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2011-08-15
曝光台
太原市两领导干部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活动被撤职
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不久前,太原市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与公安民警、媒体记者分为九组,对全市百余家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了突查暗访,检查重点为党政机关干部工作时间在休闲娱乐场所活动情况。检查发现,太原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省纪委“五个不准”和市纪委“八条禁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环境和精神面貌明显改观。但是,仍发现万柏林区商务局党委书记刘某,市工商局尖草坪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某两名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松懈,纪律观念淡薄,在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在社会上和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将刘某、李某违纪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刘某,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万柏林区商务局党委书记。11月22日下午3时,在某酒店1523房间洗浴。其行为违反了省纪委“五个不准”和市纪委“八条禁令”的规定,已构成玩忽职守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经万柏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经万柏林区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刘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李某,男,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市工商局尖草坪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于11月22日下午4时30分在某宾馆洗浴部903房间打麻将,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工商行政机关的声誉。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经市工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撤销李某太原市工商局尖草坪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太原市纪委通报还指出,在省纪委“五个不准”、市纪委“八条禁令”发布并经常检查一年以后,刘某、李某发生这样的严重错误,说明个别单位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干部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这是党纪政纪和发展环境所不能容忍的。对以上两人的处理通报,既是对违纪者的惩戒,更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以此为鉴,认真学习,严守纪律,严格自律,严格管理,防止和杜绝党员干部再有此类问题发生。
运城市查处12起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
前不久,运城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了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2起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2006年12月,时任运城市发改委主任兼运城市华奥天然气公司总经理慕根生,和闻喜县发改委主任兼华奥闻喜分公司负责人李天虎,以华奥公司名义出资22.4万元入股闻喜县一公司;2008年8月,二人在退居二线后,将该公司的8%股份转让到个人及其亲属名下。经运城市纪委决定,给予慕根生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行政级别降为副处级,收缴其入股分红7.84万元。给予李天虎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降为副科级,收缴红利7.84万元及其他所得6.58万元。
同时通报的还有绛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姚志伟,绛县安监局局长范天荣等失职渎职致使5人死亡、1人受伤恶性事故案;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三科科长赵金四滥用职权向企业乱罚款案;运城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科科长孙建民乱收费私设“小金库”案;平陆县拘留所副所长明开、平陆县拘留所所长张春林违规批准被拘留人员提前离所失职渎职案等11起典型案件。
长治市“公考状元被刷”事件中6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备受人们关注的长治市“公考状元被刷”事件前不久有了结果:体检过程存在暗箱操作行为,受害人宋江明被重新录用,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
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公务员考录中,吉林大学2011届法学硕士宋江明报考了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职位,并取得笔试、面试、总成绩三项第一,但因体检和复检中血红蛋白不符合规定,被淘汰出局。宋江明随后在3家医院进行了4次体检,均显示该指标达标。此事经媒体报道后,长治市委高度重视,要求市纪委迅速介入。市纪委调查发现,宋江明体检和复检的血常规检验报告单内多项数据间逻辑关系不成立,宋江明血常规检验报告单被篡改,长治市公务员招录工作有暗箱操作之嫌。
按照规定,长治市委和长治医学院党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长治市委决定免去赵波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撤销吉新瑞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科科长职务。长治医学院党委决定,给予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副院长陈广斌行政记过处分。撤销韩玉梅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主任职务,停止祁露霞主检医师职务,解除检验技师杨文芳与和平医院的劳动合同关系。
调查中,长治市纪委还发现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有关人员和递补考生家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治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案无论涉及何人,一经查实,必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沁县六社区违规收费受处罚
前不久,沁县纠风办联合物价部门对全县6个社区2010年以来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6个社区不同程度存在擅自设立落户增容费、房屋买卖管理费、办证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提高卫生费收费标准等问题,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加重了农民负担。为此,该县纠风办责令6个社区立即停止收费,深刻检讨,将非法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居民。同时,物价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6个社区作出了经济处罚,县纠风办给予告诫教育,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屯留县四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当前,全省上下正处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加快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以加快转型跨越发展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努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件大事”服务。而在2011年11月14日下午,屯留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李某和张某、孙某、王某四人在工作时间到娱乐场所唱歌。四人还抗拒检查,以虚假身份欺骗组织。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机关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也充分暴露出该县仍有极少数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散漫;仍有极少数单位内部管理不严,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到位,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张某、孙某、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此,屯留县委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以振奋的精神、饱满的斗志、过硬的作风,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尤其是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下大工夫,花大力气,真抓实干,动真碰硬,全力抓好作风建设,为建设小康秀美和谐新屯留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