗培训,组织检验机构根据承检情况及产业特征,开展高质量的检情分析,努力建设一支懂技术、懂政策、懂法律,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质量监督抽检队伍。要从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出发,引导技术机构不断提升和完善技术检测保障能力,努力实现产品质量安全指标“检得快、检得出、检得准”;二是要加强工作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梳理完善监督检验工作规范,督促技术机构全面实施抽检分离,大力倡导盲样检测工作方法;认真研究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把监督抽查的重点环节与具体要求纳入考核内容,建立起细化、量化、硬化的考核体系,强化抽样、检验等重点环节过程监控,以常规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并定期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促进监督抽查工作质量的不断提升;三是要严格落实监督检验责任制度。督促承检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抽查工作质量责任书,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和责任,严格内部管理,确保工作规范,数据准确,确保任务完成的可靠性、时效性和公正性,不断提升承检机构对质量监督行政监管的贡献率。
3)着眼于规范、公正和影响力,严格后处理环节。监督抽查后处理是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影响力,增强监督抽查威慑力的重要环节,后处理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监督抽查工作成效。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做好后处理这篇文章。一是建章立制,增强后处理工作的规范性。要根据最近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3号)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在全市多年来实施国家及省、市、县四级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实际,及时修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明确市、县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后处理工作质量和规范性。二是加大力度,增强后处理工作的影响力。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处罚、召回等后处理措施,对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主动召回直至实施强制召回,严厉处罚不履行召回义务的企业。对存在直接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采取监督销毁和无害化处理措施,确保不造成社会危害。三是强化责任,增强后处理工作的有效性。依照产品质量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程序100%完成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如期上报后处理结果。定期对各县级局承担后处理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1]如何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