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在线
201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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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原区长陈怀生一审被判二十年
前不久,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尧都区原区长陈怀生作出一审宣判:陈怀生犯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怀生在担任临汾市供销社主任和尧都区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349万元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9万元;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50万元归个人使用;在履职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1238万元的损失;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采用非法手段,损害了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陈怀生的上述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和串通投标罪。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规对陈怀生作出一审判决:陈怀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晓 丽)
忻府区32名单位领导和人大代表被约谈
在以“比学习、比奉献、比廉洁、树形象”为主题的“三比一树”转变作风活动中,忻州市忻府区纪委将监督重点瞄准不守会议纪律的干部。6月27日,忻府区人代会召开,有4位人大代表开会迟到被当场查住。其后,区纪委的监督频次不断加大。在全区“三比一树”动员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七一”表彰等会议上,又有12个单位的领导因开会不到、迟到早退、派人顶替被记录在案。7月3日晚,区纪委监察局的干部全体出动,对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值班情况开展突击检查,结果发现,58个成员单位中竟有16个单位的固定电话无人接听。之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这32个单位的领导进行了集中约谈,并责令其写出情况说明、书面检查以及整改保证。
(忻府区纪宣)
原平市纪委严肃查处6名涉路违规人员
为深入推进“三比一树”活动,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原平市纪委专门成立了作风纪律整顿组,不分昼夜,快速出击,直查快办。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路“三乱”、道路堵车等热点问题,整顿组近期着重在大运路、108国道等公路干线进行了高频次的专项检查,遇到堵车及时督促交警上路疏导,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市纪委书记尹志刚多次抽出时间上路明察暗访,促使涉路部门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7月份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对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对交警队私自变更检查路段、超出规定拦车数量检查的2名中队长和2名指导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运管所超出规定工作地点检查的1名稽查队长和携带现金上路检查的1名普通工作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贾宣生 李建勇)
繁峙县16名乡村干部受处分
不久前,繁峙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郭建中在金山铺乡现场办公,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了金山铺乡政府和石河村、牛叫河村共16名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16名涉案人员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随即,县纪委又召集驻金山铺乡石河村案件调查组、县委信访局、县纪委信访室、县公证处、县电视台、金山铺乡党委、石河村支部、村委和党员群众代表、8名上访告状人员,在金山铺乡政府会议室,签署息诉罢访协议。会议现场,驻金山铺乡石河村案件调查组组长张润平公开宣读了调查结果及给予16名乡村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的决定,受处分者代表石河村村支部书记王喜平诚恳表态,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感谢各位村民的监督,帮助他及时悬崖勒马。8名上访告状人员推举代表贾艳珍作了表态发言,认为县纪委的调查公平公正,处分恰当,他们对调查结果、处理结果满意。至此,这起2007年以来因华茂精密铸件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引发的群访复访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这是该县纪委通过这种方式圆满化解的第五起案件。
(张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