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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农民应拥有宅基地和承包地永久使用权

2011-08-15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24期
关键词:郭树清承包地使用权

11月12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强调:“‘十二五’规划提出,要让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但是,这一既定方针落实起来非常困难。城乡差距依然巨大,而且迄今为止没有缩小,主要是源于很多体制障碍。破除城乡要素流动的体制障碍迫在眉睫。”他指出,必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先从政策上,然后再从法律上明确农民对承包地和宅基地拥有长久的使用权。所谓“长久使用权”是指除了重大自然灾害和不可预测、不可抗拒的因素,农民应拥有宅基地和承包地的永久使用权。这种长久使用权今后可自愿、平等、有偿转让,其他投资者可放心地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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