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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内部审计外包

2011-07-13宋英山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2期
关键词:审计师外包内审

宋英山

浅析内部审计外包

宋英山

一、内部审计外包的优点

1.企业能够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是通过对会计系统实施审计来监督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活动,并对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最后将审计结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公司的最高层决策机构。虽然内部审计机构代表所有者履行监督职能,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但其实际工作和管理层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管理层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预内部审计,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为了能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必须主动同管理层协调好关系。在这种利益牵制下,内部审计机构可能会失去独立性,甚至与管理者共谋来欺骗所有者,而外部审计工作一般都是由注册会计师领导完成。他们独立于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来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其工作只对社会公众和合伙人负责,因此能够客观地报告审计结果。

2.企业能够获得高水准的服务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内部审计的传统职能已不能满足企业增加价值的需求,因此,内部审计为适应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而不断扩充其职能,逐渐向风险管理和管理咨询拓展。风险管理和管理咨询业务的开展需要金融、会计、人事、市场、工程、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士来共同完成。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能够使企业根据审计项目的情况选用合适的人才。同时,注册会计师(CPA)作为外部审计主体,服务对象分布在各行各业,熟悉不同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能够根据自身经验及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过程、风险控制和管理等活动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提出切合管理者需要的建议。而且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必须以公认的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为标准,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来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进行审计。此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不仅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法律的约束,还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因此能确保审计质量的稳定。

3.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搞好主业

纵观世界各大会计公司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会计公司的发展与企业的发展是同步的。像世界四大会计公司的触角已伸到存在跨国公司的每一个角落。内部审计外包可以使企业在当地聘请外部注册会计师等专家履行内部审计职能,从而使企业免于内部审计跟不上企业的经营部门发展步伐的弊端,获得及时的内审服务。这样,企业将有限的财力放在核心业务上,而将一些业务(如内部审计等)包给专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使得企业专心于经营的扩张而不必为内部审计的发展而劳神,必将促进企业的更进一步的发展。

二、内部审计外包的缺点

1.破坏内部审计职能的整体性

内部审计的评价、监督、咨询的职能是相互支持、互为基础的一个整体,能为企业增加价值的咨询活动是建立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的基础之上的,而咨询意见的采纳和顺利实施需要对审计过程进行监督,并且对绩效和风险进行评价,保证其按预期的方向发展。因此,将任何一项职能外部化都不利于内部审计发挥其整体功能。另一方面,要想获得真正有价值的咨询服务,势必会泄露企业部分的核心机密,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竞争优势。

2.企业放弃了自身的资源优势

首先,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本公司的管理政策、业务程序、经营活动和人事状况,了解企业的组织文化、业务过程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特点,能更好地提供符合管理当局长期战略的咨询服务。而外部咨询机构只能通过一些公开的资料以及通过询问和观察来确定服务的重点。往往由于保密的需要,企业不可能向他们提供完整的资料,这势必影响到外部咨询机构的判断和对企业进一步的了解,从而影响咨询服务的质量;其次,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有着很高的忠诚度。他们是企业的成员,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他们的目标,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与他们自身的利益休戚相关,再加上他们对组织的文化有强烈的趋同感,会比外部审计人员更加投入地来实现组织的目标;再次,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的战略管理、组织操作程序和企业文化的了解程度是外部审计人员所不能及的。

3.外部咨询机构可能会丧失中立性和独立性

外部审计的基本功能是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发表意见,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保障依赖于外部审计师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由于外部咨询机构的业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在这种自身利益与客户利益相互牵制的情况下,是否还能保持独立、客观、公正是值得考虑的。近年来,美国一些大公司的倒闭与内部审计缺失也有很大关系,内审外包则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例如安然公司,其鉴证、咨询工作由安达信承办长达17年,没有更换事务所,形成安达信面对安然这样的大公司难以保持客观独立。安然事件发生后,会计界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即安达信对同一公司承接其外部审计又承接其内部审计的做法一定要改变。

三、内部审计外包的主要形式

1.内审职能全部外包

这种外包形式下,企业不设内部审计部门,但是为了进行合理的经营性审计,就将内部审计职能全部外包。内审职能全部外包时,企业可能保留内部审计长以监督审计业务的执行,并担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层之间沟通的媒介。内部审计外包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以及其他类型的组织机构。

2.内审职能部分外包

最简单的外包形式是补充,即将特定部分的内部审计职能赋予称职的第三方。例如,在一些关键性的内部审计项目中聘请外界专业人士提供帮助。像在审计外地的分公司时,企业聘请懂当地语言或熟悉当地习俗的审计人员提供帮助。另外,在审计特殊领域,如电子数据处理系统时,可聘请这方面的专家参与审计。

四、我国内部审计外包业务的适用形式

个人认为部分外包内部审计业务更适合于我国的企业。

1.从法律上来看

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1995年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也规定了国有大中型企业及金融机构等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因此对我国部分企业而言,内部审计功能完全外包对有些企业可能是行不通的,但是企业根据需要实行部分审计功能的外包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2.从成本效益来分析

通过聘请外部审计人员分担部分审计工作,可以减少企业的管理费用。企业保留较少的内部审计人员,不但节约了招聘、培训费用和维持成本,而且利用外部审计师的丰富经验及审计技术,也提高了内部审计的效率和质量。但是如果将关键领域的内部审计内容也外包给外部审计人员,其保密成本及建议合理性成本等会大幅上升,内部审计总成本最终并未降低。因此,内部审计应采取部分外包形式。

3.从审计内容上讲

全部外包意味着把包括战略性管理在内的所有活动都托付给外部机构处理,这样企业将面临外部审计人员泄露企业核心机密、影响企业竞争优势的风险。加之,外部审计人员对企业情况的了解远不及内部审计人员,故其对关键领域审计建议的合理性及可行性,都无法让企业利益人放心。而内部审计人员与企业有着比较稳定的关系,对组织实现企业目标有着更强的责任感。因此,关键领域的内部审计仍应由内部审计人员负责,不但能使内部审计人员从耗费大量精力的重复性强的一般审计中解脱出来,而且能使其更专注于核心竞争力领域的审计。

五、发展我国内部审计外包的对策

1.加强内部审计服务的监督和规范

内部审计外包属于新兴的业务领域,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服务纳入其统一管理和指导当中,规范内审服务的竞争秩序,并制定相应的指导性规范,使内审服务自诞生之日起即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应该完善相应的法规,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内审服务所导致的独立性等相关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2.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

作为内审外包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就内审服务的业务承接、人员配置、业务开展、责任限制、报酬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从而降低事务所的风险,及时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内审服务。

3.加强管理当局与外部审计师之间的协调沟通

外部审计师应与发包方的管理当局及内部审计师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充分了解管理层的期望,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尽可能缩小外部审计师工作效果与内部管理层期望之间的差距。

4.关注内部审计人员的队伍建设

企业应注重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尽可能优化内审人员专业结构,使其来源多元化。既要有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又要有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控制的人才,还要适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工程技术专业和其他专业人才;具有规定学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才能成为内审人员;要建立一套内审人员选拔、培训、工作考评、激励惩罚、保留分流的机制,以保证现代内部审计的理念、方法得以有效实施。同时,由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审计的范围、侧重点、工作深度和作用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异,如不经过适当的培训,优秀的外部审计师也难以完全胜任内部审计工作。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承担内部审计任务的外部审计师定期进行适当的培训,使之同时具备内部审计师应有的素质。再有,我国有关部门应借鉴国外经验,实行内部审计师注册考试和授证制度,努力推进内部审计职业化。

(作者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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