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头顶上的“堰塞湖”
2011-07-10茅家梁
文/茅家梁
高利贷,头顶上的“堰塞湖”
文/茅家梁
冯老头是我们这个小区里最著名的刚刚“崛起”的千万富翁,靠放“高利贷”发财。前一阵子,“宝马”代步,衣着鲜亮,瞧人多半鼻孔朝天。这几天好像蔫了,因为“崩盘”,所以避债不及。在棋牌室的角落里,老是拖着我要谈论与他的祖先“过从甚密”的孟尝君。
当年,齐国的贵族孟尝君放贷,一次收债就“得息钱十万”(《史记·孟尝君列传》)。后来冯谖作为孟尝君的三千门客之一,替孟尝君到封地去收债,结果一把火烧掉了“证据”,负担没了,人心来了,当地的“负债户”当然百分之百地拥护孟尝君,“冯祖先”为孟尝君挖了一个坚固的“狡兔之窟”。冯老汉感喟——“真所谓‘经济放一码,政治长一丈’。”很明显,他非常希望天上能掉下来这样的“一把火”。
现代再没有这样的策划家和慈善家了。
眼下放“高利贷”的敲髓剥骨,厉害得惊人。据说,有的地方利率水平已经超过历史最高值,有的月息甚至高达18分,即180%。噬利阶层的面孔瞬息万变,“利滚利”就像滚雪球,滚到你背不动了。对不起,“大刑伺候”。设置私人监狱,扣押债务人、抢夺财产,都是“很平常”的勾当。而一旦遭遇“崩盘”,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上线”,甚至有将人半埋进土里灌辣椒水,逼着对方把钱吐出来的。“高利贷”逼迫数以十万计的鲜活生命,走上绝路。
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的小企业、微型企业数量多、面广,很多是非常具有竞争力的,然而也应当预计到——在这些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因为寿命周期短,市场变化快,企业信用缺乏稳定性和长期性,靠银行授信和贷款,手续繁杂、成本又太高,因此,不大有可能通过正规金融渠道来解决燃眉之急,只能依靠借“高利贷”来饮鸩止渴,这也是无可奈何的权宜之计。
有专家解释——在高利贷的链条里,金字塔底层的人也许是一分的利息将钱给到第二层,第二层的人又以2分的利息给到第三层,这样到了最顶层也就是真正放贷的人,这个人也许放出的利息就是6分、8分甚至更高,这个链条越长,到最后的利息就越高。
最可怕的是,还有许多人(包括政府官员),始终以为高利贷像种田、嫁妆和遗产一样,是一种获取财富的高尚的方法。以往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高利贷”波涛汹涌,而现在,连经济落后的地方也开始疯狂了。江苏最贫困县之一的泗洪,几乎家家放贷;有材料显示,50%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城镇居民都参与了放“高利贷”。鄂尔多斯风暴刮得人们心迷目眩。
疯狂是因为传统的“人挣钱,累死人;钱挣钱,很安逸”在作祟,疯狂引来了一辆辆耀眼的奔驰S级轿车,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大厦……疯狂是因为金融部门的监管形同虚设,疯狂是因为“公职人员”也热情“参与”。历史上的统治者,尽管对“高利贷”也曾经束手无策,但是他们也知道其严重的危害性。唐玄宗在开元十六年就下诏,对“天下贫举”的“收利”尺寸做了相应的限制,而我们的“父母官”呢?爱把“高利贷”看成一场普通的“周瑜打黄盖”,任其折腾,任其扑腾。
真像鲁迅在《人生论》里说的—“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好多地方的长官还错误地认为,这是一场精彩的“击鼓传花”。市场繁荣,人民富裕啊。却没有意识到“高利贷”猖獗和各种形式的犯罪泛滥互为因果,相互作用,已经与一些社会现象发生了密切的互动关系了。
以“高利贷”为主要特色的民间借贷是小企业、微型企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要“堵”好像是“堵”不住的。可惜至今尚不曾看到一个出色的《民间借贷和担保条例》,来明确“民间借贷”的门槛条件或债权人的条件和要求。如果不这样做,估计很难看到如一些“专家”希冀的“软着陆”现象。
任何形成“大规模”的“热潮”,如果以“全民”为定语,肯定都有些不大正常。“全民放高利贷”也不能例外。它是我们这个社会“头顶”上的“堰塞湖”,休看这湖水平静如镜,万花倒映,必定有无法承载满溢而溃堤之时,倾泻而下,那是极其危险的。
图:季平 编辑:卢劲杉 lusiping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