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校贫困生的认定
2011-08-15聂志平
■聂志平
贫困生认定工作是各高校资助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资助工作中的难点工作。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效率和效果。文章通过分析目前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对如何科学的认定高校贫困生,把握好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经济体制和高校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贫困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带来的问题越来越影响着高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社会的发展,必须加强贫困生资助体系建设,才能更好地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高校贫困生的认定作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能否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贫困生评定办法,并以此为依据对在校贫困生进行实事求是的认定,直接决定了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实效程度。
一、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
贫困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一般来说,狭义上的贫困生就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广义上的贫困生则可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等三个标准。其中第一种为“一般困难生”,是指学生家庭有一定的收入来源,但因家庭突然发生变故,遇到暂时性困难,需要借钱缴纳学费,使学生在校期间花销紧张,面临间歇性困难;第二种为“贫困生”,是指家庭经济收入很低,并有一定数额的债务,只能缴纳一部分费用,学生基本生活费接近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第三种为“特困生”,是指家庭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无力缴纳学生在校期间费用,基本上靠借债上学,在校生活水平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学生。简单地说,“一般困难生”就是“有能力支付教育费用,但发生暂时性困难的学生”,贫困生是“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而“特困生”则是“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学生”。据教育部统计,目前我国高校在校生中的贫困生比例约为20%,特困生比例为8%。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很多,但大都停留在宏观层面,缺乏具体的指导意义。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些许问题困扰着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贫困生的内延和外涵概念不清
“贫困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这一概念比较模糊,属于一种定性描述。另外,贫困也具有相对性,地区经济的不平衡也会导致对贫困家庭界定的不统一。比如在西部家庭年收入两万肯定不属于资助对象,但在东部沿海,这样的收入可能算是贫困了。很多高校都有自己的认定标准,也制定了相关的贫困标准,但有很多指标并不明确。
(二)贫困生的认定不客观,归纳起来有三方面的原因:
1、从学校层面来看,学校在认定贫困生时存在着严重的主观倾向性。贫困生民主评议小组一般是以班级为单位,辅导员任组长、班干部和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评议小组因比较了解同学日常的生活消费情况,所以评定结果具有很高的可信度。但是这样的认定过程较大程度上依靠辅导员及学生干部对贫困生的日常观察来判断,评议过程不排除有个人感情化的因素。此外,同学之间涉及的人际、利益关系问题也会造成评议结果的不公平性。
2、从学生自身来看,由于部分贫困生具有较强的自尊心和自卑心理,出于面子问题不愿申报或表露困难的家庭背景,从而出现了真正的贫困生不报而个别出于利益关系的非贫困生谎报现象。调查显示,有42.1%的学生表示在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时不会客观如实反映自己的家庭贫困情况,其中18.2%的学生会掩盖或缩小自己的家庭贫困程度。
3、从社会环境来看,在各高校,学生开具的证明几乎成为认定贫困生的唯一核心依据。但事实上,学生出具的贫困生证明,在各级民政部门盖章时,不会受到认真审核。由于贫困生核实成本巨大,由学校进行核实的操作不可行,再加上少数地区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或暗箱操作,往往学生在通过当地相关部门审核时轻而易举,而相关部门几乎很少调查、核实学生的真实情况,这就给少数非贫困生提供了弄虚作假的漏洞。
(三)贫困生认定缺乏合理机制
科学、合理、有效的进行高校贫困生认定是促使我国贫困生资助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实现我国贫困生资助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解决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资源有限、资助效益低下的需要。但在现实中,我国高校目前还没有一套成熟有效的贫困生认定方法与体系,对于贫困生的认定也仅仅局限在对“贫困生”概念的定性描述上。实践中,对贫困生认定没有全面的把握和认识,没有量化的贫困生认定指标,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没有制定多维度、多层面和多方位的配套措施与制度,通常只凭某一方面的标准或办法,如学生个人的贫困申请、学生生源地贫困证明或一张学生困难情况调查表,没有多环节的班级评议、公示审批、跟踪调查、违规惩罚和动态管理监控制度等等,没有收入申报制度和收入监控机制,这使得高校贫困生资格认定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因此,高校贫困生经济资助体系的目标人群在政策设计上是合理的,但在实践中很难给出准确的定位。
(四)贫困生信息库缺乏定期调整
高校贫困生认定应该是一个长期、渐进的动态调整过程,部分贫困生在受资助后,可能相对于其他未被评上的困难生来说,各方面情况会有所好转;而且先前非贫困的学生可能在求学期间,因家庭突发变故而成为贫困生。同时,部分混杂在贫困生队伍里的非贫困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会有更客观的评判。鉴于此,贫困生评定不反对短期认定,但必须贯彻在实践中渗透长期的动态调整。然而,据调查了解不少高校在贫困生的认定和管理过程中缺乏调整环节,或者是调整环节只存在于制度层面,而没有得到贯彻落实,致使资助资源利用的有效性降低
三、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几点建议
目前,贫困生认定已成为困扰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一大难题。高校要在总结原有贫困生认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传统贫困生认定机制的方式、方法及程序进行科学的、全面的优化与重构。鉴于高校贫困生认定上存在的上述问题,结合高校贫困生认定的现状,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强化和完善。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认定体系
贫困生的认定包含:一是对学生家庭经济是否贫困的确认;二是对贫困学生的贫困程度的认定。本人认为在贫困生认定机制方面需要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1)建立贫困生档案,将申请资助学生的家庭住址、家庭人口数及职业、年均纯收入、贫困证明及以前的受资助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对这些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区别不同贫困程度进行建档管理。尽量避免遗漏或差距过大的现象发生,提高资助的针对性。此外,建立全校贫困生数据库平台,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位一体的助学帮困网络,并且及时更新,为加强工作执行的公平、公正、公开,为助困工作提供依据。(2)高校应制订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认证过程从个人申请、诚信承诺材料、贫困证明、民主评议材料、跟踪调查材料等各方面加强管理和监控,杜绝主观因素的影响。
(二)加强对认定小组的教育引导,确保公正性
贫困生认定小组是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的责任心、对贫困生认定问题认识的深刻程度等直接决定了认定的结果,决定了贫困生资助资源的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因此,必须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小组的教育和引导。首先,应教育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认识自己肩负责任的重要性,认识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摆脱情感关系、地缘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使他们在认定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其次,组织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认真研习贫困生认定办法,让每一位认定小组成员充分了解贫困生认定的程序、方法等;最后,要组织认定小组成员认真搜集、整理和分析贫困生信息资料,并进行相互间的对比,在此基础上对贫困生进行认定,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助困认定方式的公正性。
(三)做好相关的民主评议,完善监督机制
由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都在一起,他们之间的了解更加深入真实,贫困生认定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要树立客观、公正的氛围,防止学生之间请客拉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补助,然后肆意挥霍,在学生中间产生很坏的影响。具体工作中可以做到:(1)开学初召开班级会议,宣传国家、学校相关的资助政策,进行贫困生选定工作。(2)组织贫困生填写申请表,学生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公开陈述自己的家庭情况,老师将已掌握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在评议小组里公开(事先征得学生本人同意,保证学生的隐私)。(3)班级所有学生根据自己所了解的学生平时表现,及自己已经掌握的信息给递交申请的同学投票。(4)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结合已有的信息,确定贫困生的名单,并可以接受学生的投诉或咨询,最后公布贫困生评议的最后结果。对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生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制裁。同时,对于部分出于心理因素没有主动申请的贫困生,要及时发现、鉴别并给予相应的资助,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并做好心理引导工作。
(四)定期对贫困生群体进行适度调整
高校资助政策的出发点是让贫困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其中也蕴含着让在校贫困生能感受政府对他们的关注,不能将资助资源过于集中于部分贫困生身上,尽量使贫困生在校期间能不同程度的获得一定的资助。贫困生是相对性的贫困,这种相对性可能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最初被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可能在经历了一个时间段或受到资助后,相对于更加困难的学生来讲成为非贫困生。同时由于高校贫困生数量众多等原因,决定了高校贫困生必须定期进行适度的动态调整。高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对建立贫困档案的等级进行适度调整,如提高档次、降低档次和撤销档次等。
为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必须从源头上抓好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不断细化、完善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多渠道、多途径强化贫困生认定的合理性,定期对贫困生信息库进行动态的监管和调整,深入开展贫困生认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将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各类资助资源效益的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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