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重要性及措施
2011-08-15德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74500格茸取追
□德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674500 格茸取追
1 传播途径
1.1 动物及动物产品携带疫情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也不断提高,德钦县由于气候等方面原因,县城的肉食及肉食产品主要来源于外地。有些人对进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不事先依法办理检疫手续,有些不法商人为了追求利润,夹带来自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到我县后未经检疫(检验),就地出售这些带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经人们食入后就连环传染。近年来由于交通设施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不断提高,各种疾病传入的机会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公路沿线的居民,发病几率比封闭的山村高,而且,现在出现的很多疾病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这些疫病传入到我县的各个角落,对畜牧业生产和人民身心健康产生了较大危害。
1.2 过境人员携带动物和动物产品
我国《进出境动物植物检疫法》规定:“禁止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入境”。但入境人员有意无意违规携带疫区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现象屡屡发生。近几年由于旅游市场开放,国内及国外来我县旅游的入境人流量大、渠道多,加之个人携带数量少,携带比较隐蔽,查验方法不到位等,加大了查验截获的难度。
1.3 不法分子走私动物及动物产品
过去,由于进口关税较高和国外动物产品特别是动物加工副产品价格便宜,走私可获取暴利,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肆无忌禅地走私动物加工副产品,虽严厉打击,但走私仍屡禁不绝,这些也是传入的途径之一。
2 应采取的措施
2.1 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近年来,国际动物疫情形势十分严峻,疯牛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危害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中央2004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加强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实施重点区域动物疫病应急防治工程,建立畜禽养殖小区,启动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等措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有利大环境正在形成。同时,我省州、县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大,相应制定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群众自觉接受动物疫病防治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形成。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疫情测报、监控、检疫体系,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维护畜牧业的生产安全,确保畜产品的卫生安全,树立抓好动物疫病防治管理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2 采取措施,推动联防体制向纵深发展
动物疫病防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是发展畜牧业的首要条件和头等大事,是保障畜牧产业安全的关键。为此,各毗邻县之间一定要进一步加强联系,搞好疫病联防协作,坚决贯彻“以检促防,防检并重”的方针,加强市场、运输、产地和畜禽及畜禽产品进出境的检疫、检查、消毒,杜绝外来疫情传入。同时,全力抓好疫病动态,做好疫病防治工作的充分准备。一旦疫情发生,各毗邻县之间要相互配合,同步启动防治预案,同步落实疫病防治的政策、制度、措施,统一采取行动,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活畜及畜产品的正常流通,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2.3 规范管理
要认真贯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动物疫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基本准则,规范动物疫病防治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疫、依法治牧”进程,保障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2.3.1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建立高素质的动物疫病防治、检疫队伍是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基础,队伍素质的提高是改革的根本所在。要切实加大对动物检疫员、疫病防治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制定培训计划,从管理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造就一支人员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的动物检疫队伍和一支人员稳定、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动物疫病防治队伍。同时,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动物疫病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改善疫病诊断、监控的科研设备和设施条件,稳定动物疫病防治机构,重视疫病防治队伍特别是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建设。
2.3.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动物疫病防治意识。动物疫病防治涉及动物饲养、加工、运输、储藏、交易的全过程。必须加强动物饲养、屠宰、加工、交易等场所的疫病防治管理和条件审查,落实免疫、消毒和无害化等措施,严格按照《动物疫病防治法》规定,及时报告动物疫情,使用动物疫病防治药品,做好预防工作。动物疫病防治需要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动物经营者的参与和配合。工作中对不同时期疫病防治的重点和范围要及时公示,通过通告到村和广泛的宣传,把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变成各级政府的自觉行动,变成养殖户的自觉行动。
2.3.3 加大检疫力度,提高检疫质量。动物疫病防治监督部门要加大动物疫病防治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好动物检疫的6个关口,即:产地检疫关。屠宰检疫关、运输检疫关、市场检疫监督关、疫病防治条件审核关和违法案件查处关,严厉打击逃避、拒绝检疫,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动物疫病防治违法案件,严禁疫病防治病的传播,确保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2.3.4 强化免疫工作,提高疫病防治质量。免疫是当前我国动物疫病防治的主要技术手段。要实行免疫目标管理,实施普遍的免疫接种,建立免疫档案和免疫标记制度。在动物免疫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到五不漏”,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台账到户、标识到畜;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
2.3.5 加强疫病监测,强化执法监督。动物疫病防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动物疫病的防治监督工作,加强疫病监测,有计划地对重点疫病、重点地区、畜群进行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和预报疫情,牢固构筑免疫、检疫、监督和监测四道预防动物疫病的防线。要通过建立这“四道防线”,促进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实现“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总体防控体系。做到切实掌握疫情,阻断传播途径,防止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2.3.6 依法疫病防治,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贯彻执行《动物疫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搞好重大疫病的预防、监测、信息互通和应急机制。做好控制重大疫病所需经费、疫苗、药品、物资、设备、技术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市场管理,对出栏的畜产品,动物检疫监督机构要派人到场、到户检疫,对屠宰牲畜,要派人到屠宰场、点实施同步检疫,检疫率要达到100%。
总之,为了广大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畜牧业的发展,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要努力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严格把好防疫检疫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