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元素的女权主义表达
2011-07-01宣菁
宣菁
摘要:为了研究美国华裔女作家金斯顿的代表作《女勇士》中大量中国文化元素的意义,以“文化”为切入点,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研究金斯顿对三组女性命运描写的不同处理,从构建女性的主体地位、彰显女性的权威、争取女性的话语权与写作权三个方面论证了作者反抗一切性别主义和种族主义,宣泄其女权主义的政治思想和价值观。
关键词:金斯顿;《女勇士》;中国文化;女权主义;文化政治化
马克辛·洪·金斯顿(Maxine Hong Kinston)(又名汤亭亭)出生于1940年,是美国第二代著名华裔女作家。1976年她的处女作《女勇士》(The Woman Warrior)一经发表,立刻好评如潮,在评论界和读者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并获全美图书评论界非小说类奖。她本人则荣膺美国克林顿总统夫妇颁发的1997年“国家人文奖”。此项大奖仅授予10人,金斯顿是惟一的获奖亚裔。
在《女勇士》中,金斯顿毫无拘束地运用现实与想象、事实与虚构相互糅合的第一人称叙事手法,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具有两种文化背景,受到两种民族精神影响的小女孩的成长与反思。《女勇士》是本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民权和女权运动发展的产物,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它试图驱除困扰作者本人乃至所有美籍华人和其他妇女的一些人为的鬼魂。小说在读者中备受青睐,很大程度源于书中所展现的神秘而新奇的中国文化,这与美国读者眼中的“他者”形象一致。实际上,任何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一点点常识的人都会轻易地在这部作品中发现与传统文化版本完全不同甚至相左的“文化片段”。另一位美国华裔著名作家赵健秀就曾毫不客气地公开指责金斯顿、谭恩美等华裔女性作家的小说完全是为了迎合白人社会而把华裔男性塑造成厌女主义者的滞定性形象,他说:“这些作品中所描述的中国和美国华裔完全是白人种族主义者想象的产物,它们都不是事实,不是中国文化,更不是中国或美国华裔的文化传统。”然而事实上,金斯顿本人却非常美国化,她一再辩称自己是“华裔美国人”(Chinese Ameri-can),而非“美籍中国人”(American Chinese),并对一切中国事物持公开批判的态度:“我真不明白他们是怎么将传统文化延续了五千年的,也许他们根本没有继承,只是各个时代的人编造的罢了。”所以尽管金斯顿在书中运用了大量的中国传说和历史故事,但她并非意在“文化”本身,如她本人所说:“我是在写美国……关于中国的部分,只是为了写我的华裔移民前辈而提供的一个背景而已。”那么这些“支离破碎”的中国文化片段在这部作品中究竟意义何在呢?本文将以“文化”为切入点,从女性主义视角出发,分析作者对三组女性命运描写的不同处理,从三个方面论证《女勇士》中“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意义所在。
一、“无名女子”与“木兰”:构建女性的主体地位
不可否认,传统文化与意识形态具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与行为模式。虽然世界各国文化迥异,然而我们却惊讶地发现很多文化对妇女的社会角色和个性气质等方面的界定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很多性别主义者甚至还引经据典地证明女人从属地位的合理性。亚里士多德和弗洛伊德都曾表示“女人是不完整的人”的观点,这样的观点似乎在向人们暗示着“女人有时并不属于人类的组成部分”。基于这样的从属地位,在早期的文学作品中,妇女很少作为主体出现在某一文本中,且多以邪恶的、自私的等非理性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
《女勇士》开篇故事的主人公“无名女子”是一个让家族蒙羞的人物,她的名字人们不愿提及,她的存在几乎被人否定。在母亲的讲述中,这个女子的事例只是充当了“我”在青春期到来时母亲警告“我”要检点自己行为的反面教材。然而,“我”却不顾母亲“保持沉默”的命令,不但将姑妈失身的事说了出来,并且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极尽其详地将无名姑妈如何在那个久远的年代,在那片“我”从未踏足的土地上失身的原因——被人强奸或诱奸或与人通奸——刻画得细致入微。
存在主义者认为:人只有在生命的过程中才能对“自我”进行实现和把握,而这一过程同样可以看成是一种叙述文本。通过金斯顿的想象性重构——“我姑姑缠着我。她的鬼魂附在我的身上……我正在讲她的故事”,“无名女子”得以重获声音,并在这一新的文本中获得重生,从而在男性强势话语的语境下建构起以这样一个被男权社会所不齿的女性形象为主体的“自我”身份。
与“无名女子”不同,作品中的另一个人物“花木兰”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她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故事更是代代传唱。对于大多数对中国传统知之甚少的北美读者而言,中国女性一直有着温婉善良,多愁善感甚至忧郁多病的刻板形象。然而金斯顿却将这一横枪立马,上阵杀敌,极富正义感和传奇色彩的“女勇士”形象置于文本的中心位置,这对于颠覆殖民话语下的“传统中国”形象有着积极的意义。在母亲讲述的故事中,“我”——一个在现实美国社会中受人轻视、缺乏自信、倍感孤独的华裔小女孩,和“花木兰”的形象合为一体,“我感到在听母亲讲故事的时候,自己也有使不完的力气……她把花木兰的歌教给了我。我长大了一定要当女中豪杰”。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将这一传奇人物鲜活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同时表达了叙述者对1日“自我”消解、对新“自我”重建的渴望,在解构中国传统中很多诸如“女不如男”的文化观念的同时,建构新的华裔女性形象,建立新的华人叙述传统和风格。
二、“木兰”与“木兰”:彰显女性的权威
在这部作品中,金斯顿煞费苦心、颇费笔墨地塑造人物花木兰与《木兰辞》中那个孝顺懂事的木兰形象大相径庭。其实在《女勇士》中木兰的名字被拼成了Fa Mulan,而非HuaMulan,很多人解释说这是因为故事的讲述者“我”的母亲祖籍广东,乡音难改的缘故,但这也似乎是作者有意无意地向读者暗示,其实她笔下的这个“木兰”是完全不同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那个“木兰”的,她更象一个复仇者,一个反叛者,是一个有着中国面孔的美国式的女革命者。在作品中,作者充分发挥丰富的文学想象,将“我”刻画成一名花木兰式的女勇士,采用白描手法详尽地叙述了“我”是如何从一个七岁的小姑娘,经过十五年的习武磨练,成为身怀绝技的女侠客,又是如何替父出征,而后营房生子,一直到凯旋而归,成为真正的女勇士的。在这一章,作者将该作品这一显著的写作特色:“移植与变形东西方神话”发挥得淋漓尽致,并选取了大量的中国文化碎片,如“岳母刺字”、“孟姜女哭长城”,“绿林好汉”、“末代农民起义”、“打土豪、分田地、报家仇”、“娘子军”以及“鲁滨逊漂流记”和“爱丽丝漫游仙境”这些与花木兰毫不相干的细节,全部赋予“我”一人身上,使情节更加扑朔迷离,极大地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
然而作者的目的并不仅限于此,这只不过是作者为了达到其宣扬其女权主义思想这一特定目的而刻意采取的一种叙事手段或策略。在《木兰辞》中,读者很难想象木兰在十年
的战斗生活中是如何隐藏自己的女性身份(包括更衣、就寝、沐浴、排泄及行经等)的,女性的特征被中性化,甚至男性化了。法国女权主义理论家伊丽加莱(Luee Lrigaray)认为中性化是身份的丧失,而这种中性化如果有可能普遍实行的话,将意味着人类的灭亡,这是在召唤一种“种族灭绝”(geno-cide)。对于两性生理差异的强调西方女权主义观点经历了三个演化阶段:从主张消除两性差异到谴责和排斥男性生理特征再到“女性优越论”,即赞美女性的生理特征,主张女性的生理优越和道德优越。而《女勇士》中的花木兰形象恰好是对这一论点极佳的诠释。金斯顿没有也无意于隐藏“我”的女性身份,反而赞美女性气质中的独特之处,如妇女的重情感可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暴力冲突,“我的军队从不强奸妇女,只是在富庶之地征些军粮。我们所到之处,秩序井然”;在战斗中智胜多于力取,“我的第一个对手竟然是个巨人……我开始将视线落到他下部致命之处……先一剑剁下他的一条腿。当他蹒跚不稳地向我走来时,我又砍下了他的脑袋。”而如怀孕、分娩等女性特征也赋予了“我”更多的战斗力量。
金斯顿在作品中刻画的男性人物,与书中众多勇敢、坚强、威严的女性人物相比,显得懦弱、丑恶、贪婪且衰老无力。无名姑妈的情人在村民围攻袭击“我”家时,非但没有挺身而出承担责任,甚至有可能混在愤怒的村民中参与了这场袭击,成为谋杀“我”姑妈的旧中国礼教的帮凶;肥头大耳的财主靠贿赂官差逃脱了兵役,并常扮作土匪抢劫自己的村民;至于“我”的丈夫,则被作者设计成一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且毫无主见的奴仆。与此相似的是,在作者的叙述中也很少涉及父亲的形象,这些男性人物不仅面目模糊不清,而且毫无个性,好似女性人物的附属品。作品的这一艺术处理与女权主义批评发展的趋势相一致:女性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女人,她不仅享有男性同样的权利,而且优于男性,权力结构本身并未被推翻,而是女性权力代替了男性权力,导致主体位置和权力关系的改变和置换。西蒙·波伏瓦(Simonede Beauvoir)在她的女权主义宝典《第二性》(The SecondSex)(1949年)中指出:女人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是社会强加在两性身上的一些约定俗成的东西造就了两性之间的性格差异,而这些约定俗成的东西本身就是需要质疑的。“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辩我是雄雌?”当两性被置于一个特定环境中时,两性之间的差异是很难分辨的,因而正是社会对两性的不同要求强化了这种差异,而并非性别本身。《女勇士》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努力消解这种不合理的对性别差异的强调。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合并与移植,如移植“岳母刺字”的故事,用金斯顿自己的话说是“必须借用男子汉的能力和理想,去增加女人的力量,这样她才变得强大”,以达到作者唤起广大妇女女权意识的同时,构建新女权主义的目的。
三、“蔡琰”与“我”:争取女性的话语权与写作权
争取女性的写作权和话语權,使女性真正成为话语的主体,是西方女权主义运动的核心内容之一。生活在男性中心社会秩序下的很多妇女都有着相同的病症:“失语症”,她们习惯对任何事物、任何事件保持沉默。我的“无名姑妈”因为与人发生婚外两性关系而怀有身孕,因而受到保守的族人的处罚,最后自杀身亡,她在失去做母亲和生存的权利的同时,也失去了为自己辩白的机会。“我”的姨妈月兰可以说是一个双重的局外人,她被男性社会和美国主流文化社会所排斥,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倾诉过离婚后的孤独与落寞。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曾被母亲割掉舌筋,“我”以为母亲希望我少说话,因为中国人说“长舌妇是非多”。于是“我”开始沉默,羞于开口,尽管“正常华人妇女的声音粗壮有威”,而我们却要细声细气,以显示我们的“美国女性气”。有一次“我”在华人学校的女厕所对着一个总是沉默不语的女孩子大叫:“而你,你是棵植物,知道吗?如果你不说话,你就只能是植物。如果你不说话,就没有个性。你没有个性,就不会有头脑……说话,快说话!”那个小女孩有着中国女孩的完美形象——安静、干净,黑黑的刘海儿,粉粉的脸蛋儿,小小的牙齿,穿着自己缝制的平平的棉布裙,其实正是叙述者本人的镜象,它反射出“我”对软弱和沉默的恐惧。折磨小女孩的举动恰恰显示了叙述者童年时期的不安感和自我厌恶的情绪,然而她对其镜象挑衅性的攻击并没有让女孩开口讲话,反而让叙述者本人患病卧床长达18个月,这似乎也向读者暗示,叙述者根本没有战胜自己,也没有克服自己的“失语症”。终于有一次,因为误以为母亲要把“我”嫁给一个大块头,在和母亲的争吵中,“我”一下子说出了10件或12件最难启齿的事情,母亲却告诉“我”:“我割你舌筋是为了让你多说话,而不是少说话”,从此“我”的失语症不治而愈。
素有“三曹七子一蔡”之誉的文学女性蔡琰,创作了我国文学史上第一首自传体五言长篇叙事诗,其文学成就甚至得到了男权意识极强的封建中国社会的认可,成为文学妇女的典范。而蔡琰与作者本人的经历又有着惊人的相似。随着父权制的建立,男性将自己定义为“自我”(self),而将女性定义为“他者”(other)。女性在丧失了政治权、经济权、生存权,甚至冠名权的同时也被剥夺了写作权和话语权。妇女文化水平低,从事文学创作不仅被认为是荒唐的,甚至是叛逆的,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渗透着男性权威的父权制的挑战与反叛。所以,在试图打破“菲勒斯中心”(phallocentre)秩序的同时,如何构建女性的主体身份,即思维主体、审美主体和话语主体,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作者巧妙地隐身于蔡琰身后,借助蔡琰的笛声诉说自己在既失去原有的文化根基,又无法完全进入主流文化的尴尬与不安。其一,蔡琰被困匈奴,努力适应当地生活,并创作出举世闻名的“胡笳十八拍”,正是作者努力想进入主流社会并在文学领域中有所建树的真实内心写照;其二,蔡琰弃子返乡,从一种悲剧跌入另一种悲剧中,如同作者在文化夹缝中寻求自我身份认同,并极力摆脱“他者”的边缘状态。蔡琰与金斯顿本人生活经历的对比,既确立了女性的评判权利,又肯定了女性的话语权,是女性强烈的自我解放意识与性别觉悟的体现与折射。
四、结语
在金斯顿的潜意识里,就象无法摆脱她黑眼睛黄皮肤的相貌特征一样,她无法摆脱中国文化对她的影响,而两种传统与文化的矛盾与冲突在《女勇士》中也随处可见。作者成功地选取了中国文化中最具典型意义的事例与片段,对其进行了艺术的加工与再创作。一方面看似讲述中国文化,实则宣扬美国文化。譬如,花木兰在沙场屡立战功,体现的就是一种典型的美国式奋斗精神,强调个体与个性而非中国文化中的服从和服务意识。再如,作品的副标题《一段与鬼为伍的女孩的童年回忆》(Memoirs of a Girlhood among Ghosts),看似讲述来自中国的鬼魅故事,实则讲述华裔乃至所有美国非主流社会的“他者”们的紧张与不安;另一方面,“中国文化”已成为一种表象,一种载体。“文化”这一概念已经远远超越了其本身的内涵,被政治化了。
伊丽加莱曾提出,性别主义是种族主义的无意识形式,两性关系是政治性的。作为华裔女性,金斯顿通过这些看似互不关联的以中国为背景的故事材料,利用“文化”这把利剑,指向一切男权主义和种族主义,痛快淋漓地宣泄了自己的女权主义思想,使这部作品不仅极富艺术价值和美学价值,更赋予其极强的思想性、战斗性和政治性,这无疑给七十年代的女权主义运动注射了一针强心剂,为构建新女权主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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