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雅·鹿鸣》的文化意蕴
2011-08-15张开翔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河北宣化075100
⊙张开翔[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河北 宣化 075100]
论《小雅·鹿鸣》的文化意蕴
⊙张开翔[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河北 宣化 075100]
我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同时又是历史悠久的酒国,在这样的国度里,诗与酒是经常结合在一起的,于是产生了大量描写宴集饮酒,借酒抒情的宴饮诗。《鹿鸣》作为《诗经》中的一篇宴饮诗。在这里“饱”、“醉”仍然是宴享的一个结果,但它已不是宴饮的最终目的,此种宴饮的意义在于精神上的表现与认同。个人溶解于群体,和谐使人沉醉在精神的共鸣之中,“和”是“合好”的效果,是宴饮诗所表达的周代文化所遵循的最高原则。至此,礼乐文化在人文精神的鸣奏中诞生了。
诗经 鹿鸣 礼乐中和
在中外古代文学作品中出现了大量的以宴饮为题材的诗歌。宴饮有纯系生活奢华的宴饮,也有实现着某种意义的宴饮。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亦有对宴饮场面的记载,甚至有些宴饮还是比较奢华的,但它是负载着责任的,它以酒食的馨香代替了屠杀的血腥。这与用战争手段处理本族与异族关系的殷人大量残杀俘虏相比,宴饮虽然是奢华的,也是人道的,是文明的。从这个角度看,《诗经》中的宴饮诗歌歌唱了人道的和平政治。
《鹿鸣》是《小雅》的首篇,即所谓《诗经》的“四始”之一。《诗序》云:“《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虽然《诗序》称其为“燕群臣嘉宾”之诗,但从诗歌内容本身已看不出任何具体纲纪内容或是何种礼仪,也看不出它是对某种具体原则的申述。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诗歌意蕴上的空洞,恰恰相反,诗歌摆脱了对维系王朝命运各项律则的申诫,上升到了一种全新的文化状态。
全诗共三章,都以“呦呦鹿鸣”起兴。《毛传》:“鹿得苹,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是说宴会主人也有如同野鹿和睦群处,相呼共食一样的恳诚之心,故设宴热情款待群臣嘉宾。
一、敬让惠下的君主之意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诗的首章,重点是写宴会进行的盛况,宾客满座,乐声并作,饮宴之后还赠以满筐的礼品,确实是一派欢悦的气氛。这一切都体现了主人待客(群臣嘉宾)的诚意。
设宴招待嘉宾,这本是君主亲近臣民的惠下之举,然而作品中的抒情主人公非但不以施恩者自居,反而从嘉宾的朝见、赴宴等行动中体会出对自己(君主)的钟爱;本是君主赐给臣属酒肴、币帛等物,并在其中贯注了自己的感情,然而诗中却怀着感激之情以看待嘉宾的到来,称他们的到来给自己带来了榜样,向自己昭示出较高尚的道义,自己从他们身上获得教益。于是,自上而下的恩赐,亲和之举,伴随着自上而下的精神影响;物质享受中体现出道义的交流;施惠者变成受益者。这样的心灵感受,绝不是傲岸地高居于群臣之上的君主所能体会得出的。只有周代躬行敬让之德的君主才能有此情怀。可以看出,宴会主人是一个具有开明政治态度和政治远见的人。为什么如此热情地招待客人,一方面是为了他们高兴,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赢得他们内心的敬重,从而使他们亦能以礼待己,不断教以治国良策。字里行间,流露出宴会主人为国运兴隆而思贤若渴的诚意。尽管宴饮之中有着主客、尊卑的次第,不过主与客,尊与卑,都没有失去各自的独立性。双方有其对立的一面,这种对立即使一方从另一方得到各自的自我肯定,下从上得到的是“光宠”,上从下得到的是祝福。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由此观之,这是符合古代“君使臣,臣事君”的实际的。
“礼”在中国文化中具有崇高的地位,中国也被誉为“礼仪之邦”。在“十三经”中,仅讨论“礼”的经书就有三部,即《周礼》《仪礼》《礼记》。从《鹿鸣》看,“礼”是一种尺度,是社会给予个体的行为规范。自由并不排斥约束并且需要约束。作为社会尺度,行为规范的“礼”实际上是以个体身份进入社会群体的媒介,它在保证着个体以规范的方式与社会发生关系时,也在界定着个体,因而对礼制的遵从,也就是在肯定并显示着自己的个性。在这种“礼”中集中体现的是“敬”,即美学意义上的“中”。朱熹说:“敬不可谓之中,但敬而无失便是中。”(后文具体论述)
二、宴饮之乐中“和”的归宿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民不 ,/君子是则是效。/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通过塑造嘉宾“德音孔昭”这一美好形象,表达出了君主对于臣子的要求,那就是要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这样的要求正好体现了“礼乐”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那么何为“和”?“和”的内容除了包括第一章通过宴会的一整套礼仪即表达君王对于贤臣的热爱又有臣子以治国大道回报君王厚爱的通上下之情之外,还有一个就是中庸守礼,即对礼仪的遵守,对内在品德的砥砺,对社会责任的承担。通过宴饮君王即要求贵族们为民众树起效法的好榜样。通过整体认同、上下交流的“和”,在“和乐进湛”的气氛中奏出君臣融洽一体的主题。制礼作乐,最终是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这正是周代贵族通过宴饮所达到的目的。
三、“鼓瑟吹笙”的礼乐现象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我有嘉宾,/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第三章,写宴会进入了高潮。前面没重点写到奏乐,是因为群臣嘉宾要恭听宴会主人的讲话,所以气氛较为肃静。至此乐声又起,欢乐的宴会在继续进行。和宴会开始时相比,这时奏乐所用乐器中添上了琴。《礼记·乐记》说:“丝声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风俗通》也提到“琴者,乐之统也……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发善心也。”
可见,在宴会上“鼓瑟鼓琴”除了增添欢乐融洽的气氛外,还有以此陶冶情操、增进主客(群臣)团结的用意。“和乐且湛”是说在欢乐悠扬的乐声中,宴会进入了高潮,宾主俱已尽兴。一个“和”字写出了礼乐并用,产生了积极的效果:消除了相互间的猜疑,促进了君臣的团结。
如上面所述,《诗经》中的宴饮是为实现某种意图的宴饮。周朝的宴饮作为一项负有社会使命的际会活动,皆在使与会的不同等级成员从礼制的限定中解放出来,从而达到“合好”的效果,并且以此显示不同等级的人们同根共命的精神意义,《礼》书中种种关于宴飨的记载表明,宴会之际都有音乐伴奏。在《鹿鸣》中,在“鼓瑟吹笙”,“吹笙鼓簧”的“德音孔昭”中,不是通过生理麻醉来实现“合好”的缺少文明价值的“酒徒”似的宴饮(纯系生活奢华的宴饮)状况,而是呈现出一种全新的光景。在这里“饱”、“醉”仍然是宴享的一个结果,但它已不是宴饮的最终目的,因为有了“乐”对“醉”的对立,以及“乐”对“醉”的提防。“夫豢豕为酒,非以为祸也……故先王因为酒礼……终日饮而不得醉焉……故饮食者,所以合欢也;乐者所以象德也。”(《礼记·乐记》)《国语·周语中》说:“饮食可飨,合同可观。”韦昭注释道:“合同之道行,则德义可观也。”(“合”指众多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同”指简单的同一)由此可知:此种宴饮的意义在于精神上的表现与认同。《礼记·乐记》云:“是故乐在宗庙之中,群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如敬。”“乐者为同,礼者为异……礼仪立则贵同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宴饮中“乐”对“醉”的防范,实际完成的是对宴饮活动意义的澄明。在“鼓瑟吹笙”的音乐对人的精神的振奋中,在适度的酒精对神经的松缓中,与会的人们消除着平日等级的隔阂,感受着精神的同一;个人溶解于群体,和谐使人沉醉在精神的共鸣之中,“和”是“合好”的效果,是宴饮诗所表达的周代文化所遵循的最高原则。至此,礼乐文化在人文精神的鸣奏中诞生了。
由于此诗展示了周代先王开明的态度,“待群臣如待大宾”(方玉润语)的开阔胸襟,以及为整治振兴国家而求贤若渴,而且严于律己的精神。它又曾被定为朝廷燕的乐歌,对后代统治者在思想上有过约束或启迪作用。历代名臣、士子往往以《鹿鸣》中礼遇臣宾的周王为榜样,以其为标准来衡量、要求当代君王,谴责专制统治。如:曹操的《短歌行》就引用了“呦呦鹿鸣”,来抒写自己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和招揽贤才的迫切愿望。随着历史的发展,《小雅·鹿鸣》的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由周王宴请群臣嘉宾到一般贵族宴会,乃至科举时代乡试放榜后为有关举子、乡贡士举行的宴会上均歌《鹿鸣》。
总体说来,《鹿鸣》是反映周代生活礼俗的一幅风俗画,色彩鲜明,格调明快,有很高的审美艺术价值,也带给我们无尽的启示。中国是一个没有宗教的国度,但中国人不能没有精神信仰,否则灵魂就会无所依托,最终整个民族也会走向崩溃。“礼乐中和”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值得我们学习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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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开翔,宣化科技职业学院助教。
编 辑:吕晓东 E-mail:lvxiaodong81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