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的教育公平现状
2011-08-15刘庆辉
刘庆辉
(刘庆辉:枣庄学院,讲师。)
教育公平是人类古老的向往,孔子的“有教无类”思想,就体现了一种最古朴的教育公平理念。教育公平不仅是一种美好的教育理想,也应该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基础,是社会公平价值观念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教育具有促进社会公平的社会功能,现代社会的教育,既在社会流动、社会分化中具有“筛选器”的功能,同时又具有稳定器、平衡器的功能,因而被认为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
一、教育公平的本质内涵
对教育公平的界定有很多,本文将教育公平界定为“教育起点”的公平、“教育过程”的公平和“教育结果”的公平。“教育起点”的公平的本质是入学权利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公平的本质是机会平等。教育不能保证每个人都得到充分的成功,但必须保证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获得成功的机会。“教育结果”的公平是指受教育者都能获得学业上的成功,都能获得一种发展的惯性。由于天生禀赋和努力程度的不同,受教育者获得的成功程度可能不同,但都能在教育的关怀下获得发展的惯性,其本质实际上是质量的公平。教育公平的内涵至少应该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是价值层面的含义,是指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发展自由,即教育权利平等、教育机会均等,核心是尊重和保护每个社会成员对公共教育资源的平等享有权和对更高级教育利益的平等竞争机会权。要在保证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平等的基础上,追求教育结果的公平,使每个人在教育的公平关怀下,获得与其天生禀赋和努力程度相匹配的发展惯性。第二是制度层面的含义,是指政府通过相应的制度、政策及其执行保障来体现和维护教育公平的价值和原则,以制度、政策及其执行行为保证社会成员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的平等。政府在实现教育公平的努力过程中,核心职责是要公平配置教育资源。
二、影响我国教育不公平的制度性原因
在我国当前的教育现实中,宪法明确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强调公民受教育机会的平等。虽然仍有一些权利平等方面的问题,例如残疾人的教育权等,但总体而言,权利的平等已不是主要问题。当前。我国教育发展中比较突出的不公平,主要体现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别上,地区差异和发展不平衡导致的教育机会不均等,是中国最重要的教育国情之一。与教育过程,学业成就方面的不公平相比,现阶段最重要、最突出的基本问题仍然是教育机会的不均等。
(一)教育资源配置的地区不平等
我国在80年代中期下放基础教育的管理权限,建立基础教育的管理权限,建立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尤其是县、乡政府。在极大地调动了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的同时,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乡级财政能力的不足,县际之间、乡际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直接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实施。由于中央财政承担义务教育的比重极低,虽然采取了一些单项的工程、计划,但由于没有建立起扶持贫困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没有从制度上加以解决,致使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教育的贫弱地位没有根本改善。
(二)阶层差距拉大导致的教育不公平
非义务教育阶段各类教育收费一再增加,造成了学生中一个规模不小的贫困生阶层,导致教育不公平。许多农村和贫困家庭的子女被高昂的学费拒之于学校门外。非义务教育高收费的后果之一,是农村新的读书无用论的抬头,由于继续升学学费十分昂贵,在经济上难以承受,他们选择了辍学。这主要是指在高等教育阶段。
(三)教育腐败增加了教育不公正
在我国教育资源仍然属于短缺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长期被认为是一方净土的教育,也受到社会腐败行为的侵扰。同时,在教育领域部分引入市场经济机制、扩大学校自主权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制约和规范,也导致一些教育部门的学校行为扭曲,产生不择手段追求经济利益的腐败行为。这种腐败集中表现在对公平竞争的升学考试制度的破坏上,通过权力和金钱的交易,换取短缺的教育资源。其中,一类是所谓的“条子生”,通过某种特权进入学校(重点中小学、大学和成为研究生)。第二类是“缴费生”,不符合入学标准,但通过花钱买分数取得入学资格。
三、教育公平的实践策略
公平不公平是人们的价值判断,因此,不同的公平观念会作出不同的判断。教育公平的观念是多元的,不仅要尊重一般大众化的教育公平观念,更要以专业的态度引领大众的教育公平观念,使我们对教育公平的实践过程更加符合教育的专业价值和原则。
(一)解决地区教育资源配置不平等问题
很明显,缩小城市地区内部及这些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教育不平等,首先需要在这些贫困地区提高教育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这意味着在分配任何新的可用资源时,要优先考虑这些地区,如果必要的话,还要在不降低教育质量、入学机会和教学效果的前提下,把现在分给受惠地区的一部分资源挑拨给贫困地区。对农村,特别是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的投入远远不够。
(二)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化”政策
接受好的教育权利和机会不公导致的教育不公平问题的建议。国家推行学校标准化。对公办教育中的中小学,从校舍到教师、生均经费、试验室仪器配置、图书馆藏书等,有统一的配备标准。约束政府合理分配教育资源,使每一所小学都能按法定标准,拥有大体均等的物质条件和师资队伍条件,从而为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资源。要调整政策导向。建立合理的资源配置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资源配置失钠现象,给学生提供同样质量的教育。学校硬件实施应有上限,限制过量的建设投资,遏制追求过高的办学条件,合理使用社会财富。为了实施素质教育,形成中小学良好的教育环境,有必要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和指导思想。
(三)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
首先,改变高中教育状况。目前高中主要设在城市,农村学生的入学机会较少,而且城市生均经费比农村高出很多。有些地方已在尝试推行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打破城乡二元的传统教育格局,如统一城市、农村教师工资标准,并给予农村教师额外的补贴;有的地方通过实行教育资源配置的城乡一体化,使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教育待遇,这些经验值得重视和推广。其次,高等学校可扩大国家所需要的、免收学费学科的范围,制定鼓励高校招收贫困生的社会政策。同时,要构建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孩子能够上完学,资助体系由几部分组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并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四)加强教育腐败问题的治理
建议加强各种教育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在升学考试录取制度上的规范程序,依法维护教育公平,提供法律保障。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民主化的进程而逐渐扩大和深入。作为由国家实行的公共政策,扩大教育公平的主要途径是:实行义务教育制度,逐渐普及教育;在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上,消除基于偏见、意识形态或既得利益的不公平限制,建立公平、公正的规则;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缩小事实存在的不公平,努力纠正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状况,并首先帮助处于最不利地位的阶层和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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