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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形态的基本特征及其研究价值

2011-08-15李品萦韩效峰

科技传播 2011年9期
关键词:电视节目受众思维

李品萦,韩效峰

吉林省辽源市广播电视总台,吉林 辽源 136200

任何一种新的理论从最初的诞生到逐渐被人们所接受,既无法回避理论建树者——主观世界观照的着眼点,也不能脱离理论对应物——客观世界归属的落脚点。而从考量这两个重要“支点”的强度入手,又往往成为人们对某种理论基本特征的把握和价值判断的切入点。

研究电视节目形态研究,为人们确立了一种全新的电视观。对于解决主动跟进电视“视觉转向”步伐,积极地适应“景观化社会”的需要等问题,都具有深刻的理论认识价值和积极的实践应用价值。

1 对电视节目形态基本特征的把握

电视节目形态是什么。它的现实存在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它表现出来的显性特征有哪些,将如何对其进行正确地把握?这是应用电视节目形态研究成果,解决电视发展现实问题的基础。

1)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节目现实存在的常态在线。电视节目的形态,是一种时空存在。它是在遵循电视节目生产规律的基础上,凭借某种内在机制运行、调节和规范,保持出它在现实传播时某种实时的常态。

电视节目形态的常态在线,是传播主体与受众客体共同建构起来的,是相对稳定的电视传播在线所呈现出来的具象显示。电视节目形态的常态在线,是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在一定时期内,磨合出来阶段性的保证双方达成默契的产物。

2)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节目成立成长的生态指标。电视生态学研究证明,电视节目的生态需求决定着电视形态的进化与进位。换句话说,电视节目形态实时所体现出来的综合状态,也就是这个电视节目最具体最直接的生态指标。

电视节目形态的每一步、每一次和每一轮必要或必须的进化,都促进了它向其适应生态环境的目标要求逐步实施演进的进程。电视节目形态的每一次成功进位,就昭示着它实现了一次新的跃升,并且成为新的生态指标。

3)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节目演进嬗变的动态过程。既不可以把电视节目形态当成一种一成不变的静态;也不能够将其视为一种一劳永逸的一种固态。电视节目形态是一个在不断实施演进、逐渐呈现嬗变的动态过程。

电视节目形态的时间存在是一个流动体系,它是一个由成立、成长、和走向衰落或更新换代的时间流程。电视节目形态的空间存在是一个变动的符号印迹,在这个符号印迹中节目形态是它在空间里“现世”生态的显在标志。

4)电视节目形态是电视技术手段整合总成的结果。电视的本体是一种技术存在,电视节目的形态承载物质是以技术为中心而表现出来的:电视节目形态不存在离开技术的思维和行为。是技术手段赋予了电视节目形态以生命;是技术手段给予了电视节目形态文化重构可能。

电视节目形态除了技术的客观存在之外,其他的都是假定性和虚拟性的存在;电视技术的魅力在于它可以在其建构节目形态的“场”上,打破其他文化固有的疆界,通过整合总成运动,重构电视节目形态的本体组织。因此,技术是电视节目形态演化、变化的“基座”。

2 对电视节目形态研究的价值判断

电视节目形态研究及其它所揭示电视观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它不仅为解决当前困惑电视生存境遇的主要问题做出了正确答案,而且也指明了未来电视创新发展的前进方向。

1)电视节目形态研究是适应“视觉转向”现实需要的必然选择。电视节目形态研究的方法,为什么可以成为解决今天电视节目创新与发展问题的必然选择呢。这里我们不妨从“形态”的字面上,先作一点咬文嚼字地粗浅的理解。一方面,从词义上研究“形”和“态”组成这个词,我们发现它们殊途同归地都定位在“样子”上面;另一方面,“好看”与“不好看”这两个对立词组已经成为业内人士和广大受众评论电视节目优劣的一个通行用语。那么,用一句通俗的语言来表述,是不是就可以说先进的电视节目形态就是电视节目的一种“好看”的“样子”。 “好看”的“样子”和“样子”要“好看”,是电视节目形态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而且它也很正常地成为以“视觉优先”,“受众本位”为标志的这个“影像时代”解决电视节目创新发展问题的最佳途径。

2)电视节目形态研究是解决“影像思考”现实课题的重要方法。电视在我国刚刚兴起之时,无论是传播者、还是电视受众乃至整个社会,均按照既有的思维范式和传统的“视觉定势”去看电视,人们将“心目”的关注点都集中在电视这种工具,究竟都能“播什么”,在传统思维定势和固有视觉习惯的先验下,把人们想象得到的、没有想象得到的,凡是能播的,只要播出去了,传受双方也就分别满足了新鲜的“传”奇之功和新颖的猎奇之望。

进入21世纪,社会景观化变得越来越直观越来越显见,也就越来越有目共睹。这一切既极其有效地激发了电视传播者进行“影像思维”的传播热情,也极大地提升了电视受众运用“读图思维”的接受水平。于是不期而遇地领略了“景观真奇妙”的人们,开始注意再现“景观世界”的再现手段,因此,再也无法满足于“播什么”的初始水平上了,人们开始主动研究并且自觉追求“怎么播”的问题了。此时,我们再继续沿用以文字思维为表征的“内容为王”和以传统为坐标的“形式要求”等方法论,去研究和解决今天电视节目的创新和发展问题,显然是无能为力的了。

3)电视节目形态研究是克服电视 “疲态”效应的有力武器。中国电视荧屏上现存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由于某种惯性机制和潜在规则的使然,几乎每天每日都有“造作”出来的东西引领潮流;“挺秀”的模版几乎无处不在地吸引人们的眼球,电视荧屏在不断地上演换汤不换药的“同质化”喜剧:“跟风”成为趋势,“克隆”成为取向;老栏目退场,新栏目开张,你方唱罢我登场。我们透过这些表面上热闹繁华景象、很容易看到的是:某种无奈的困顿感在电视传播圈子里流行,厌倦的疲劳感在电视受众中间滋长。在喧嚣的媒介活动中,再也无法掩饰中国电视普遍存在的“疲态”现状。

这种普遍存在的“疲态”主要体现在:一是电视节目形态编码的类型化;二是“影像思维”的简单化;三是节目元素组合的同质化;四是品牌经营理念的浅薄化。究其实质是一种创造力缺失的表现。无论是从创新机制上着眼,还是由体制改革方面入手,归根到底“解铃还须系铃人”,最终还都离不开“电视节目形态”这一电视节目“质”的综合表现。

克服中国电视 “疲态”的现状,营造一种和谐的生态环境,焕发中国电视的创造力,促进中国的创意产业步入良性发展,都需要运用电视节目形态研究及其成果——这个有力武器来完成。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电视节目形态的研究既可以说成是“景观社会”呼唤出来的产物,也可以说成是中国电视“疲态”的现状应召出来的结果。

[1]孙宝国著.中国电视节目形态研究[M].新华出版社,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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