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忠诚与爱心实践司法为民
2011-08-15李紫来
文/李紫来
几个月来,郭明义——一个响亮的名字在祖国的大江南北回荡,在人们的心头回荡。他的事迹令人感动、令人震撼,他的精神令人敬佩、令人学习。这位鞍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的普通公路管理员,几十年如一日,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人生追求,把奉献社会作为生命价值体现,把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作为神圣责任,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他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全国人民学习的道德楷模。我理解,郭明义身上最可宝贵的品质就是忠诚和爱心。作为一名青年法官,要以郭明义为榜样,自觉地用忠诚和爱心实践司法为民。
首先,应像郭明义那样对党无限忠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到司法实践之中。郭明义入党30年,默默履行着党旗下的庄严誓词,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顶得住市场经济的利益诱惑,顶得住社会上的冷嘲热讽,信念坚定,理想执著,工作勤奋,助人为乐,时时处处都体现了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青年法官应以郭明义为榜样,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无论在何种复杂环境下都不迷失方向;要刻苦学习,扎实工作,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奋发有为;要常怀敬畏之心,谨慎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用实际行动贯彻“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要强化自律意识,坚持公平正义,廉洁办案、公正司法,正确处理个人的名利得失,履行好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其次,应像郭明义那样对人民无限热忱,用爱心去推动文明友善和谐社会的建立。郭明义入党30年,一直坚守着多为别人作奉献的人生追求,以关心他人、关爱社会为快乐,无私奉献,不求索取,那53本献血证、6万毫升的血液、12万元的捐款、140张汇款单、200封感谢信、15000多个小时的义务献工等一串数字的背后是他高尚人生境界的生动诠释,是人类善良和正义之光的折射。青年法官应以郭明义为榜样,把爱心融入审判工作之中,体谅、理解当事人的困难和诉求,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用真心化解纠纷和矛盾,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要淡定从容,宽厚待人,经得住误解、埋怨,甚至谩骂,戒急戒躁戒傲,以审慎的态度和公正的裁判令当事人信服;要克己奉公,助人为乐,对有困难的当事人应尽可能进行帮助,同时应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各项公益事业,做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者。
总之,在价值观念多元化的今天,郭明义的事迹和精神告诉我们,一个人应该怎样用忠诚和爱心去做人做事。作为青年法官,就应该怀着对党的事业和宪法法律的忠诚,怀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挚爱心,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担当起人民法官肩负的使命和责任,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