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三资”问题探究
2011-08-15大理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671000
□大理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671000 杨 辉
大理市农村集体财务委托“双代管”2008年已在全市所有村组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已基本走上规范化轨道,但仍然存在着资产资源管理混乱、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1 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有利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在村级组织的各项工作中,“三资”管理问题是广大农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三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村级“三资”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大计。因此,加强和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对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开展农村工作的最基层单位,村级“三资”管理的状况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影响着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同时也涉及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问题。广大农民群众如果体会到了党的政策所带来的好处,就会拥护党的领导,这样可以使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更加牢固。
2 当前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领导干部不够重视。部分村干部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思想上存在着“重形式和指标、轻实效”的片面认识,担心加强“三资”管理不利于搞活农村经济,不利于灵活地调动资金,影响自己对资金的使用权限和工作政绩,因而导致财务会计人员也疏于重视,使农村的“三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
2)非生产性开支过大。目前大部分村组非生产性支出数额所占比重都比较大,村干部的报酬、招待费用和餐饮费用等数额支出过大,导致群众存在较大意见。虽然随着近几年来零招待制度的实行对这种现象有所制约,但也有一些村巧立名目、转移招待费,逃避监督。
3)资产资源管理较乱。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主体不透明,发包不规范等等,也没有盘点清查制度,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处置缺乏规范的制度和程序,随意性大。个别村在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钱权交易等现象。
4)原始单据不正规、齐全,手续不完善。村级经济活动因其所处环境的特殊性,使得村级的原始单据不规范。村级支出原始凭证中正式的税务发票较少,大多都是一些形状各异、字迹潦草、签章不全、内容都不完整的白条。特别是基建项目的原始凭证,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的支出仅仅用一张“白头收据”入账,连基本的工程结算单、工程协议都没有,真假难辨,漏洞较多。
5)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没有建立台账,造成集体资产账实不符,大多数未作登记。
6)一些地方的部分村干部置民主理财不顾,由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导致集体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因此,一些地方出现了农村干部肆意挥霍浪费集体资产、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等腐败现象,引起基层群众的不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财务制度执行不力。近些年来,农村涉及财务管理的违法乱纪案件增多,财务制度执行不力甚至在个别地方村组形同虚设;村干部直接经手现金收支,真正的会计成了“记账员”,出纳成了票据“包管员”;多数村的开支白条较多,给财务制度的执行和规范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和隐患;一些村干部在选拔财会人员上更是任人唯亲,使不具备岗位条件的人成为财会人员。
8)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村组集体资产发包、转让和租赁收入公开透明不够,管理不规范;有些经济合同在签订之前没有履行法定的民主决策程序或者没有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有些经济合同内容条款不全面,标的数量、质量不真实、不准确,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不明确;有些集体经济组织对经济合同疏于管理,致使合同履约率低,不良债权增加;有些在合同签订之后,擅自再签订补充协议,没有经过相应的民主监督和公开程序。
3 加强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1)领导干部要加强重视。各级政府应建立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及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及村务公开的领导。农业、监察、国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及村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及村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村民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及村务公开,对加强民主监督、村民自治,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2)加强法制宣传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大对农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力度。定期开展“三资”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使他们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二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广大农村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政清廉、秉公办事。三是加大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全面推行集体资产、资源出让出租公开招标和拍卖制度,防止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产权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出现腐败问题。一是要认真组织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起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集体经济组织账内外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情况。二是集体的土地、山林山权、企业、设备、铺面、场地等资源性资产出租或承包,出租或承包方案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是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必须公开招标。
4)探索村组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村经济合作社为载体,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把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人,明晰产权,强化管理。
5)加强对财务公开的指导和监督。村务公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群众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应从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和程序入手,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6)认真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审计作为一种财务监督的有效手段,在纠错防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经管理部门应加大对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力度。具体来说,一是抓“三笔会签”制度的落实。乡镇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从严把关,严禁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财经制度要求的单据入账,防止民主理财活动流于形式。二是抓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村级资金实行一个“漏斗向下”的管理模式,使村级资金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监督权“四权”分离,从而达到有效管住源头,防止产生新债的目的。三是抓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认真落实村干部离任审计、任期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村、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对村委会换届后,村干部任期责任进行重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
7)加大对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从三方面入手,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查纠村干部在农村“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各种不廉洁行为。一是通过日常检查来查纠不廉行为。要注意结合村务财务公开、“三资”委托管理监督等情况,及时发现和查纠“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通过专项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来查纠不廉行为。要定期进行村级“三资”管理检查考核,对某一阶段、某个村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要组织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三是通过查办案件来查纠不廉行为。对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姑息手软,认真发挥案件查办工作对村干部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8)重视抓好村干部的教育培训。抓好村级“三资”管理,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主体,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好坏。要着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抓业务培训。要把村干部,尤其是村主要干部的培训计划纳入干部教育的总体安排,每年安排一段时间,分专题进行培训。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通过以会代训、跟班上岗、专题辅导等途径,着力加强对新任村干部、农村财务人员、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的培训。二是抓防范和提醒教育。要结合近年来村干部财务管理方面违法违纪问题的特点和性质,设计载体,精心组织,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途径,开展警示教育。做到监督于事前,防患于未然。
9)提高农村财务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三资”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是农村工作中较为重要的一项,无论代理会计还是报账员,既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的政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相关部门应该严格财务会计人员的任免程序,向农村引进高学历的人才。财会人员一般不要随意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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