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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包豪斯看高职室内设计“工作室”制教学模式

2011-08-15景蕾蕾

大家 2011年18期
关键词:包豪斯工作室室内设计

景蕾蕾

2006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中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 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可见,高职院校的目标定位应该是:不仅能满足一般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出来的学生经过两三年的工作后还能提升为更高层次的技术人才。但是由于我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发展的步伐又相当快,在教学模式以及理念上更多的是沿袭传统普通高校室内设计专业教学模式,根本无法突出职业技术教育对实用型人才培养特点;或反其道而行之,过分强调职业技术教育的商业属性,简单粗暴的将高职教育的室内设计教学理解为单一纯粹的制图员或工地管理员,完全违背了高职教育的本质规律。这里,我们通过对包豪斯“工作室(Workshop)”模式的解读来探寻真正有现实价值、更适合高职室内设计教学的“工作室”制教学模式。

一、包豪斯时代的“工作室”模式

在包豪斯时代,“工作室”一词又被称为充满各种加工设备的“工作车间——Workshop”。工作室与一般的授课型教室不同,它的目的是将学生在普通教室中习得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现实的设计作品。由于包豪斯在建校之初带有手工业行会的性质,因此强调学生们亲自动手完成作品成为教学中的重中之重。格罗比乌斯认为与生产密切相关的设计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技术,而技术通过学习是可以掌握的。这种“技艺结合”的观念使他坚定不移地将工作室模式带入到了设计教学之中。学生不仅具有创新设计的理念和基础知识,还要能够身体力行的将自己的想法转变为现实。包豪斯这种务实的办学原则在今天看来依然是顺应社会发展形势的,因此围绕此原则而创办的工作室在今天同样具有现实的借鉴价值。

从包豪斯宣言中我们就可看出它“艺术与技术结合”的伟大见识——“让我们建立一个新的设计家组织。在这个组织里面,绝对没有那种足以使工艺技师与艺术家之间树立起自大障壁的职业阶级观念”。包豪斯教学时间为三年半,教员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造型教师”(形式导师,master of form),基本上都是从事绘画和雕塑的艺术家,他们并不是职业的设计师,主要担任基础课教学,负责教授形式内容、绘画、色彩与创造思维的内容,帮助学生建立创造的意识;另一种是“技术教师”(工作室导师,the workshop master)大部分都是有经验的工匠,负责教授学生技术、手工艺和材料学的内容以及具体的手工艺操作技巧。学生进校后要进行半年的基础课训练,然后进入车间学习各种实际技能,切实加强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

同样是三年的专业教学,相比国内部分设计类院校,包豪斯能够脱颖而出,是由于它那一环套一环的“工作室制”教学体系,以及对实用型人才培养的目的也正是我们高职设计教育中工作室模式的营建意义。

二、我国高职室内设计教学的现状

室内设计与室内装饰行业是随着我国的工业化一起发展的,历史不长,但潜藏着巨大的生命力,有着极大的市场需求性和发展空间,各大高校的室内设计专业更是应运而生。高职室内设计专业由于其准确的人才培养定位,为室内设计市场输送了大量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高技能高素养人才。

但是,对于室内设计教学的具体科目以及教学模式,除个别设计院校外,更多的还是把学生关在课堂模拟些假想案例,无视市场、无视工艺、无视经济等因素进行理想化设计,在教学的最后阶段,直接将学生“赶”入社会,进行短期的实习。同时还存在着课程设置随意性强,教材质量不高,教学内容不统一,理论教学课时太少等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高职教育历史发展较短,室内设计专业更是新兴行业,要建立完善的教学体系还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和实验,充分了解市场需求,了解社会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强化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完善、充实教学内容;加大实践教学环节所占的比例。包豪斯的“工作室”制教学模式正是针对高职教育对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应用性教学环节的需求而设置的。所以,在高职的室内设计专业中引进包豪斯的“工作室”制教学理念有着其必要性和可实施性。

三、“工作室”制教学模式在高职室内设计教学中的运用.

高职室内设计“工作室制”教学模式就是以学生为本、以专业教师(工作室导师,the workshop master)为主导,以工作室(Workshop)为依托,以学习任务为驱动、以企业项目为引导,集理论与实践为一体,强化教、学、做的有机结合,突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促进校企合作、产学互动,促进教学与就业的自然衔接。

(一)高职室内设计“工作室制”教学模式的必要性

“室内设计工作室”对外承接装饰工程,对内对学生进行教学实训,整个过程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真正实现教学从理论向实践转化,再由实践回归并提高理论水平的目的。

工作室通过直接与当地建筑、室内装饰企业或相关专业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使专业培养目标与企业的岗位需求更趋一致,成为“准企业”、“准公司”的概念。在工作室中,学生学习的一切都与实际工作相关:工作任务、职业情境等,使教育教学进一步贴近学生,贴近职业岗位,贴近职场,使学生能获得一定的工作阅历,能迅速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从而有效地实现走向社会、走向市场、走向企业的目标。同时通过工作室的平台,能够形成产学互动、校企双赢的良好发展局面。

“工作室制”教学模式具备高职教育专业教学特色,能充分体现高职教育教学理念的基本特性,因此,“工作室制”是高职教育教学教学改革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高职室内设计“工作室制”教学模式的基本构想

在包豪斯,每个工作室都有对应的车间或工厂,学生在工作室的学习过程就是在车间或工厂实际操作的过程。在我国的高职教育中,室内设计专业的“工作室”与企业或设计公司的共建是“工作室”制教学模式的前提。每个工作室背后必须有一家或一家以上的企业或设计公司,“工作室”与企业建立直接的合作关系,共同进行真实的项目建设。

为了使“工作室”制能顺利实施,教学上要充分利用合作企业的设备和技术优势,使教学从项目的最初策划—共同创意—方案设计—实践应用得以完整展示,为学生提供真实完备的实践场所;在课堂管理上更加强化“小组教学”、“岗位实践”的形式,依据工作室取得的项目组织团队设计,让学生和老师在真实的实践环境之中讨论、研究,进而形成产学互动、校企双赢的良好发展态势。

通过对包豪斯“工作室”制教学模式的剖析和借鉴,并结合高职室内设计教育的特点,“室内设计工作室”教学模式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可为一年或半年,主要是在校内进行基于岗位需求的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技能的学习;第二阶段为一年,通过引进真实项目为主,模拟相关工作场景,围绕工作项目展开专业课程学习,进行职业素质、工作流程、岗位技能知识等的实训实践,确保确保课程内容与岗位任务的相关性;第三阶段为一年或一年半,以校内或校外“工作室”为平台,引进或自主开发项目进行生产性实训,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结语:包豪斯“工作室”制教学模式有其先进和积极意义,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我国高职室内设计教学中推行的“工作室”制教学模式既发扬了包豪斯的“以作坊为基础、学校为作坊服务,将来还会被作坊所吸纳”的理念,也充分考虑到我国的职业教育特点以及室内设计行业发展趋势。但是,要真正达到国家对职业教育大力倡导的“零距离”就业模式,还需要我们在不断的探索和追寻中逐步完善,形成真正切合我国高职室内设计教育实际的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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