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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前夕刘少奇论新民主主义社会

2011-08-15雷小倩

党史文苑 2011年11期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刘少奇资产阶级

雷小倩

(延安大学 陕西 延安 716000)

1948年9月,中共已经掌握了包括陕甘宁在内的大片根据地,中共战略反攻的三大战时机正在成熟。中共开始考虑解放区和新中国成立后的建设问题。9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开始比较集中地讨论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和政策问题。”[1]刘少奇在会上明确指出:新民主主义建设“是个新的问题,要弄清楚”,总方针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中已经讲过了,还要在新的情况下,新的问题上进行“具体系统地讨论”“有系统地搞出点东西来,不然又可能犯‘左’倾或右倾错误”[2]。12 月,刘少奇再次强调:尽管革命尚未取得最后胜利,但从现在开始考虑新中国的建国问题很有必要,“新民主主义国家建设就要开始了。我们现在需要讨论如何来建国?建一个什么样子的国?”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和使命感,从九月政治局会议开始,刘少奇对新民主义社会建设中的多个问题进行了思考,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认识成果,这些成果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论。

一、资本主义经济的必要性

在《新民主主义论》里,毛泽东精辟地分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允许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的原因。他指出:“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而且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3]毛泽东的话包涵了两个方面的层进关系,一是资本主义相对于封建主义是一种进步的生产方式,二是中国共产党人正要利用资本主义生产的进步性,为两半性质的中国创造进入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在他看来,上述两个方面是在新中国的建国历程中允许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的理论根据。

但是,毛泽东上述思想并没有被全党同志很好地理解和执行。在1948年9月之前,我们很少能看到其它领导人对新民主主义中的资本主义经济作跟进式研究。这显然与当时所处的复杂的战争环境,每个领导人所肩负的任务各不相同有关,但也与这一思想没有被高级干部很好地理解和关注有关。直到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甚至还讲:“为什么应当采取这样的经济政策而不应当采取别样的经济政策这个问题上,在理论和原则上,党内是存在着许多糊涂思想。”[4]各地用农村斗地主的经验来接管城市,不断发生冲击民族工商业的破坏性事件就不足为奇。“八路军收复河北、山西进陉、阳泉等工业区时,就曾发生乱抓物资、乱抢机器的现象”。1947年11月“攻克石家庄时,仍发生乱拿东西,开始是搬取公物,后来发展到抢私人的财物,还鼓励城市贫民去拿,以至不得不实行戒严”;1949年2月,“济南调查组的《材料之七》记载,店员、工人要求分店散伙……最近据说已有一家银号分了,是店员自己自动搞的,并已私下了结。 ”[5]

这些现象引起了刘少奇的高度重视。从1948年事9月起,他花费出很大的精力研究和宣传新民主主义论,尤其关注和宣传了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总结苏联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认为不能过早消灭资本主义。刘少奇指出,过早消灭资产阶级很困难,而且苏联的经验也证明,消灭了以后还要把资本主义请回来。作为后发展国家,苏联的教训应当引起注意。

二是中国工业基础落后的现实决定了要发展资本主义。“其工业生产是在全国胜利后,顶多占国民经济的百分之十至二十”。“正因为这一部分数量很小,困难就来了,为什么不能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即由于此”。[6]这一论据是对毛泽东中国两半国情论的一个重要补充论证,得到了毛泽东的赞同。毛泽东当时就插话说,连资本主义工业在内,整个近代机器工业的生产量顶多占百分之十至二十,光是国家经济还不会有这样多。[7]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强调,工业占百分之十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百分之九十左右是中国在革命时和革命胜利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天津讲话中,刘少奇进一步阐述:“我们国家生产不发达,生产落后,今天不是私人资本主义工厂太多,而是太少。现在不只是私人资本主义可以存在,而且需要发展,需要扩大。 ”[8]

三是从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看,中国的资本主义正处于青年时代,对发展生产力有重要作用。刘少奇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划分阶段入手,认为中国的资产阶级尚处“在青年时代,是有进步性的,它对生产力的提高是有功绩的。今天在中国正是资本家建功立业的时候。中国的资产阶级,不是老年的、腐朽的、反动的,而是青年时代,还能够发展”[9]

刘少奇提出的“中国资本主义处于青年时代”和“资本家是个生产力”这两个观点,是他从中国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而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他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一个杰出贡献。

四是发展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接管工作中“左”的做法,引起了资本家的普遍恐慌,有些人关门停业,有些准备卷资逃跑。据统计,当时天津私营企业开工率不足30%。针对资本家担心剥削越来越多,罪恶越来越大的思想,刘少奇在天津讲话中指出:“你们把工厂建立起来,用全力把工厂管好,对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你们是有功劳的。今天资本主义的发展,并不妨碍将来搞社会主义,相反,在有了更多的私人资本主义以后,实行社会主义就会更快一些。”[10]在讲话中,为了稳定资本家,刘少奇讲了现时的中国欢迎剥削,剥削不仅没有“罪”,而且有“功”的话。这些话后来被概括为“剥削有功论”,成为攻击刘少奇的一大罪状。对于天津讲话,邓小平这样评价:“我认为刘少奇同志的那些讲话是根据党中央的精神来讲的。那些讲话对我们当时渡江南下解放全中国的时候不犯错误是起了很好的作用的……因为右充其量丧失几个月的时间,而‘左’就不晓得要受多大的损失,而且是难以纠正的。所以,我认为少奇同志的那个讲话主要是起了很好的作用。”[11]

刘少奇从上述中国的落后国情、国际经验、促进生产力发展以及对社会主义的积极作用和意义四个方面,论述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重要意义。这些思想深化了全党对即将到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性认识。从实践看,这些论述不仅在遏止急于消灭资本主义的“左”的错误做法方面,而且在稳定资本家,促进生产发展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标准和主要矛盾

毛泽东没有明确的提出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标志,但是从其著作看,毛泽东倾向于以新政权的确立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开始的标志。“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毛泽东把新政权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最鲜明标志,甚至把两者等同就能佐证上面的观点。

与毛泽东不同,刘少奇把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开始的标志,也就是说,什么时候反帝反封建的作务完成了,什么时候新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就确立了,反之还不能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在1948年9月初,刘少奇第一次提出自己的看法,“人民解放战争胜利以后,我们要实行土地改革,把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所有,以消灭封建主义。要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以消灭官镣资本主义。在完成这些任命的任务以后,我们就在旧中国的废墟上来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12]9月13日的政治扩大会议上,刘少奇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等到我们取得全国政权,取得上海和内地省份,民主革命的任务已经解决,民主革命的阶段已经结束了,封建势力没有了,帝国主义势力被赶走了,官僚资本也没有了,人民与这些东西的对立和矛盾也就没有了,这时候,主要的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劳动人民与私人资本家的矛盾。”[13]“完成的标志,是打倒国民党,完成土改,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根本打倒国民党还要一年左右;肃清封建主义,要五年到十年;没收官僚资本,也要二三年才能做完;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经济特权,也要几年才能做好。完成了这些任务,才是彻底胜利”。[14]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建设新中国的任务提前到来,1949年6月,刘少奇的认识发生了显著变化。“在推翻帝国主义及国民党统治以后新中国的国民经济主要由以下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由上述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的国民经济,我们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经济”。[15]认为新政权一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经济格局就形成,无异于在说新政权就是新民主义社会确立的开始。

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考察是与他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确立标准以及社会主要任务的认识联系在一起。初期刘少奇从自己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解出发,认为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势力均已被消灭,人民大众与之矛盾也不再存在。故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成为无产阶级与私人资本家的矛盾。从理论的设计上来讲,这是合乎逻辑的正确的论断。

但是奇怪的是,到了1949年6月,刘少奇在改变了自己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确立标准的理解后 (认为标志是新政权的建立),仍然坚持了自己对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提法。当然,对于处于新中国建立前夜(1949年6月份)的刘少奇,自然非常清楚新政权建立并不等于民主革命任务的彻底完成,既然民主革命的任务尚未完成,那么新社会的矛盾就应当是人民大众与三座大山的矛盾。为什么刘少奇还要提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私人资本家的矛盾呢?

原来,在1948年刘少奇提出新民主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看法后,很快得到中央特别是毛泽东的赞同,七届二中全会上决议认为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的国内的基本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 (后来正式发表的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对这一表述作了修改,增加了“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后”一语,对历史前提进行了限制。这个修改比原来论断准确一些)。因为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刘少奇就不好再来修正自己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矛盾的看法。

但是到了1949年7月,他仍然坚持认为,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虽已建立,民主革命却没有完成的条件下,即提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所以他在以中共代表团主要负责人身份写给斯大林的报告中写道:“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有它的外部矛盾与内部矛盾,有它的外部斗争与内部斗争。所谓外部矛盾与外部斗争,就是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及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和斗争。这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存在的,并且仍然是主要的矛盾和斗争。所谓内部矛盾和内部斗争,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内部各阶级间各党派间的矛盾与斗争。这在今后将会逐渐加紧,但与外部矛盾比较,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将仍然处于次要的服从的地位。”“有人说,‘在推翻国民党政权之后(在原稿上还有一句,或者说在实行土地改革之后”。正式稿删去了。——引者注)中国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便立即成为主要矛盾,工人与资本家的斗争便立即成为主要斗争’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一个政权如果以主要的火力去反对资产阶级,那便是或开始变成无产阶级专政了。这将把目前尚能与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赶到帝国主义那一边去。这在目前的中国实行起来,将是一种危险的冒险主义的政策。”[16]但在全国解放后,在土地改革运动基本完成的1952年6月,毛泽东明确指出: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国内的主要矛盾。这时,刘少奇又同意了这个论断,并没坚持致斯大林的报告中的观点。

通过上文的论述,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论:一是刘少奇建国前对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标准和主要矛盾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分析,形成了一些新的观点,这些观点尽管不成熟、不明晰,有些提法甚至前后不一,但极富创见,是这一时期推动全党进一步深化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认识的宝贵财富。

二是在考察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的思路上,刘少奇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它跟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任务联系起来思考,这使得他的认识有时更能接近实际。最典型的莫过于1949年7月的结论。后来我们知道,建国后前三年,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不是中央所提出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大众与三座大山的矛盾。单就这一点来讲,刘少奇最初对这一问题的探索是富有创见的。

三是刘少奇的党性原则。在1952年毛泽东提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后,刘少奇并没有坚持自己在1949年7月份的看法,这里面固然有很多因素,也不排除刘少奇对毛泽东个人权威的维护,体现出他个人有着极强的党性原则。

三、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和平竞争

资本主义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必要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府如何处理与资本主义的关系就成为至关重要的理论问题。在《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毛泽东提出对资本主义要实行利用和限制的政策,刘少奇在利用和限制之外,突出强调了与资本主义的和平竞争。刘少奇认为,既然新民主主义社会既有资本主义成份,也有社会主义成份,两者之间发生竞争就是不可避免的。“这些资本主义成分,即使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也必然要与国家经济及合作社经济发生竞争。”“用对待封建主义的办法来对待资本主义是错误的,那么对它实行什么办法呢?和平的经济竞争。”[17]在《新民主主义经济问题》《新中国的经济性质与经济建设方针》以及《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等多篇文献中,刘少奇不厌其烦地多次提到与资本主义的和平竞争问题。刘少奇为什么如此重视这个问题?

在刘少奇看来,这种和平竞争是一种挑战,关系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走向和成败。也就是说,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前景并非自然而然的按照理论的设计走向社会主义,如果无产阶级政策不对头,犯糊涂,则大量处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中间地带的其他如小生产等群体就会追随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已经建立的政权有可能重新被资产阶级推翻,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前景就是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这种竞争是贯串在各方面的,是和平的竞争。这里就有个‘谁战胜谁’的问题。我们竞争赢了,革命就可以和平转变,竞争不赢,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就被资本主义战胜了,政治上也要失败,政权也可能变,那就再需要一次流血革命。”[18]“我们不善于经营管理经济,不善于在经济上和别人进行和平竟争,那我们就会要失败,无产阶级对于国家的领导权就要被推翻。反之,如果我们有清醒的头脑,执行正确的政策,紧紧地团结了小生产者及其他劳动人民在自己周围并跟随自己前进,善于经营管理经济,善于在经济上和别人进行和平竞争,那我们就能胜利。”[19]

刘少奇多次强调和平竞争除上述原因之外,最为重要的是和平竞争的思想中包含了刘少奇一个大胆设想——就是要以和平竞争和赎买为桥梁来实现对中国的资产阶级的改造。刘少奇认为,在十到十五年与资本主义的和平竞争中,无产阶级动用一切有利因素同时避免不利因素的影响,逐步地在政治上孤立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削弱资产阶级,直至最后消灭资产阶级。“对待封建主义的办法来对待资本主义是错误的,那么对它实行什么办法呢?和平的经济竞争。十年、十五年以后,大势所趋,那时资产阶级愿意追随大势的,给予优待。”[20]“我们一方面允许他们在一定限度内赚一些钱,另一方面无产阶级要准备拿出一部分胜利品向资产阶级实行赎买,使他们没有叛变的可能性。”[21]刘少奇还分析了通过和平竞争和赎买对中国资产阶级进行和平赎买的可能性。他认为,中国资产阶级不同于苏联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时期有着与中共合作的经历,而且至今还保持着关系。特别是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决定了与资产阶级和平竞争和赎买的可能性。“按马克思的说法,一个阶级的消灭,要这样和平的消灭,一般不大可能,但由于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及世界社会主义的包围,这种可能是存在的”。[22]刘少奇甚至还估计了与资本主义和平竞争的时间,“中国如果没有突然的武装干涉,没有资产阶级的暴动,这种过渡可能是十年到十五年,这样对无产阶级有利”。[23]

如何赢得竞争胜利?在刘少奇看来,主要靠两条:一是政策的正确性,在与资本主义和平竞争期间,要避免犯各种各样“左”和右的错误。“要看清斗争的本质,防止在党内生长起右倾机会主义思想,也要防止过早消灭资本主义的办法,犯“左”倾错误”。[24]二是党员干部要钻经济业务,提升理论水平与经济管理水平。他在提到与资本主义竞争时反复明确提到了 “党员干部不善于经营经济事业,理论水平不高”这一点。

虽然刘少奇的和平竞争论带有列宁过渡时期理论的深深印痕,但是无疑包含着理论创新的成果。列宁认为,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有一个过渡时期,在过渡时期,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谁战胜谁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特别是此阶段的小农经济每日每时都在自发地产生着资本主义。从刘少奇关于与资本主义进行和平竞争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强烈感觉到刘少奇不论是从话语上,还是论证思路上都深受列宁过渡时期理论的影响。

但是,刘少奇这一理论创新价值不容低估。与列宁和毛泽东相比,刘少奇把过渡时期与资产阶级的改造联系起来,强调对资产阶级的改造要用经济的办法而不是行政的手段。毛泽东和刘少奇比较一致的看法在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不能立即对资产阶级开火,要允许其存在十到十五年(后来讲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毛泽东曾在跟刘少奇谈话时,两次插话说:“到底何时开始全线进攻?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十五年”。[25]但是,毛泽东与刘少奇一个明显的不同在于,毛泽东允许资本主义存在十五年之后要对其进行全面进攻,即没收。但是刘少奇则强调的是通过十五年的和平竞争,逐步地削弱资产阶级,在资产阶级实力下降,无以为继时,采用赎买的政策一举消灭资本主义。联系后来对资本主义的改造看,刘少奇这一探索对后来最终确定资锄阶级改造政策功不可没。

四、关于建立消费合作

通过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进而引导农民逐步走向社会主义是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的共同思想。刘少奇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根据组织农民的实施阶段不同,明确地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合作社分为两大类,“一是由小生产者组织起来的生产合作社:二是由一切劳动人民组织起来的消费合作社”。即就是说,通过生产把小生产者组织起来的就是生产合作社,而在流通领域把农民组织起来的合作社就是消费合作社。刘少奇还曾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合作社划分为三类:消费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和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实际上还是要在流通领域将农民组织起来,因此仍然属于消费合作社的范围。刘少奇将其与消费合作社加以区分的原因在于:消费合作社只管供给不管销售,而供给合作社则两头都管。事实上,刘少奇在最初论述消费合作社时,已经内在地包括了供销合作社这种形式。刘少奇认为,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生产和消费两种合作社都要有所发展,但更要注意发展消费合作社。“在目前时期,我们应该普遍地去组织农业中的劳动互助与手工业中的小型生产合作社,但是我们尤其应该普遍地去组织消费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26]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与刘少奇的设想恰好相反,那时,中国最着力发展的是各种形式的生产合作社而非消费合作社。刘少奇为什么高度重视发展消费合作社?

一是苏联的前车之鉴。1918年,俄国富农发生暴动,列宁认为,农村的十月革命已经开始,实行共耕制的条件已经成熟。所谓共耕制,就是不仅土地公有,而且农具公有,牲畜公有,共同耕作,集中经营,统一分配。但是从生产领域把农民组织起来共耕的制度设计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觉悟程度,结果既没有带来农业生产力的快速提高,反而助长了依赖国家、懒惰、偷拿、吵闹等不良现象。共耕制在实践中碰壁后,列宁思想上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要求苏联从共耕制退回到合作制,即从流通领域而不是生产领域把农民组织起来,活跃小农经济,发展生产力,逐步引导农民实行生产联合,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大生产。

苏联的教训引起了刘少奇的高度警惕,在论述消费合作社的必要性时,他曾多次引用列宁的论述:“农业在我国之发展,应当循着经过合作社而吸收农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前进,应当是循着逐渐灌输集体制原则于农业───起初是在销售方面,然后是在农产品生产方面的道路前进”。[27]中苏两国,在建国初都是落后的农业国,避免在中国出现苏联共耕制引发的社会问题,这成为刘少奇重视发展消费合作社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是刘少奇认为“合作社这一个组织形式,是无产阶级及其所领导的国家去帮助、教育、组织与改造千千万万的小生产者最主要的形式”[28]。如果不把小生产者组织到各种各样的合作社中,如果不能通过合作社来保障小生产者的利益,那么,处于中间地带的小生产者就会被“投机资本及旧资本主义成分吸引过去或处于投机资本及旧资本主义成分的控制之下,而成为旧资本主义的后备军。果真如此,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就要失败。因此,合作社办理得好坏,对于新民主主义国家建设的成败,是起着决定作用的”。[29]也是就说,能否把小生产者组织在各类合作社内,不仅是无产阶级教育、改造小生产者的需要,而且关系到新民主主义能否最终发展到社会主义方向的重大政治问题。

三是保护小生产者的利益。刘少奇认为,中国是一个小生产者占极大比重的国家,小生产者远离市场,为了实现生产商品的价值“不能不经过和依靠商人出卖自己所生产的商品,并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30]。这样,小生产者不可避免地受到商人的盘剥。在刘少奇看来,把小生产者组织起来,建立供销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就可以使小生产者免受商人剥削。为什么呢?刘少奇指出,这种合作社不是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以为人民服务为目的,它以高价从小生产者手中购买产品,又以低价供给人民各种生产和生活资料。通过高买贱卖,合作社有效地保障了生产者的利益。

四是帮助国家战胜投机商人。从性质上,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大多又是在国家帮助之下发展起来。所以,发展合作社相应地会壮大国营商业的力量,进而增强合作社经济、国营经济对抗投机商业和资本主义商业的竞争实力。“合作社是消灭投机商业,保障新民主主义经济胜利前进的最重要的工具”。[31]

作者认为,刘少奇强调消费合作社而非生产合作社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要保障小生产者的私有权,其中最主要的是农民的土地私有权。与生产合作社相比,消费合作社不论以何种方式,都不能侵害小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这与新民主主义社会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政策是一致的。从苏联经验看,生产合作社发展的趋势则是要削弱乃至否定私有财产。事实上,人们并不会满足于低级形式,往往会一厢情愿,把生产合作社的低级形式发展到高级形式。如此这般,必然违背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政策。所以,暂时强调消费合作社不失是一种高明的策略考虑。

刘少奇甚至精心设计了消费合作社内部的组织制度。他指出,这种合作社在基层应有定期的社员大会,在区以上要有定期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不同地区的合作社要制定一定的章程。国家要从资金、人力和税收等方面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同时要加强党对合作社的领导,“在合作社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工厂中,必须建立共产党的组织,并在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及委员会中建立健全的党组”。[32]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刘少奇关于建设消费合作社的思想很丰富,但这一思想后来并没有付诸实践。笔者认为,这与中央政策的调整有关。最初,从毛泽东到其它党内领导同志都一致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建设三个五年计划左右的时间,基于这一政策前提和国情,刘少奇认为,要注重发展消费合作社。1952年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标志着否定私有制的开始,这个时候以生产合作社代替消费合作社就成了大势所趋。

[1]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47.

[2][6][7][13][14][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1;1;1;4;45;51;4 -5;15;51;51;51;47;51;7;40;39;19;12;14;24-25.

[3]毛泽东选集(第 3 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60.

[4]毛泽东选集(第 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30.

[5][8][10][11]林蕴辉.国史札记(事件篇)[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9:4;9;9;16.

[9][16]石仲泉.毛泽东的艰辛开拓[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117;118.

[12]刘少奇年谱(下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160.

[15]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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