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湟中县打造文化产业强县的几点思考
2011-08-15李璐
■李璐
近年来,湟中县紧紧抓住国家、省、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机遇,依托本地厚重的传统文化积淀和独特的地域特色文化,按照“坚持先进文化方向,加快推进文化资源大县向文化产业发展大县迈进”的发展目标,立足于藏传佛教、道教文化、河湟古文化、生态文化、特色餐饮、传统体育等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实施文化旅游产业推进工程,形成了以农民画、壁画、堆绣、泥塑、雕刻(木雕、砖雕、皮雕)、藏毯、镶丝、银铜器等为内涵的湟中县“八瓣莲花”特色文化产业,推动了以灯韵、曲韵、歌韵、舞韵、鼓韵、武韵、墨韵、学韵为主要内容的“湟中八韵”农村文化活动的发展。全县特色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湟中县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一)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已建成“八瓣莲花”制作展示中心和21个生产加工基地,扶持发展“八瓣莲花”文化产业龙头企业8家,建成加工点300个,在省内外设立销售点400余家;发展印刷业、网吧、音像图书零售店等传媒类文化经营单位127家,皮影、业余戏剧团、“花儿”、曲艺等文艺演出类文化经营单位155家,文化娱乐餐饮等文化休闲类经营单位160家,民族服饰、宗教文化用品等服饰宗教用品类文化经营单位103家。2010年完成文化产值3.2亿元,其中,“八瓣莲花”特色文化产业产值占全县文化产值的95%以上。
(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已建成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在西宁市四区三县率先实现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全覆盖;建立村级综合活动室120个、文化大院8个、村级戏台110个、村级综合文化中心26个;积极开展“文化进村入户”工程,投资510万元为207个村文化室、49个业余剧团、10个灯影社、53个曲艺队、10户文化中心户配备了文化体育设备;建成农家书屋108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点80个、球场53处7.98万平方米,配套健身路径6套。
(三)文化从业队伍逐步壮大。全县已组建农村社火队267支、曲艺队237个、业余秦腔、眉户剧团34个、皮影戏班9个、业余舞蹈队10个、业余锣鼓队150支、业余武术表演队10支、赛马队20余支、农村篮球队234个,成立书法、美术、戏曲、镶丝等协会12个,特色文化从业人员达到2.5万余人,其中,农民画家党明汉被评定为青海省民间工艺大师,堆绣技艺传承人乔应菊等5人被评定为青海省一级民间工艺师,农民画家扎西才让等12人被评定为青海省二级民间工艺师,“花儿”艺人马全获得了2009年青海省“花儿”电视大奖赛金唱奖、2010年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原生态唱法优秀奖。
(四)特色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以“湟中八韵”为主要内容的特色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每年春节、塔尔寺灯节期间组织开展社火、跳欠、曲艺演唱等文化体育活动近6000场次,吸引省内外游客80万人次;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为农村群众演出曲艺、皮影戏、藏族舞蹈等文化节目7000多场次;每年举办青海“花儿”演唱会、业余歌咏比赛等活动360余场次,听众达到20万人次;广泛开展县城社区广场舞蹈、少儿舞蹈、老年扇子舞、红绸舞等,参与人数达4万人;组织开展中学生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单位职工健身操比赛、传统武术比赛、赛马会等体育赛事,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组织参加国家及省市各类书画展览赛事活动200余次,展出作品6万余件;举办农民文化技能、少儿艺术等培训300余期,年培训农民及少儿20万余人次;西堡镇葛家寨村“出僧官”等民俗活动影响广泛,已成为当地一个重要的传统历史文化活动项目。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成效显著。湟中县现有塔尔寺酥油花、加牙藏毯、千户营高抬、湟中堆绣、湟中银铜器制作及鎏金工艺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5项,湟中农民画、却西德哇古老游戏、河湟皮影制作、湟中壁画、湟中泥塑、南佛山“花儿会”、塔尔寺“花架”音乐、陈家滩木雕、大有山武术等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9项;加牙藏毯传统编织技艺传承人杨永良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名,湟中壁画项目传承人徐全熙等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7名。湟中县被文化部授予“中国现代民间绘画画乡”、鲁沙尔镇荣获“高跷艺术之乡”、田家寨镇“秦腔艺术之乡”、李家山镇“河湟曲艺艺术之乡”、多巴镇“锣鼓艺术之乡”等荣誉称号。2010年,湟中县千户营高抬参加了上海世博会青海省活动周的民间艺术展演,李家山镇岗岔村春节联欢晚会曾在省、市电视台播出《科学和谐抓计生》、《夕阳花开更鲜红》等曲艺作品被全国文化丛书收录,选送的2幅书画类作品获文化部群星奖、10多幅摄影作品在省、市获奖。
二、湟中县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发展道路。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全县各乡镇,文化、宣传、经济、财政、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工作。科学规划“十二五”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道路,将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结合,围绕把湟中建设成为青藏高原特色文化旅游主要目的地,加大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积极培育特色文化旅游产业体系,计划利用10年时间,以塔尔寺主体景区、“八瓣莲花”文化产业区、生态度假区为重点,以塔尔寺佛光路、西塔高速路为主线,聚集文化和旅游要素,打造长10公里环形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廊道,推动湟中县特色文化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强宣传推介,树立文化品牌意识。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在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等媒体播出湟中县“八瓣莲花”文化产业发展专题片,在省、市各新闻媒体报道湟中文化产业发展新闻30多条;建立“八瓣莲花”民间工艺网站3个,发布“八瓣莲花”文化产业信息200多条;组织参加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及上海、重庆、成都、昆明等地文化产业博览会、民间工艺美术展33次,展出“八瓣莲花”工艺品18000多件,累计获得中国工艺美术文化创意奖牌16枚;成功注册“八瓣莲花”商标,核准在地毯、堆绣、唐卡、银铜器等14类商品中使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推介,有效提高了湟中特色文化产业,特别是“八瓣莲花”的知名度。
(三)加大财政支持,培育文化龙头企业。县财政每年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着力打造“八瓣莲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目前,投资7000万元的青海藏文化馆、投资180万元的湟中民间工艺“八瓣莲花”展示中心已建成开放,“八宝亭”、“和谐苑”、“卡约遗韵”等景观建成,佛光路南北端改造、陈家滩河湟农耕文化生态园等项目正在实施。积极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争取扶贫资金500万元,协调金融机构为文化企业发放信贷资金800多万元,争取省文化厅贷款贴息40万元、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扶持资金20万元,扶持发展青海佛光工艺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玉良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8家,其中青海佛光工艺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取得外贸出口自营资质,年出口创汇500万美元。
(四)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产业技艺水平。依托全县职业教育优势,通过“阳光工程”、非遗传承培训、师傅带徒弟等形式,积极开展以“八瓣莲花”文化产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聘请“八瓣莲花”民间文化艺人20余人担任教师,举办“八瓣莲花”民间工艺培训班18期425个,培训初级技术人员500余人次、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次,完成学生实训1200多人次,其中81人取得了工艺美术师等各类名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外聘人员200多人,其中尼泊尔技术人员3人。加大对外地文化产业企业的考察力度,积极学习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引进先进生产加工技术,加强传统技艺与现代高科技的有效嫁接,各文化产业企业先后投资1800万元引进了电脑制图、电脑刻绘、生漆工艺等多项新技术新成果,企业生产的工艺技术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五)扩大文化交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采取“走出去、带进来”的办法,积极组织湟中县文化产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参加国内各省市及国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100多次,交流技术人员500余人次,其中,湟中县堆绣传承人、青海省一级民间工艺师乔应菊应邀到荷兰进行文化交流,李联霞两次到贝宁进行技艺传授,党明汉和张斌、徐耀春到台湾进行文化交流,党明汉、扎西才让应邀入住上海金山农民画村;先后有贝宁文化部、山西省政协等国内外15批400余人次到湟中县对特色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进行参观访问;“八瓣莲花”展示中心与青海师范大学美术系、清华大学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010年投资10万元举办了“八瓣莲花”工艺品设计创新大赛,共征集作品300幅。通过各类交流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更新了理念、提高了技艺水平。
三、打造湟中文化产业强县的战略支撑
虽然湟中县特色文化和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特色文化建设方面:一是文化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湟中县人口基数大,县、乡、村三级文化基础设施普及率仅达三成;“两馆一所”业务用房普遍狭小,不利于服务功能的发挥;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各村缺少独立活动场所;二是文化活动经费投入不足。由于湟中县财政困难,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投入不足,农村文化活动的经费只能依靠个人或企业的小额赞助,难以发挥文体单位的服务功能,农村文化艺人参与农村文化活动没有收入,严重影响着艺人的从业热情和创作态度以及农村文化队伍的稳定壮大;三是文化专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全县现有文化专业技术人员27人,在指导群众开展特色文化活动上力量薄弱,还存在队伍老化、专业面狭窄、青黄不接的问题。在文化产业方面:一是文化企业规模有限,发展观念滞后,企业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二是文化企业专业技术和研发人员严重匮乏,产品创新和生产能力不高;三是文化产业园区刚刚起步,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还不能满足文化企业的发展要求;四是对外宣传力度不高,“八瓣莲花”商标市场知名度有待提升。
“十二五”时期,是特色文化及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做出的战略性部署以及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为特色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湟中县将抢抓机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湟中八韵”农村文化活动,建设“湟中八韵”演艺中心;促进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深度结合,把“八瓣莲花”文化产业做成全省品牌文化产业,把“八瓣莲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成全省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打造青海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县。
(一)大力发展“八瓣莲花”产业。着力建设“八瓣莲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到2015年,全县年产值5000万元的文化龙头企业达到5家,3000万元的文化企业达到5家,1000万元的文化企业达到10家;建立生产基地50个,销售窗口500个。将“八瓣莲花”文化旅游产业园建设成为手工艺品生产展示区、河湟民居民俗集中展示区、藏文化集中展示区、湟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区,力争成为青海省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二)积极推进文化服务产业。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建设文化服务平台,到2015年末,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达标率达100%,60%的行政村建成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100%的行政村建有农家书屋,100%的社区有文化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本覆盖行政村和社区。重点扶持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培育和扶持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有市场竞争力的连锁网吧,引导印刷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三)着力发展文化演艺产业。
积极开展以灯韵、曲韵、歌韵、舞韵、鼓韵、武韵、墨韵、学韵为主的“湟中八韵”特色文化活动,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举办各类大型节庆文化演出活动,每年举办灯节大型文化活动1次,广场文艺演出活动8次。筹建民俗风情演艺中心,将高抬、锣鼓、民族舞蹈、“花儿”演唱等艺术门类与文化演出市场接轨,扩大宣传,让各演出队走向县外、省外,通过交流、展演提高技艺,增加收入。积极参加省内外的各种展览会、文博会等文化交流活动。
(四)重点开发文化旅游业产业。开发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宗教文化旅游资源、自然文化旅游资源、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民居民间艺术文化旅游资源、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构建文化宗教游、民俗体验游、自然景观游三位一体的文化旅游线路,打造集旅游、文化创意、文化旅游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民俗体验、休闲观光、餐饮、度假、展示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特色文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科学统筹规划省、市及县馆、乡站、村(社区)文化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力争县文化馆、图书馆全面达到三级馆标准,村(社区)文化中心创建率达到60%;完善文化服务配套设施,为湟中县文化馆配置1台流动演出车,为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配置相应的文化服务器材;积极落实项目,在湟中县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民俗风情演艺接待中心。研究出台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土地供应、登记注册、财政税收、工商管理、社会保障、劳动人事等各方面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力度,积极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特色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制定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实施引进和激励人才优惠政策,建立全省文化人才队伍信息库,为高级文化人才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全力提高文化工作者从业热情;加大人才队伍培训力度,由省、市文化主管部门邀请国际、国内知名文化人士对湟中县文化人才队伍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文化艺术素质;加大文化产业队伍专业技术等级认定力度,实行持证上岗、绩效管理;加强经营管理、创作和科技创新等文化产业急需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文化、精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
(三)加大文化保护力度,积极申报非遗文化项目。从资金、技术指导等方面加大对湟中县西堡葛家寨“出僧官”、拦隆口“慕家岭酩馏”、土门关“红岭二月二庙会”等项目的申遗支持力度,确保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过项目支持,修缮维护因地质原因造成损坏的上新庄边墙、鲁沙尔清真大寺礼拜大殿等文物保护单位,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迹。
(四)扩大文化交流,全面提升特色文化和文化产业水准。由省、市组织更多的特色文化传承人、文化企业负责人走出去实地考察学习,参加各类演出、比赛、论坛等,扩展文化市场,学习先进的文化观念、管理技艺、生产技术和市场营销知识;组织推荐湟中县优秀特色文化艺术和文化企业参加省内外文化产业博览会,切实提高市场知名度。加大省市优秀文化人士、先进文化企业对湟中县特色文化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指导、帮扶力度,全面提升湟中县特色文化发展水平和文化产业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