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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师声乐教学与艺术美

2011-08-15陈海珍

大家 2011年18期
关键词:声乐美学艺术

陈海珍

在高师声乐的教学中,一直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声乐课就是教学生如何发声、掌握歌唱技巧、从事声乐表演,站稳“舞台”、“讲台”,所以,声乐课就是技能课,教学的质量就是看学生能否演唱或教学。对于声乐课是一门艺术课、是一门审学课这一点则往往忽视了声乐的核心“美”, 忽视了教学的目的是通过教学培养学生认知美、感知美、创造美。

一、艺术美学在声乐教学中的现状

新世纪以来,由于国家高度教育结构的调整,大学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使更多学子有机会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学习,这对于提高国民素质,缓减就业压力等都有其积极作用。一方面,在进入高师音乐学专业学习的学生中,参差不齐的学生水平给声乐教学带来极大的难度,在教学的过程中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来弥补基础的声乐理论基础知识。另一方面,由于学生的急剧增加,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加大,为解决一定时期内教与学的矛盾,学校就改“一对一”小课教学模式为“一对多”的小组课教学模式,使本身基础就差的学生提高就更加困难。

基于教学学生多,基础差,教与学矛盾的实际情况,在低年级(一、二年级)教师教学过程中,通常会采取大量的歌唱技术练习,一般情况下,一节声乐课45分钟的教学,用于歌唱呼吸的、歌唱位置的、歌唱共鸣的及声区转换等的训练就占绝大部分时间,而对声乐作品进行分析、艺术处理时则时间相对较少,这恰是培养学生感知美、体验美的时间。再是高师的特点,对学生在高年级(三、四年级)必然强调其师范性,除师范生均要求掌握的《教育学》、《心理学》以外,还必须按照师范生“站稳讲台,兼顾舞台,一专多能,全面发展”的具体要求,学习教师技能课、教学法、教学实践课等课程。

从声乐课结构来看,基本包括以下四大方面:一是声乐基础理论课(歌唱方法、嗓音保健);二是声乐基本技能课;三是声乐审美与表演课(中外声乐艺术史、声乐作品欣赏、声乐作品分析与创造、声乐美学);四是声乐教学与实践课程(声乐表演、声乐教学法、声乐活动排练)。声乐美学是声乐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声乐美学课程基本没有开设。

综上所述,由于扩招学生增多,教与学矛盾突出,从而削弱了音乐作品的分析;由于师资、认识等原因,艺术美学课程没有开设或作为选修课程,从而削弱了对学生的美学熏陶和教育。

二、艺术美学在声乐教学中被忽视的原因

(一)认识原因

在长期的声乐教学中形成了刻板印象就是声乐课是技能课,只有掌握好歌唱的技巧,并能够参加各种表演活动就算是合格的声乐课,教学的目的就达到了。

(二)现实原因

作为教育主体教师,其中部分教师在其学习、培训过程中没有接受艺术美学的教育,有的虽然接受过艺术美学教育,但认为“艺术美”的教育不属于声乐课教学的范畴。

(三)客观原因

艺术美学是一门比较抽象的音乐学专业的理论课,从事音乐专业的教师有相当部分教师不愿意从事抽象的理论教学,所以,在大部分师范院校中,由于缺乏教师,艺术美学这门课程基本上都没有列入教学计划,有的即使列入了教学计划也是作为选修课形式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流于形式,基本上没有学生去学晦涩难理解的艺术美学。

(四)社会原因

在从事音乐学习、探索的过程中,长期以来,从事艺术美学的研究者比较少,更不说成果了。近年来,由于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从事艺术美学的研究者多了起来,虽然有一定的成果,但要作为教学使用的成熟的教材还有一定的距离,适合于师范类教学需要的艺术美学教材则少之甚少。

三、艺术美学在声乐教学中的搭建

(一)提高教育主体思想认识

声乐课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课,要求既要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创造性的表演,更应该懂得感知美、欣赏美和创造美。所以,作为教育主体的教师首先要树立声乐课是美育课的思想,改变美学从艺术美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并将美学思想及理论融入到教学中去。

(二)完善教育主体知识结构

高师音乐学专业教师专业技能知识过硬,不论是美声唱法、通俗唱法、民间唱法还是原生态唱法等,而在声乐课体系中的艺术美学知识部分教师相对比较欠缺,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进行严格的、系统的美学理论的学习和培训,所以,要求教师从美学的角度向学生分析作品,其结果可想而知。这就要求声乐教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国内外的进行学习,提高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及审美能力。

(三)完善教育教学管理

从音乐学专业课程的结构看,主体课程包括三大部分,其中一部分就是作品分析、欣赏的教育,音乐的美学教育,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的规定和要求,必须开设的美学课程不能够因为师资、认识等不开始或作为选修,同时,加大教师的培养力度,根据教学的需要,还必须添置必须的教学设备等,这是实现声乐审美教育的关键。

四、艺术美学在声乐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一)声乐教学中的审美感知

一方面是感知歌词美。歌词,作为歌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歌曲的前提和基础,诗人艾青说:“诗和词是孪生兄弟。”被誉为带翅膀的诗。歌词的形象鲜明,语言简洁,结构严谨,韵律和谐,既有诗的意境,又符合谱曲和演唱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感知旋律美。声乐作品的流传,除歌词外就是旋律,旋律与歌词结合表达作品的感情,使学生感知作品的欢快、雄伟或者婉转忧伤等。再一方面是感知声音美。声音美包括音质、音色、吐词及行腔的流畅等,使学生很直观地感觉到声乐艺术美的多样性。好的声乐作品,除以上三方面外,作为演唱者,必须在深刻理解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恰如其分的如体形美、体态美、仪表美、气质美等有机结合对作品进行表现和再创作。

(二)声乐教学中的审美情感

声乐是情感的艺术,需要以情感人、以情动人,这就要求学生敢于表现情感、善于表现情感、乐于表现情感。一是对声乐作品进行词意、背景分析,掌握作品的真正含义,表现的本质内容,体现的内在实质。二是在理解的基础上产生对声乐作品的情感,尤其有相似经历的更能够产生共鸣。三是对学生对锻炼,多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歌咏比赛、音乐会、教学汇报表演、考试和观摩等机会,还可以参加假期的“文艺三下乡”活动,通过实践锻炼审美情感和表演能力。

(三)声乐教学中的审美创造

作为声乐教学的主体和学习主体的学生均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审美感知、审美情感的基础上,遵循审美原则及规律进行审美活动的能力,即审美创造。那么,如何进行审美创造呢?一是要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求异思维,根据已有的知识、信息,从不同的方向、角度去思考问题,以期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将已有知识、技能运用于声乐的学习、表演过程中,发现美、体现美。尤其是对声乐的“二度创作”,最能够体现演唱者的素质、水平和创造力。三是作为师范学生要将审美创造运用于教学实践中去,根据教学实际,将多教学方法运用教学中去,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审美情趣,这样的教学过程就是表现美、创造美的过程。

[1]付小芬.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高师声乐课教学的现状与探讨[J].大众文艺,2009.17.

[2]张远.高师院校声乐课教学现状分析与探索[J].艺术教育,2009.4.

[3]姜涛.高师声乐教学改革初探[J].艺术教育,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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