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发展独特性文化事业
2011-08-15宋晓艳
□宋晓艳
重视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利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综观各地,在文化兴区、兴市、兴省的宏大构想中,大都侧重于将当地的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主题和发展优势,从而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其实,“文化”是一种独特的现象,无论是传统文化资源的继承、整合还是先进文化的创新,无论是文化事业的建设还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无论是地区形象的宣传还是城市精神的塑造,其立足点都要建立在对文化发展独特性的准确把握上。
一般认为,文化的生产和服务与其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差不多,套用一般市场规律即可。事实上,在许多领域里,文化的投入和产出并不那么直接。其一,它表现为近期投入、远期产出。许许多多的文化遗产至今仍然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一道著名文化景观可能成为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人气指数的支点,但它们在建成之初,也许只被理解为宏大辉煌、可以传世的“一般性”财产;而其建设者倾其财力和智慧,雕琢磨砺,考虑的也并非在有生之年用它稳赚一把。古人的杰出创造惠泽当代,而今人关于文化的鸿篇巨制也自然应当跨越时代、着眼未来。其二,它表现为此地投入、彼地产出。文化具有引发、辐射的功能。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惨淡经营,入不敷出,但其周边的土地、楼盘却一路升值;办学校可能花了政府不少的财政收入,但名校名师却成为地区营销的最大“卖点”。其三,它表现为局部投入、整体回报。最经典的例子是美国克里夫兰市的复苏。20世纪60年代末,居住者、投资者竞相诅咒这座毫无生机的城市,甚至为它举行“葬礼”。但当新市长的“明天克里夫兰”计划实施后,世贸中心、摇滚乐名人堂、棒球场以及洛克菲勒文化带迅速焕发了这座“工厂化”城市的活力和魅力。
有了上述分析,我们就不难认同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在追求文化产品和服务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应注重从基础、底蕴等本质层面为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持久回报的能力。一些文化建设尽管有时只是城市形象和市民精神状态的改善,但它最终仍将通过提升城市吸引力和创造力而实现经济社会价值。文化是城市的底色。一切急功近利的创作至多只能算是“文化快餐”,应景敷衍只能增加“文化垃圾”。有些以“文化”为包装、片面追求短期效益的行为甚至还蜕变为拙劣的骗术。真正的文化必然反映民族的智慧和心理特征,反映一个时代的精神和文明品质。因此,当我们致力于地区文化建设的时候,那些传承不衰的文化经典,那些植根于群众的传统精神,无疑都能赋予我们再创造的灵感。
第二,文化作用力有自身的辐射半径,它可能跨区域也可能跨行业。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从资源整合的角度注重对文化圈的研究,不仅追求单个产品、景观的收益,而且应当追求文化的带动作用和城市的整体升值。在文化建设中,文化圈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文化现象,它是以某个有足够影响力的文化景观或其他载体为核心而形成的一个特殊发展区域。在这个区域中,不但文化自身具有厚度和活力,而且经济、社会的发展由于接受文化辐射而具有一定优势和整体特色。所以,在文化圈中,无论是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或文化设施,都不是唯一业态。它与其他服务业态、经济形式和社会组织一起构成“文化共同体”。我们应当在把握规律的前提下能动地构建新的文化共同体,更好地发挥文化的导引、激活功能。
第三,文化的产出常常是曲折的、间接的,在很多情况下,文化的产出与投入的价值很难用金钱来衡量。在发展文化的过程中,有的受益者并不因受益而考虑拿出钱来向文化产权单位投入。因此,政府作为地区利益的代表就必须制定适当的公共政策,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内来考虑文化投入与产出的平衡。例如,保护重点文物、古都风貌是全民受益的功德之举。但如果让文物单位和历史风貌保护区借助市场的力量自求平衡、就地平衡,其结果只能是文物不保、风貌不存、城市整体价值衰减。如果上一级政府能够本着“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跳出“文化”,从更大范围内考虑土地和资金的平衡,那么“文化”就有可能逐步走出朝不保夕的困境,就有可能立足于文化发展的独特性发展文化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