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试行干部任前财产公示制
2011-08-15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17期
安徽省近期试行政府公务人员财产公示制度,青阳、庐江两县对拟提拔的科级、副科级干部进行财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月1日,《庐江县拟任副科级干部财产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要求拟提拔的干部要如实申报包括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收入、房产、私家车等拥有情况,以及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情况,同时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庐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胡邦开认为,试行干部财产公示,一个是提高干部的自制意识和防腐意识,另外通过干部的财产公示,也促进干群之间双向的沟通,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