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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伦理覆遮下被异化的夫妻之爱
——解放区小说《乡长夫妇》解读

2011-08-15孙红震周口师范学院中文系河南周口466000

名作欣赏 2011年8期
关键词:情爱解放区春生

⊙孙红震[周口师范学院中文系, 河南 周口 466000]

革命伦理覆遮下被异化的夫妻之爱
——解放区小说《乡长夫妇》解读

⊙孙红震[周口师范学院中文系, 河南 周口 466000]

在解放区文学所呈现的“革命伦理”隐喻性爱情叙事范式中,情爱叙事通常与民族国家命运密切相关的革命叙事重叠起来。因而,革命往往作为情爱的主导质素成为解放区文学情爱叙事中男女建立爱情关系的主要因素。甚至,已婚夫妇在情爱的维持与弃置中也明显表露出这种倾向,从而使亲密的夫妻之爱显现出被异化的色彩。小说《乡长夫妇》即是如此。

《乡长夫妇》 革命伦理 情爱 异化

在中国文学中,自古就有着“香草美人、男女君臣”的隐喻传统。因此男女爱情其实也是一种隐喻,也就是说其意义不仅仅在于爱情本身,而更在于它的社会政治意义。用福柯的话来说,在爱情中最突出的“性”不是人的本质,它是权力关系的转换点。权力始终渗透在性中,始终将性置于自己的操纵之中,权力一方面对性进行压抑,另一方面又不断创造出关于性的话语。因此,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爱情远非男女之情那么简单。就解放区文学叙事而言,情爱叙事就隐喻了革命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威,只有革命才是获得幸福爱情的必由之路,同时情爱叙事还隐含了情爱之中的男女对革命的想象。这是由于解放区新的革命意识形态确立了个体在宏大历史进程中的位置,在这一语境之下,即便最私人化的情爱也被纳入这一进程之中。因而,情爱在解放区文学叙事之中并不是真正的叙事目的之所在,而是时代革命的隐喻性叙事,即文学叙事中的情爱伦理成为革命伦理的隐喻性叙事范式。

在解放区文学所呈现的“革命伦理”隐喻性爱情叙事范式中,情爱叙事通常与民族国家命运密切相关的革命叙事重叠起来,情爱与革命的牵扯成为文学叙事的景观。由于归属于规范伦理学范畴的革命伦理具有直接的现实性与目的性,并直接引出事实的实在判断以寻求具体的合目的的形式,因此,规范伦理学归根结底是对“我”(“我们”)有利(有害)的判断,是一种唯我论意义上的善。以此来审视解放区文学的情爱叙事,革命伦理在情感判断上也表现为一种唯我论意义上的善,即革命与非革命成为男女选择爱情的分界线。这样,在解放区文学所呈现的情爱与革命的牵扯中,革命往往作为情爱的主导质素成为解放区文学情爱叙事中男女建立爱情关系的主要方面。甚至,已婚夫妇在情爱的维持与弃置中也明显表露出这种倾向,从而使亲密的夫妻之爱显现出被异化的色彩。洪流的小说《乡长夫妇》即是如此。

《乡长夫妇》中的乡长冯春生是一个在基层工作的革命干部,他对革命工作有着满腔的热忱和高度的责任感,因此他时时处处以革命的思想与崇高觉悟来要求自己,利于革命是他言行举止的标尺。而且,在夫妻情爱的取舍中他也是以此为准绳,这从他最初对情爱对象的择取中就已表现出来。冯春生由于参加革命工作而耽误了个人婚姻大事,后来在分到了羊、土地和窑洞等革命的胜利果实后,一个有钱的寡妇看上了他。冯春生摆脱不了她,这表明他在内心还是不想拒绝这个女人的,但是由于这个寡妇从前的丈夫是个反革命分子,因此冯春生就请求区上来讨论他的婚姻问题。最后,由于大家一致认为反革命的是寡妇的汉子而不是她本人,况且她当白军的汉子早死了,因而冯春生在组织的许可下才娶她为妻。显然,是否有利于革命是冯春生对待情爱的唯一标准,因为尽管他也喜欢这个寡妇,但若不是组织的默许他是不会娶这个女子为妻的。这显示出冯春生的情爱伦理意识在革命伦理的挤压下已隐退,因此与其说他是为自己娶妻倒不如说他是在为革命而结婚。不言而喻,情爱在这里已被植入一定的外在力量,其被异化的倾向已初露端倪。

考察《乡长夫妇》的叙事进程,这种异化也是在合乎革命伦理的准则之下被一步步强化的。其实,从文本中的一些叙事话语来看,乡长冯春生内心对幸福的夫妻之爱还是非常享受的,这在他置身于家庭生活时就不时流露出来,“他拥有了两份土地,两个窑洞,羊、牛、马、驴子都有了。那个寡妇的身体很茁壮,能像一头母牛那样到地头去劳动。不知哪来的一股兴致,他和她暗暗比赛起来。他看见那个身体很壮的女人流着汗,头发被风吹起来,那张圆脸便显得可爱,一对黑眼睛也更能吸动人了;他就想到自己的幸福,就也更上劲地作务庄稼。慢慢地他对乡政府的工作就怠惰下来了。”①显然,冯春生是很陶醉于自己幸福甜蜜的夫妻生活的,尤其是妻子可爱的脸蛋与诱人的眼睛更使他着迷,当然他干活的劲头也就更足了。但是,由于陶醉于这种美妙的爱的氛围而导致了对革命工作的懈怠,他多次被乡支部书记叫去批评和劝说。因此,当冯春生又一次被乡支部书记批评和训斥之后回到家时,就像那只额上染有血迹的大公鸡一样急躁了。所以,一想到乡支部书记的话,他的这种美妙的爱的感觉便一下子使他不安起来,“他觉得支部书记的意见是正确的,他是不自知地被引到一条错路上,被他自己的经济地位的变动而改变了,变得事实上对革命不忠实了。”②这样,在支部书记对他要忠实于革命的批评教育之下,他感到自己真的是被妻子所迷惑了,“她是一头野兔子,能够引动人的兔子”,“糟了,糟了,她引我到漆黑的山洞里去了。”③在这种意识的驱使之下,冯春生后来再看到妻子的时候就像是看见了可怕的恶魔,神经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而到河边散心时支部书记葛溪的劝说以及对他讲的革命故事更增加了他的紧张状态,“党是在提醒我们,要我们自己觉悟起来纠正它:那些不正确的意识,那些脏东西。”④这促使了冯春生下决心要与妻子离婚,抛弃这个要叫他离开革命的女人。这里,革命伦理以其巨大的挤压力而将情爱伦理意识弃置于一边,冯春生的真实情感在这种弃置中被无奈地割舍了。但冯春生又是矛盾的,在他的潜意识里情感还是占据主导的,因为在他下决心要离婚时,他想到的是她肚子里的孩子还有女人很强壮的身体。而且,这也只是他自己气恼的想法而并未向妻子说出。由此,与妻子离婚应不是乡长冯春生的本意,只是对妻子的爱影响了他的革命工作并受到了革命组织的批评,从而导致其革命性遭到了组织的质疑才引起的。因而,他只有把“坏”、“脏”等字眼强加于这个无辜的女人身上,进而向革命组织证明自己的革命性。显然,在至高无上的革命面前,情爱伦理之下的正常夫妻之情已被革命伦理的巨大威力所击溃,夫妻情爱在这里无形中已被异化,剩下的只是一个简单的革命标签。

因而,乡长冯春生在其革命性遭到组织质疑后,为表白他对革命工作的忠诚与支持,就主动自愿地要借给区上四石粮食。因为区里下了紧急通知,要在他们乡里借六十石粮食,五天内送到粮食局。尽管他也尽力去说服他的妻子救国公粮收了之后还要归还的,而且对其晓之以理:“啊哟,冯家的,你想想看,我们老百姓家里有存粮,我们家里就有四石粮食没有动,政府的粮食局里却连一颗米粒都没有了。听说这个月政府、机关、学校、队伍都只一天吃两顿,公家要比咱老百姓穷呢。”⑤但是,他的女人不但不听,反而叫他去打谷子,而且还生气地与他争论。对此冯春生非常气恼,然而他的内心又异常矛盾,“她是很有魅力的;但是另一种力量——革命——在吸引他。”这里再一次表明,冯春生在内心深处还是深深地爱着他的妻子的,他仍难以抵挡她的魅力,这也表明对她的爱始终还是潜藏于其意识深处的。然而,这种爱却难以逾越宏大的革命诉求,因而在革命的召唤之下他宁愿抛弃自己对妻子的爱。因此,当他从区里开会回来将自己同意借粮的消息告诉妻子时,两人之间蕴藏已久的分歧终于导致了最后的冲突,“我——我——我们离婚”,乡长冯春生对妻子歇斯底里地吼叫。如果说之前冯春生还是在心里默想着与妻子离婚的话,那么这一次他是直截了当地向妻子表白了自己的愤怒。本应幸福的一对夫妻在“革命”的旗号下即将面临解体。或许,对乡长冯春生来说和妻子离婚才是自己革命坚定性的最好表白,但在这表白之中却掩饰不住革命伦理覆遮之下被异化的夫妻情爱。

若摆脱革命伦理的羁绊,从传统伦理的视角来看,冯春生的妻子应当算是一个标准的勤俭持家的农家妇女,若有不足的话就是她不懂得革命的大道理并带有一定的自私心理罢了。而且,虽然她原来的汉子是白军,但她自己是清白的,并没有做过有损于革命的事情。在嫁给冯春生以后,她像一头母牛一样下地劳动,在怀有身孕时还挺着肚子在院子里打谷子。再者,她还是一位贤惠的好妻子,虽然和冯春生因为借公粮的事吵了架,但当冯春生到乡里开会时她煮好饭一直等丈夫回来才一块吃。这些都足以表明她是一个居家过日子的好女人,只是她不了解革命,缺乏像她丈夫一样的革命觉悟而已,但在冯春生的眼中她却由此而成为了革命的“坏”分子和“脏”东西。由此,冯春生对她的要求显然超越了一个普通家庭妇女应有的标准。上面已经分析过,其实,冯春生对妻子的表现还是很满意的,她使他品尝到了幸福的感觉,并拒绝不了她的魅力。但是,在宏大的革命伦理话语覆压下,他对情爱的取舍却处处为之所左右,而他个人真实的情感却被掩抑与转移,并最终使夫妻之爱滑出情爱伦理的轨道而人为地将其推向异化的境地。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异化是同阶级一起产生的、是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产品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在异化中,人的能动性丧失了,遭到异己的物质力量或精神力量的奴役,使人的个性不能得到全面发展,甚至使人得到畸形发展。”⑥而且,“在异己力量的作用下,人类丧失了自我的本质,丧失了主体性,丧失了精神自由,丧失了个性,人变成非人,人格趋于分裂”⑦。因此,异化意味着“人格的分裂及人与‘本我’之间的疏远对立”⑧。这样,异化使人作为人的人性的、情感的、本能的所有要求被忽略、被压抑、被剔除,从而导致丰富复杂的人性变得扁平而简单。乡长冯春生在夫妻之爱与革命之间的择取在实质上即是被革命伦理所异化的表现,因为革命伦理作为一种精神力量造成其面对革命与夫妻之爱时的自我主体性的丧失。革命伦理在解放区时期是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力量而存在的,这是由于中国自古以来就缺乏神圣的宗教信仰与终极价值关怀,因此在特定的年代能够给民众带来最高价值利益的行为往往成为人们趋向的最高精神与信仰,在革命战争年代“革命”便充当了这个角色。在解放区时期,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斗争为广大曾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民众带来了生存上的实际利益以及对未来的希望。所以,当政治意识形态的理念被植入群众内心,化为群众的非理性信仰时,以此名义所号召的“革命”自然成为群众义不容辞的选择。中华民族是一个伦理型文化的典型民族,对革命的信仰也催生出一种特殊的伦理形态——革命伦理。由于革命伦理是在革命战争年代生发的一种特殊的伦理形态,因此被深深地打上了革命的印痕。所以,区别于一般伦理形态,革命伦理以革命的旨归为其标向,将一切有利于实现革命的目的和终极目标的道德、措施、规范、准则视为善。因此,由于对革命的信仰也促使革命者在伦理价值诉求中倾向于革命伦理,乡长冯春生在夫妻情爱中处处为革命所左右便是如此。同时,也正是基于此造成了其个性的缺失与“本我”之间的疏远对立,即虽然内心仍为妻子的魅力所吸引,但是却在“革命”的旗号下愤怒地提出与妻子离婚。这样,其正常的情爱因革命伦理的介入而被异化也就不难理解了。

《乡长夫妇》中被异化的情爱叙事表明,最私人化的个人情感在革命战争的特殊时期也被组织进革命伦理的宏大叙事之中。然而,这种以革命作为测量复杂多变的个人情感世界的标准呈现出无视人的个体性存在的倾向,强行将外在的因素置换为人物内在的情感选择质素。由此,爱情在这里已丧失了通常意义上的两性相悦,成为了抛弃个人内在情感的“无爱”之爱。

① 康濯主编:《中国解放区文学书系·小说编》(三),重庆出版社1992年版,第1957页。

② 康濯主编:《中国解放区文学书系·小说编》(四),重庆出版社1992年版,第1957页。

③ 康濯主编:《中国解放区文学书系·小说编》(四),重庆出版社1992年版,第1957页。

④ 康濯主编:《中国解放区文学书系·小说编》(四),重庆出版社1992年版,第1957页。

⑤ 康濯主编:《中国解放区文学书系·小说编》(四),重庆出版社1992年版,第1959页。

⑥ 王先霈、王又平主编:《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7-18页。

⑦⑧ 殷企平:《小说艺术管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38页,第139页。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革命伦理视阈下的解放区研究”(2009GGJS—116)阶段性成果

作 者:孙红震,文学博士,河南周口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

编 辑:赵红玉 E-mail:zhaohongyu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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