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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011-08-03文/张

中华魂 2011年11期
关键词: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宪法

文/张 凡

复 信

李 雯同志:

来信已由《中华魂》编辑部转来。恰好我订阅的《炎黄春秋》也送来了,我便把你说的那篇文章仔细读了一下。这里遵嘱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

我以为,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是一致的,不必要也不应该把它们割裂开来。

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里,我们要正确把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群众、阶级、政党、领袖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理。这个基本原理就是: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比较稳固的集团来主持的,而这个集团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组成的。列宁曾经说,以上这些“都是起码的常识”。(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这里说得很清楚:群众划分成为阶级,阶级由政党来领导。离开了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就谈不到“工人阶级领导”,也就不可能有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呢?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从而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它是用反映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客观规律的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它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符合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善于把当前的现实与长远的理想,人民的现阶段利益与根本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做到目标明确、道路清晰、方法恰当、步骤稳妥,不断地引导人民克服重重困难,绕过关隘险阻,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走向无限美好的未来。

显而易见,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群众便不可能真正组织起来,主宰自己的命运,十三亿中国人便不可能形成改天换地的物质力量,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创造出惊天动地的伟大业绩。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个条文把依法治国的内涵表述得简明扼要而又淋漓尽致。毫无疑问,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正反两方面极其丰富的经验教训的深刻而全面的总结。

来 信

《中华魂》编辑部的老师们:

最近我在《炎黄春秋》2011年第8期上读到一篇文章《关于党的领导:1982年宪法的重要修正》(署名高锴),强调“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国家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我读后不甚理解。从我上小学的时候起,我就懂得我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当然,三年“大跃进”,十年“文化大革命”,曾经给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深重灾难,但如果我们从共产党执政以来的总体看,成绩还是主要的,再说这些严重的错误也是共产党自己纠正的。因此,我认为,我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毫无疑义的。难道关于党的领导果真像那篇文章的作者所说的那样,需要加以修正吗?不懂,不懂,实在不懂。为此,我写这封信给你们,望能于百忙之中给予回答和解释,不胜感谢。

专此谨致

崇高的敬礼!

李 雯 敬上

必须指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完全一致的。宪法和法律需要人去研究和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和推行。如果没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中国共产党的正确而坚强的领导,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便不可能制定出来,更难以在现实生活中贯彻执行;反过来,没有符合实际的宪法和法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便无法体现和实施。这个非常简单而又极其深刻的道理,难道还需要通过连篇累牍的论证和引经据典的说明才能被人们所理解吗?

令人诧异的是,《炎黄春秋》上的那篇奇文,却在这方面大做文章,咬文嚼字地说什么:“新宪法的条文中删除了 ‘共产党’一词,却出现了 ‘各政党’一词。”怪哉!怪哉!难道某一处文字变动,便同党的领导格格不入吗?难道宪法中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便是取消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吗?事情十分清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也必须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并使自己的党员成为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只有这样,它才能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发挥领导作用。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完全一致的,离开了依法治国便谈不上党的正确领导,过去这方面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特别是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这方面的惨痛教训我们要永远记取;反过来,离开了党的正确领导,也谈不上依法治国。这便是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相互关系的辩证法。

令人愤慨的是,该文竟然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按照此人的逻辑,既然中国共产党被列入“各政党”之内,便“体现了各政党无论大小,在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特殊利益,一切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依归”,这时如果再强调党的领导,便是同此原则直接违反,便是“极 ‘左’ 思潮 ‘阴魂不散’”。怪哉此论!谬哉此论!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从它成立的那天起,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要求自己的组织和成员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什么是党的正确领导?这才是党的正确领导!这同体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宪法和法律是完全一致的。怎么能一提党的领导,便意味着否认“党在国家之内,党在人民之中”,便成了“极 ‘左’ 思潮 ‘阴魂不散’”,便违反了“依法治国”呢?应当说,以“依法治国”为名,要求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那才是对“依法治国”的公然违反!

加强党组织自身的建设

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加强党的领导;真正实行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做到这一切,关键是加强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建设。

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于党的建设的现状作了客观的、完全符合实际的分析:“当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同时,党内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对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不到位,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一些领导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够,推动科学发展、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公信度不高,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软弱涣散,有的领域党组织覆盖面不广。部分党员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引起全党警醒,抓紧加以解决。”亲爱的朋友,请谅解我在这里一下子引用了一大段,因为我觉得,关于党组织自身的建设,环顾左右上下,无论是成绩还是问题,这里的估价完全切合实际,分析都很到位。不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是不可能做到的。我们应当以此为镜子,发扬成绩,改正缺点,扎扎实实加强党自身的建设。

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加强理论学习。现在,我们面临着建设学习型政党的任务。从学习内容来说,最重要的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经典著作。前年中央编译局编辑出版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十卷和《列宁专题文集》五卷,有的单位还从党员上缴的党费中核发了购书费,这是多么可贵的学习条件!如果我们再不抓住“党”赐良机,认真学习,实在说不过去。还是让我们发扬“挤”劲和“钻”劲多读一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吧!

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同群众的联系。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这实属警钟长鸣,而决非危言耸听。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作用,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决定力量。党一定要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革命和建设中所向披靡,无往不胜。

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又一个重要方面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毛泽东说过:“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打扫和洗涤。”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延安整风时期是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得最好的时期。在整风学习中,大家普遍能敞开胸怀,严于解剖自己,相互之间竭诚帮助,展开热烈的讨论或争论,白天认识没有统一,晚饭后在延河边散步,还在三三两两地探讨。思想斗争激烈时也会吃不下饭,睡不好觉,但一旦想清楚了,便觉豁然开朗,如沐春风,思想升华,心情舒畅。这样便达到了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这是多么令人神往的情境啊!遗憾的是,如今在党的组织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很难开展起来,有的甚至连组织生活都要一年半载才过上一次,党费也有人代扣,如此要指望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亦难乎!

由此看来,当今之世,我们应当努力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上下功夫,而这一切的关键则是加强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建设。

这封信写得不短了,就此打住。说得不对的地方,请来信不吝指出。让我们成为名副其实的忘年交。

专此顺致

同志的敬礼!

你未曾谋面的朋友 张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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