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与查证“给林彪安窃听器”假案
2011-07-26张英华
张英华
(作者为国防大学副军职离休干部,公安部离休干部汪春耀整理)
1968年11月27日,我在原“罗瑞卿专案组”工作期间,因思想“右倾”而受批判后,被撵回原单位总政学习班。1969年1月6日,领导小组的一位成员找我谈话,他说:“在你来学习班前,吉林省革委会来人介绍吉林搞出一起1963年夏林彪在长春休养期间,林的驻地被安装窃听器的大案件。10天前,吉林省的‘申某(分管警卫工作的公安厅原副厅长)专案组’又来谈了该案的情况,说总政保卫部副处长李某(原军委办公厅军委警卫处科长,是林彪在长春休养时的随身警卫,后调总政保卫部任副处长)是此案的重要成员,要求总政学习班配合并对其进行审查。现在领导上已决定成立‘李某专案组’,由你负责,另外还有两位同志参加,和你一起工作。”我说:“我因思想‘右倾’刚从‘罗案组’受了批判回来,不适合再搞专案了,还是再选一位更合适的同志去搞吧!”他说:“总政军管小组已经批准,不要再改了。”我只能表示服从组织决定。
从1969年1月至1970年7月,历经一年半的调查研究和反复查证,终于弄清了这纯粹是一起子虚乌有的大假案。
总政保卫部的李副处长是位老警卫干部,长期从事警卫工作。他1923年出生,1938年入伍,1939年入党,曾当过贺龙元帅的警卫员,跟随张经武同志进军西藏。1965年从军委办公厅调到总政保卫部任副处长,现在总政学习班学习。我们根据学习班的工作安排,结合当时的“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等运动,在小组会上让他谈谈1963年跟随林彪在长春休养的情况。他说去的时间不长,回北京后再没有回长春,对窃听器问题只字未提。
1966年8月31日,毛泽东检阅红卫兵时,林彪讲话
1969年国庆节前,我们三次赴长春,在“申案组”看了大量的揭发交代材料,找了几十名涉及此案的处长、科长,一般干部和服务人员调查。开始觉得问题很大,也很严重。随着调查研究的步步深入,发现的矛盾越来越多,疑点也越来越大。最明显的是:有人说安装窃听器是李某指挥的;有人说为了不让李某知道此事,专门派人对他进行监视。有人说李某在长春住了两个多月,回北京几次,每次都把窃听到的录音带和整理好的材料让带回北京,交给公安部八局(警卫)某副局长了;有人说他回到北京后再未回长春。对这些矛盾和疑点,我们一个一个地进行了核对和查证,查阅了军委办公厅警卫处和公安部八局的值班日记,查阅了总参管理局保存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的报销单据;查阅了门诊部、医院看病和住院的病历,等等。证明李某1963年5月18日至7月7日,在长春共住44天,回京后再未回长春,否定了说他在长春住了两个多月且往返几次的不实之词。在查阅公安部八局和十二局的档案中也没有发现从长春送来的录音带的整理的窃听材料。有人说李某带回的录音带和材料交给了某副局长,经查,1963年春某副局长因肝病住进了当时的“反修医院”(现在的友谊医院),出院后在家全休。否定了说李带材料交某副局长的虚假交代。
1970年4月21日,我们第四次赴长春,将我们对李某问题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申案组”作了介绍,他们同意我们的看法。
这时,他们已经定案,有的判刑,有的下放农村安家落户。为了进一步弄清此案的几个重大矛盾和疑点,我们提出审讯几个所谓主犯的要求。经同意后,我们问了以下几个问题。
问:你们安装的窃听器共有几个发射器。
答:每个房间都有,会议室,会客室,林彪、叶群秘书的卧室都有。
问:你们有几个接收器。
答:一个。
问:如果每个房间都有人讲话,你们怎么接收?(低头不语)。
问:用的电源是直流的还是交流的?
答:是的,直流。
问:用几节电池。
答:八节。
问:能用多长时间?
答:一个月。
问:林彪住了多长时间?
答:两个多月。
问:中间你们怎样更换电池?
他低头想了很久才答:想法调动首长,让他出去转转。回答后他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了。
问:你们的窃听器还带摄像头吗?
答:没有。
问:为什么在交代材料中说林彪在看《解放军画报》时,当看到郭兴福教学法那一页就停住了,并且注视了很久。如果窃听器没有摄像功能怎么能知道林彪看的是《解放军画报》呢?又怎么能知道他看到郭兴福那一页就停住了呢?
他又低头不语,沉思良久,不停叹气。我看他内心斗争十分激烈,随即向他读了两段毛主席语录。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老实人,敢讲真话的人,归根到底,于人民事业有利,于自己也不吃亏。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总是吃亏。”
他听后更加不安起来,连着叹了几口气说“唉!一就就一就了!”然后又低下了头。我理解他的意思是:“已经这样,就这样吧。”
回北京后,经过多次讨论研究,认为这是一起大假案,不管吉林怎么定案,我们的结论是李某没有参与过给林彪安装窃听器的活动。结论材料经上报批准后,与李某本人见了面,他非常感谢组织上给他查清了问题,并按正常手续分配了工作。这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在那特殊的政治气氛中,能作出这样的结论是冒着很大的政治风险的。
粉碎“四人帮”后,全国平反冤假错案,吉林省委对此案进行了认真复查,并作出了彻底平反的决定。申某不知怎么知道我已调到军政大学工作,把吉林省委对他的平反决定和《吉林日报》关于平反大会的报道都给我寄来了。他分配到四平市任市委书记。后调中央党校学习,还专门来看我,可惜那天我不在家,未能见面,甚觉遗憾。1982年他调任公安部八局局长,直至离休。但愿他健康长寿,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