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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破坏了我们的食物生态

2011-07-10李广森雷振刚

检察风云 2011年21期
关键词:添加剂食品

文/李广森 雷振刚

忧思篇

谁破坏了我们的食物生态

文/李广森 雷振刚

食品安全显然不是某一个行业的悲剧。你站在地沟里蒙混别人,别人在牛奶里搞三聚氰胺。你让别人恶心,别人让你寒心。整个中国食物生态,已经被一些不良食物制造者搞得几近崩溃。

“饿死都不吃”的馒头

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染色馒头”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维禄等三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主犯叶维禄被判有期徒刑9年,处罚金65万元;从犯徐剑明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从犯谢维铣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4月12日央视财经频道《消费主张》栏目的一个记者调查《超市馒头这样出炉》,把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推上了风口浪尖,节目视频显示,该公司不但把馒头标注的生产日期延后,还将超市里退回来的过期馒头再加工利用。不过最让人揪心的还不是这些,而是他们制作的所谓“玉米面馒头”。视频显示,在制作玉米馒头的时候,工人把回收回来的白馒头、玉米馒头倒进和面机里,在向和面机里倒水之前,工人先是往两台机器里分别倒了一碗玉米面,随后又拿出一罐橘红色的粉末,挖了两勺倒进了和面机。

据制作工人介绍,这是一种叫柠檬黄的着色剂,把这种着色剂加在和面机里,白面就变成了玉米面的颜色。两袋足有100斤的白面、一小碗儿玉米面,再加上这种叫柠檬黄的着色剂和超市退回的馒头,白面被染成黄色,漂亮的淡黄色“玉米馒头”就出炉了。这样做出来的淡黄色的玉米馒头表面看起来漂亮,工人们却是不屑一顾,甚至避而远之。“我不会吃的,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我自己做的东西我知道能不能吃。”馒头制作工人的一席话着实令人震惊。可是就是这些制作工人“打死都不吃,饿死都不吃”的东西,却被盛禄公司每天以3万计源源不断地送进了上海的各大超市。

同是4月12日,广州甜心客面包店内部员工爆料,称他工作的地方将过期产品回炉继续销售,为此《广州日报》记者专门跟随该员工,到广州市新甜主义食品有限公司的面包加工区进行暗访。记者看到,制作者先是将回收的过期面包全都切成小块,然后将它们都倒进体积庞大的白色面包箱中,接着混入熟苹果片、酥油、牛奶等一些辅料,充分搅拌,吸饱酱汁的面包碎块,被排成长棒状,上下分别铺上芝士片和新鲜蛋糕,再用丹麦面皮包裹,撒上杏仁片,烘烤45-50分钟,切件出售。这就是甜心客门店被标注为“必选品”的丹麦芝士苹果包的全部生产过程,据该员工称这样的面包在店里要卖7元一个,如果拿到在正佳广场等旺地营业的高档雪糕店芭克闪冰里售卖,将会被加价到10元一个。这名员工还说,甜心客把到期面包回炉再造已有3年历史,而他的同事也表示,“再生面包”在厂里是公开的秘密。

此事被披露仅仅3天,湖北再爆“硫黄姜”事件。4月15日下午4点半,湖北宜昌工商部门在金桥市场内的干货区逐一对店铺前摆放的生姜进行清查。其中一家商店出售的生姜颜色嫩黄,格外新鲜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在随后扩大范围的搜查中,工商人员发现这家商铺旁边有一个仓库。当工商人员打开这间仓库的大门时,一股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原来里面商家正在用硫黄熏制生姜。面对证据,商家承认了自己用硫黄熏制生姜的事实,不过她却说,这是行业的“潜规则”,完全就是为了有个好卖相。工商人员共在这家市场内查处了两家涉嫌用硫黄熏制生姜的个体商家,查扣了185袋“问题生姜”,总计1600余斤。近日,京城媒体在石门批发市场暗访时也发现,很多商家用硫黄熏蒸色相不好的生姜。据调查,批发市场内,卖生姜的商铺有10多家。其中有五六家商铺都在卖熏姜。据了解,硫黄是一种金属硫化物,将其渗入到食物中食用后,轻度的出现头昏、眼花、精神分散,全身乏力等症状。若长期食用“硫黄姜”,严重的会影响人的肝肾功能。

时间到了5月,正是西瓜开花结果,瓜农喜上眉梢的时候,而江苏镇江丹徒区延陵镇瓜农刘明锁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他承包的40多亩西瓜大棚,就像布下了“地雷阵”,已结满瓜藤的大小西瓜,还没有成熟就一个个炸裂开来,而其他瓜农的数十亩西瓜也像受了传染一样,同样开始满地“开花”。刘明锁本是个养殖户,听说种瓜能赚钱,便将几十年积攒的18万元血汗钱加上8万元贷款,一次性投入种植大棚西瓜。4月份,当瓜棚内结出西瓜时,全家人欣喜地发现,自家的西瓜不仅比别人家长得大,而且长得特别密。5月6日,技术员兴冲冲前来告知他“西瓜膨大增甜剂”和“速溶钙”两种药到货,让老刘使用这两种药,以保证西瓜有更大更好的收成。于是老刘赶紧按照技术员的要求,在大棚内喷施。第二天,当老刘一家喜滋滋来到大棚时,不料被泼了一头凉水,不少西瓜居然张着大嘴,分成了两半,有的更是炸得像开了花一样。在随后的5天,老刘的瓜田里每天都爆炸1000多斤西瓜。欲哭无泪的老刘赶紧求助安徽农科所的一位熟人,没想到竟是“保证西瓜有更大更好收成”的“西瓜膨大增甜剂”惹的祸。其实膨大剂并非什么好东西,它属于激素类化学物质,对植物可产生助长、速长作用,但对人体则会危害神经系统,能造成儿童脑炎,发育不良,痴呆等。

在崇尚金钱、追求暴富的不良氛围下,一桩桩食品安全事件折射出经营者的利欲熏心和诚信缺失、道德滑坡。“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天大的责任,谁来承担?

“滥添加”的安全系数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食品安全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近年来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大多与此有关。

不是吗?当许多人都在感叹食品添加剂的“丰功伟绩”之时,也同样会产生很多困惑:猪肉饺子里的猪肉,是大豆蛋白加上猪肉香粉等若干添加剂撮合成的;火腿肠里面50%的肉不翼而飞,换成了大豆蛋白与香精。

有关专家指出,添加剂没有错,出错的是对它的滥用和整个行业的不够规范。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各类食品都有一定量的食品添加剂,只要使用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本身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对人体健康基本不会造成损害。但关键是目前食品行业里添加剂过度和超量使用所造成的危害难以估计。

联合国粮农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所属的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规定了一个“ADI”值,即依照人体体重,摄入一种无健康危害食品添加剂的每日允许摄入量的估计值。例如:糖精钠的ADI值为5毫升/公斤,即糖精钠每日允许摄入量为每公斤体重5毫克,也就是说一个体重40公斤的人,一天最大摄入糖精钠的允许值为200毫克,超量摄入就会危害健康。像防腐剂是由人工合成的,使用不当会产生一定副作用,长期过量摄入绝对会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如果摄入过多的防腐剂,轻则会引起流口水、腹泻、肚痛、心跳加快等症状;重则会对胃、肝脏、肾脏造成严重危害,更会增加癌症的罹患率。

虽然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但滥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有的厂家缺乏食品安全意识,根本不顾食品添加剂的用量问题;有的则是设备简单陈旧,缺乏精确的计量设备,缺乏生产技术和人员,从而出现违规违禁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成为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院长姜微波表示:“虽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但这只是理想状态。事实上,食品添加剂滥用的比较多,食品添加剂本身质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滥用食品添加剂危害身体健康,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则有可能危及生命。我国多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其中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是重中之重。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蔡蒙说,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完全是两个概念。非食品类添加物加入到食品中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发布的第一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17种非食用物质,如吊白块是给面粉、粉丝等增白防腐,苏丹红主要用于辣椒粉着色,蛋白精主要是虚假提高乳制品的蛋白含量,美术绿即铅铬绿,主要为茶叶着色,工业硫黄常见于蜜饯等,主要用于增白防腐,罂粟壳多用于火锅调料等调味剂。而屡次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大多属于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奶粉中的三聚氰胺、辣椒油中的苏丹红、火腿上的敌敌畏。

祁夺鑫是太原市质监局万柏林分局一名普通的一线稽查队员。几年的一线经历,让他见识了太多的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混乱场景。“查处的多数黑作坊都存在擅自使用工业添加剂的行为。”祁夺鑫肯定地说,而小型作坊,包括一些小企业则存在着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有一次他在查处一家皮冻生产小作坊时,面对散放在地上的国家严禁添加的工业氯化钙,小作坊老板竟然辩称,“添加可以补钙”。工业氯化钙实际上是该黑窝点加工时用的凝固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工业氯化钙为非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生产中使用。

七成人忧心“吃得安全”

今年年初,《小康》杂志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发布了《2010~2011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该报告内容显示,近七成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

这项名为“中国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的调查2010年12月由《小康》杂志发起,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共同参与,调查显示,50.9%的受访者认为食品安全“需加强治理”。基于对目前食品安全形势的判断,有近七成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其中,超过52.3%的受访者心理状态是“比较不安”,另有15.6%的人表示“特别没有安全感”。

本次调查显示,在注水肉、转基因食品、食物过期变质等13类目前大家非常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中,病死牲畜肉等被选为最令中国消费者担心的五大食品安全问题。值得注意的还有中国消费者对于转基因食品的态度。本次调查显示,超过62.8%的人对转基因食品感到“没有安全感”,其中19.7%的人表示“特别没有安全感”。

在13类大家比较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中,转基因食品又排在最后一名。调查显示,84%的受访者承认,对于什么是转基因不甚了解;但有接近三分之二的人倾向于购买非转基因食品。

同时,在列出的蔬菜、水果、水产品、食用植物油、桶装饮用水等24类食品中,中国消费者最不放心的食品种类是膨化及油炸食品。

不过,像雪饼、虾条、虾片、鸡条、玉米棒等膨化食品凭借良好的口感和炫目的包装,却又受到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和儿童的喜爱。在各个城市的各大超市几乎每个商店货架上都摆着辣条、薯片等食品。“来买的大多是学生,都是冲着这些食品来的,学生都喜欢吃这些。”笔者所在城市一超市售货员说。一家大型超市专管食品销售的售货员也坦言,膨化食品的销售量一直很好,不仅孩子喜欢,我们都挺爱吃的。“孩子每次一进超市,首先冲着琳琅满目的膨化食品奔去。”采访中,一位市民告诉笔者。“我的孩子经常把零食当饭吃,怎么说都不听,家里老人又宠爱孩子,经常给零花钱,由着他购买这些不健康的食品。”一位市民无奈地告诉笔者。当问及是否了解膨化食品的危害时,多数市民表示不是很清楚,“我知道这些食品多吃对身体不好,但是具体有哪方面的危害,我也不大了解。”

膨化食品因其具有酥、脆、香、甜等味道特点,迎合了消费者的喜好,但来自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却显示,膨化食品很多不符合标准,主要是铝、标签、糖精钠。一些问题膨化食品中铝的残留量最高的达近400mg/kg,远远超过了国家的标准规定值≤100mg/ kg。北京协和医院营养科专家于康教授说,铝是一种金属物质,它并非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过量食用铝超标的食品,铝会在人体内不断累积,引起神经系统病变,干扰人的思维和记忆功能,严重的可能造成痴呆。摄入过高的铝,还可能导致沉积在骨质中的钙流失,抑制骨生成,发生骨软化症。铝超标会延缓儿童的智力发育过程,还会影响骨骼的生长,从而影响孩子的身高。

其实,适当地让孩子吃零食其实并非坏事,但家长应该引导孩子从小学会正确地选择零食,不仅要从口味和喜好上出发,更要选择健康的零食,不能只看外表或者任由孩子选择。专家建议在选择零食时,尽可能去产品质量较有保障的正规商场购买或选择信誉度较好的品牌,仔细了解产品的主要成分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选择购买密封包装的膨化食品,尽量不要在空肚子的时候,把膨化食品当做填肚子的东西来吃,同时家长要尽量少给孩子零花钱,避免孩子购买街头食品。

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现状,有一部分人开始购买“绿色”、“有机”食品。本次调查中,有超过54.7%的受访者表示“有时”会去购买“绿色”、“有机”食品,“经常”购买的比例则为16.2%。受访者中,42%的人对“绿色”、“有机”食品的安全性持“信任”态度。不过,专家们明确表示,有机食品绝对不是目前解决中国人食品安全问题的途径,哪怕是之一。“有机食品的价钱是非有机食品的几倍,即便在发达国家,有机食品也是少数人吃的。我们现在有13亿人,食品安全都要保障,不能说只保障某一部分人、有钱的人,这是绝对不可以的。”专家说。

“不归我管”:食品安全监管遇尴尬

“我们至今保持11年未发现瘦肉精的纪录。”近日,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官员表态称。这句硬气十足的话来自一套独善其身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与国内食品安全由数个部门分段管理不同,它是相对独立由一个监管部门独力监督全食物链安全。不仅活猪,其他牲畜、禽类、蔬菜等食品,也保持着自建立至今无安全事故的完美纪录。

这就是内地供港澳食品的监管体系,一头猪从出生到出口,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全程监管。这是国内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奇迹,其背后不仅有市场的推动,还有政治的考量。不过,这一体系若要复制到内地,却是一个难题。

在我国,食品生产流通属于“分段管理”,有资料显示,食品管理涉及10部法律法规和13个部门。食品监管看似威严壮观,但因监管对象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以及监管机制运转不畅等,监管成本高昂,监管效率却大打折扣。

4月8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龙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和平区浑河堡乡下河湾村有人生产销售有害豆芽。龙江派出所迅速开展工作,于4月9日提取到疑似有害豆芽样本。经检测,豆芽中含有亚硝酸钠、尿素、恩诺沙星、6-苄基腺嘌呤激素。其中,人食用含亚硝酸钠的食品会致癌,恩诺沙星是动物专用药,禁止在食品中添加。4月17日凌晨,沈阳市公安局调集皇姑、和平和经济技术开发区40名警力开展端窝点行动,在浑河堡乡下河湾村一大棚内查获使用有害非法食品添加剂制成的豆芽2吨、半成品8吨。与此同时,警方顺藤摸瓜,在于洪区、皇姑、东陵等区的城乡结合部多处发现豆芽黑窝点,并从现场查获大量非食品添加剂。

为从根本上解决“毒豆芽”的监管问题,让市民以后能够吃上“放心豆芽”,沈阳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就在这个会议上却出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均称“不归我管”,并阐述了各自的理由。工商部门说,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该由质监局负责;质监部门说,豆芽菜为初级农产品,应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农委部门说,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监管。

“出了问题,到底谁管?”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湖北省荆州市的座谈会上,有人问道。“有些时候,是我批给谁、谁就来管。”荆州市市长李建明说,“好管的时候大家都管,不好管的时候大家都不管。”

衔接的环节出了问题,这也就导致了监管重复和空白的问题。为协调各部门之间有关食品安全的工作,2010年2月10日,国务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然而,高级别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既没有法律赋予的任何实质性行政权力,也不承担任何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其组成人员身份虽高,却难以改变目前食品多头监管、推诿责任的现状,也难以撼动各部门固有的权力。

“这么多年的经验证明,一件事情如果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必然也管不好。”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

除了监管主体不清,监管模式滞后也是我国食品监管的一大“硬伤”。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魏益民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坦言,我国目前把过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到最终检测的环节上,而在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方面的力量却很薄弱,这是行政管理的误区。他认为,这样的监管显得很被动,如果不能在过程中保证质量,最后检测出来残次品也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一位国内乳业界人士认为,在监管方面,政府的思维方式应改变。他认为,政府只注重监管,而忽略了对企业的道德感和责任感的正确引导。

魏益民认为,从农田到餐桌的环节很多,很难做到一个部门全程涉及,三聚氰胺奶粉就暴露出过程控制的薄弱,等到企业把奶造出来再来监管,就显得非常被动。他说:“像社会治安一样,如果哪儿有小偷就去抓,监狱迟早会坐满。倒不如从家庭、街道、社区抓起,从源头上就控制住没有小偷。”

同时企业违规成本太低,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不大,也是食品安全接二连三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

据刑法学家韩友谊介绍,现行《刑法》中,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罪名有三个,即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罚最重,其最高刑罚为死刑。但是,在近几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却并没有适用这些罪名判处死刑的案例。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徐沪坦言,其办理影响全国的三聚氰胺奶粉时,一个涉嫌生产销售数十吨三聚氰胺奶粉的主犯,最后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且缓刑三年。徐沪认为,这样的刑事打击力度不足以震慑罪犯,也不足以制止此类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

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保护食品安全,需要构建严密的法律保护网。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的说法,“现在是重打不重赔,一方面公检法不断强势出击,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民事索赔诉讼却举步维艰。这样‘一手软、一手硬’的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食品安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来自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消息称,今年1月至7月,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104件,生效判决人数81人;对一些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相关地方人民法院依法从重、从快进行了公开审判。俗话说“乱世用重典”,遏制食品制售乱象就得严刑峻法。用李克强副总理的话,就是“遇乱则治、知难而进”,“重典治乱”。“瘦肉精”事件中刘襄等5名生产者、一级经销商获重刑,是一记沉重的提醒,对那些生产、销售非法问题食品的人来说,须牢记,莫以身试法,违法必被究,而且还将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今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立即排查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和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立案侦查一批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案件。《通知》指出,“要突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重点案件的打击。对公安机关正在侦查的重点案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强有力的办案力量依法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优先予以办理,及时批捕、起诉。”

今年6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从快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该院有关人士表示,对警方立案侦查、有重大影响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将进一步强化对立案、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依法有序进行。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表示,对于具有累犯、惯犯、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中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职责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并从重处刑,一般不得作不起诉处理、不得适用缓刑或者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不少地方公安部门也开始组建专门力量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早在2009年6月,长沙市公安局就在治安管理支队下成立了食品安全执法大队,承担侦办全市范围内食品、药品类安全犯罪案件。今年4月26日重庆沙坪坝区公安局成立了国内首支食品药品犯罪侦缉支队,这支由30位警员组成的队伍下设四个大队,分别是药品犯罪侦缉大队、食品犯罪侦缉大队、法制大队、综合大队。它与辖区派出所、网监等部门一道,深挖食品、药品生产源头,打击和清理有害食品药品的销售网络,着重铲除食品药品犯罪的产业链条。5月25日,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正式成立,这是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第一个打击防范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专门机构。之后,武汉市公安局也成立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班;北京也在酝酿组建专门力量。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表示,过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处理中“以罚代刑”现象突出,违法犯罪成本过低使不法分子具有侥幸心理。现在这种专门队伍的建立至少能起到震慑作用,也将提升专业打击能力。

8月22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赃销赃的“黑市场”和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公安部8月29日的消息说,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瘦肉精”破案会战取得重大战果,破获案件1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9人,捣毁了生产、储存、销售“瘦肉精”的“黑工厂”、“黑窝点”、“黑市场”,从源头上摧毁了“瘦肉精”产销网络。

不过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究其原因,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认为,一是食品产业发展很快,但门槛低、分布散、规模小的状况短期内难以完全改变,严重制约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二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三是相对于食品产业的高速发展和食品消费结构的快速转变,安全监管能力未能及时跟上。四是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成本不高,惩戒威慑力度仍需加大。他强调,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不是一天两天,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尽量缩短解决问题的时间,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力争早日改变食品安全基础薄弱、事件多发的状况。他表示相信,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在推进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制度,前移监管关口,就能更好地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稳步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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