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普照新农村
——晋城市依托阳光农廉网助推农村惩防体系建设
2011-08-15■刘旭
■刘 旭
阳光普照新农村
——晋城市依托阳光农廉网助推农村惩防体系建设
■刘 旭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的预防腐败经验。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要坚持在务实创新中发展完善,又要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
近年来,晋城市积极探索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建立了覆盖6县(市、区)、84个乡镇、2309个行政村的“阳光农廉网”,初步实现了农村事务的网络化管理和电子化监督,在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助推农村惩防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把建立阳光农廉网“六大平台”网络管理系统作为“制度+科技”的基本切入点
“制度+科技”模式被有机融入农村惩防体系建设,通过使用信息技术,建立起完善的“六大平台”网络管理系统,用计算机语言细化服务内容,固化监督要求,监控诉求过程,实现科技在农村惩防体系建设中的有效切入。一是完善网络体系,打造“六大平台”,即“三务”公开平台、政策服务平台、网上审批平台、网上投诉监察平台、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监督平台,初步建立起融宣传、公开、监督、服务、交流、展示、曝光、考核、诉求、查询、监察、评价和信息发布为一体的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廉网络体系。二是实施网络固化,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将“三务”公开、涉农资金发放、政策服务等内容固化下来,便于查询和监督,让服务更便捷;将网上投诉、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等操作流程固化下来,实现管理的程序化和刚性操作,便于监察和纠偏,让监督更到位;对网上审批、村级重大事项管理等进行流程再造,细化和固化各个环节,使任何人只能通过这一系统行使权力,只能行使自己岗位权限内的权力,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既不能放弃操作,也不能延时操作、越权操作,便于最大程度地限制自由裁量权,让程序更严密。三是实施网络化管理,在阳光农廉网运行过程中,合理确定监察点,同时,充分发挥涉农单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作用,建设各级各部门内部监管系统。
把建立阳光农廉网六大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作为“制度+科技”的根本着力点
纪检监督是阳光农廉网规范运行的有力保障,如果在“制度+科技”中,保障系统建设跟不上,保障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群众通过“六大平台”反映出来的各类问题就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阳光农廉网建设的效能就要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大力推进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网上审批、“三资”管理、便民服务、村级重大事项管理、土地流转与管理等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实现监督保障在农村惩防体系中的有效融入。一是以畅通诉求渠道为重点,建设视频互动系统和纪检监察举报系统。建立阳光农廉网链接视频通话系统,设置市、县、乡三级农廉中心视频会议室,由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涉农单位领导与群众定期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视频约谈,实现可视、可查、可控和信息的全程留痕;建立纪检监察举报系统,通过汇总统计、对比分析、分类甄别,及时筛选有价值的信访信息,转交纪委相关科室和部门,及时处理。二是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建设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监管系统和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系统。认真执行“村务事项流程化监督”制度,把“四议决策”、合同签证、公开招投标、验收结算、结果公开、财务“双签双审”等九道程序,用计算机语言进行细化和固化,不经过“四议”决策的事务,乡镇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和合同鉴证的事务,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不能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事项不予决算;不走完规定流程的事项不进行考核,整个流程环环相扣递次运行,不经过上道程序无法进入下一个环节。突出加大对土地承包流转的监管,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系统,在监督模式上,实行市、县、乡(镇)涉农部门的内部监督和农廉服务中心的外部监督相结合,在监督指向上,坚持流程再造、制度固化、关键控制及全程留痕四个原则。三是以加强村务管理为重点,建设“三资”监管系统和便民服务管理系统。采集各行政村资金、资产、资源信息,建立内网后台全程跟踪、实时监控和网络前台公开、动态监管模式,建立专门涉农资金的监管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突出农村招投标等领域的重点监控和管理,突出涉农服务人员工作作风和纪律、效率的监管,及时发现、处置异常和违规现象。
把健全阳光农廉网运行保障机制作为“制度+科技”的重要支撑点
建立阳光农廉网,探索“制度+科技”模式建设,是一项全新的理念和方式,是一项业务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高的工作,其工作内容很多属于业务部门工作。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争取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坚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推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加大财力投入,配强配齐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从晋城的创新实践来看,要着力提供四个方面的重要支撑。一是组织支撑,要建立各级农廉监管中心、网络监管中心、“三资”管理中心、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纠纷仲裁厅和视频约谈室,设立涉农单位农廉服务室和乡镇农廉服务中心。二是财力支撑,市、县两级要积极做好软件的开发和维护,同时拓宽渠道,加大对经济欠发达行政村农廉网建设的财力支持,三是制度支撑,要激活制度建设功能,建立完善阳光农廉网管理制度,规范“三资”管理服务机制、农廉网流程化管理机制、网络管理机制、双述双评考核机制等。四是人员支撑,人是生产中最活跃的因素,只有做到良好的人员支撑,“制度+科技”模式的探索与完善才能科学化,才能取得预期效果。要整合各级农委经管站和纪委农廉办的人员力量,可以合署办公,也可以优中选优,成立新的机构;乡镇要整合农廉中心、会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的人员力量,挖掘现有人员资源优势,配齐配强农廉网络管理人员;各行政村要借助大学生村官这一力量,组建专兼职管理员队伍。
把完善阳光农廉网推进路径作为“制度+科技”的拓展深化点
阳光农廉网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制度+科技”模式的运行是一个系统过程,在实践中,需要不断的完善提高,纵深推进。一是有序推进。既做统一要求,又不硬性规定,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各部门、各行政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可以全面推进,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也可以通过“一类乡镇全覆盖、二类乡镇片覆盖、三类乡镇点覆盖”分类推进,最终实现网络终端的全覆盖。二是风险预警。针对网上审批、强农惠农资金拨付、重大村务事项流程化管理等六大平台、六大系统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设置防范措施,梳理优化运行过程,并运用网络技术进行固化,减少人为因素影响,实现对基层事务管理权力约束的刚性化。三是无缝对接。要实现阳光农廉网与各业务系统、政府门户网站、政风行风热线、行政审批中心等互联互通、紧密结合。四是分级监督。市、县两级要分别建成统一的阳光农廉网综合监察平台,各涉农部门要按照工作权限和实际需要,分级规划建设和使用电子监察系统,乡镇一级也要筹备建立监管系统,同时,按照监督授权,分级使用监察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