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塚雷鸟与日本近代女性解放运动
2011-07-01鞠娟张艳萍
鞠娟 张艳萍
摘要:通过考察和分析以“青鞜社”和“妇女协会”两个女性团体为中心展开的具体斗争活动,指出平塚雷鸟在近代日本女性为自身的权利而抗争,努力争取应有的人权、平等权、参政权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领导和推动作用,是日本近代女性解放运动的先驱和推动者。
关键词:平塚雷鸟;女性解放运动;青鞜;人权;参政权
平塚雷鸟(1886-1971年),原名平塚明子,是日本明治后期成长起来的近代日本女性评论家、思想家、作家、女权主义运动家。她一生致力于日本妇女解放运动,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日本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和推动者,在日本近代女性史上有着伟大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力。她领导的妇女运动大致可分为两个时期,即争取人权的青鞜时代和争取妇女参政权的青鞜后时代。
一、青鞜时代
1911年6月,平塚雷鸟创建了“青鞜社”,它是日本第一个女性社团组织,吸引了众多对表现自我有强烈愿望的女性。同年9月《青鞜》创刊,它是以平塚为首的先于时代而觉醒的一群年轻女性发起创刊、主持,只刊登女性作品。它不是仅以女性读者为对象的商业化运作刊物,而是服务于女性,为女性的自我发展和解放而创办的,是“青鞜社”的机关刊物,是日本第一份女性文艺杂志。
平塚在《青鞜》发刊词中指出:元始,女性其实是太阳。是真正的人。女性必须作为一个人而觉醒,这样才能发动全面解放自我的精神革命。《青鞜》最初以女性文学为出发点,创刊不久很快就成为涉及所有女性问题的女性主义论坛,针对女性问题提出了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最终发展成为唤起女性觉醒的思想刊物,被称为近代日本“女性解放运动的先驱”。《青鞜》的诞生掀开了日本近代女性觉醒的第一页,使日本女性解放运动进入了一个新时代——青鞜时代。
(一)对贤妻良母主义女子教育的批判
受儒教思想影响,近代之前的日本女子教育,除礼仪和家政之外都被视为无用之物。明治时代后,西洋文化大量传入日本,日本的先觉者受其影响,开始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特别是对女子教育的认识更加深刻,有人提出“为了子女的教育有必要培养有见识的母亲”、“男女的教育应同等”等观点。
1887年,时任日本文部大臣的森有礼提出:“国家富强的根本在于教育,教育的根本在于女子教育”。指出重视女子教育的必要性,使国家在女性自身强烈要求开设中等教育前掌握了主导权。其目的是为做贤妻良母、料理家事、熏陶子女,培养足够的气质和才能。1891年,日本政府修改中学校令,使高等女子学校成了中等教育机关对女子进行必要高等普通教育的法律保证。1893年,日本政府公布了《女子教育训令》,指出“女子教育对将来的家庭教育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当时女子就学率较低的状况,提出“为使未就学女子能够就学,加设缝纫课,并劝其监护人送其入学。”在认识到女子中等教育重要性的同时,基于男女生理差异,强调其作用的不同及固有性能固定化。这样,培养女子的“贞淑之德”成了当时女子学校的教育目的。
1895年,高等女子学校规定学校课程除一般科目外,还特设家政、缝纫、手工等科目。外语、图画、音乐等科目据学生的意愿可以不修。1899年《高等女子学校令》颁布,贤妻良母主义的女子教育在制度上确立起来。根据1901年的《高等女子学校令》施行规则,把教育重点置于家庭生活实际需要的手工方面。基于1890年发布的“教育敕语”,培养中上层社会女子必要的品格成为其教育目标,高等女子学校对接受此教育的女性,要求她们必须明确对家族、社会及国家所担负的责任,认识作为女性的社会作用。1902年文部大臣菊池大麓提出:“女子的职责并非独立行事,将来的工作主要是结婚后成为贤妻良母。女子教育也应以此为目的。”他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女子教育的目的。表面上女子可以接受教育是一大进步,但仔细分析有关条例,其实是这种教育制度把广大女性推进了深渊。近代以前,对女性虽有许多不平等世俗制约,但只是受到社会习惯、旧道德的束缚。随着贤妻良母主义教育制度的确立,女子更是受到法律、国家的制约和压迫。所谓女子教育,只不过是借助教育手段,令女子变为更好的家庭奴隶而已。
平塚在高等女子学校时代对贤妻良母主义的女子教育就抱有强烈不满。1916年她在《女学生对于现代女子教育的不平》中透彻地指出了贤妻良母主义女子教育的本质。“现在的女子学校教育对于年轻女子对未知世界强烈的求知欲,一个也未能满足。他们冠以贤妻良母主义的美名大肆谈论讨好婆婆和丈夫的奴隶道德,教育女子如何记家庭收支帐、怎么干家务、生育的准备及其注意事项,还有如何给婴儿喂奶等等。”这表达了她对当时女子教育的不满。
这种贤妻良母主义教育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压制了女子少女时期作为人的心灵萌动。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使女子失去了应有的人性。少女期的女学生处于求知欲最旺盛、最渴望了解外界、记忆力最好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女子朝气蓬勃,具有很强的生命活力。这些都被封建教育制度的束缚和压制所埋没了。因此,即使是作为普通人,她们连过普通生活应具备的知识都没有;即使自己想要考虑自己的事情,以自己的判断和意志做事,关于这方面的必要知识却是这种教育最不可能给予女子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女性没有独立的人格,未能满足她们“心灵的要求”,正如平塚所言:“贫乏的思想意识、不给予根本的知识作为教育理念让人难以置信。”总之,从学校教育到团体教育甚至是国家制度,在女子教育方面无一重视、培养和发展女子个性。所谓贤妻良母教育只不过是国家政策在家庭这种最小社会单位内的贯彻实现。家庭成员心目中的好妻子、好母亲与所谓的贤妻良母并非一致。这种教育具有强大的政治威力,它把女性越来越推向了无底的深渊。
平塚向社会发出了质问:“为什么世间众多的妇女都认为女子一定要结婚?又为什么认为结婚是惟一的生存道路?对于这些问题难道就没有更加根本性的疑问吗?”女性应有属于自己的真正生活,“贤妻良母”并非女性的天职,她们还有更多的事可以做。但当时的女性接受的是旧婚姻制度下贤妻良母主义的女子教育,并不能自觉认识到这一点。平塚受欧洲哲学家卢梭“自由平等、天赋人权”思想的影响,强调妇女个人意识的觉醒。她呼吁:“为了女性,我们要求更高的教育;为了有意识的女性生活,要求高等精神教育;为了经济独立,要求职业教育。为了培育真正的人,培育新女性,女子教育应使贤妻良母主义教育向培养人格和职业教育方向发展。”另外,她还希望女性自身从世俗观中觉醒,反抗一切不利于女性的政策。
(二)对法律婚姻的批判
1898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新民法(明治民法)。根据明治民法的规定,人们不仅政治权利受到限制,就连个人生活也受到限制。对于女性更是不公平,它否认女性权利,以“户主权、家业继承权、男尊女卑”为中心的家庭制度,不仅受到世俗习惯的制约,还由国家法律规范强制施行。家长权利是
绝对的,妻子履行法律行为或家族婚姻等都必须得到家长许可。妻子的财产由丈夫管理且可任意处置,丈夫拥有离婚主导权,家业继承权归长子所有。为维持这种家庭制度,他们无视妻子的人权,使其被迫处于无权状态。
成长于这种制度下的平塚对此表达了她的不满和反抗:“我不只是对现行婚姻制度不满,我也不会服从这种制度,不会成为这种法律制度认可的婚姻牺牲品。我认为只要男女双方决定要结婚,婚姻的形式是无所谓的。”明治民法关于女子对婚姻的权利及义务的规定,对女性非常不利,有失公平。当时社会所奉行的“因习尊德”是不合理的,它束缚和压制了女性的人性。女性并非天生为丈夫和家庭而活,她们不是丈夫的附属品。女性自身本拥有天生的才能和独立性,由于长期受封建教育制度的束缚和压制而丧失了。
当时的女性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各种封建伦理道德的束缚和制约,处于被压迫的地位,不能接受正常教育,无经济能力,不能独立,在家庭中没有地位。长此以往,只能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依赖于丈夫,丧失了自身的才能而最终成了丈夫的附属品。1913年,平塚翻译了《恋爱与结婚》一文,写了《新女性》并在《青鞜》杂志上发表。她在文中写道:“男人的利己主义使女性变得无知,成为奴隶,被视为满足他们肉欲的工具。新女性不会赞成这样的女性生活,新女性要努力打破这种便利男性而制造出来的旧道德和旧法律。我们要创造新宗教、新法律的新王国。”
正如她所言,新女性是太阳,她们不满足旧女性的生活。要发现自身的价值,树立自己的独立能力,创造属于自己的新王国。平塚作为新女性的代表,讲出了当时日本女性最渴望实现的愿望,并号召旧思想女性打破旧道德和旧法律。
二、青鞜后时代
(一)妇女协会的成立
平塚提出:“青鞜运动末期,为了打破社会的、政治的顽固壁垒,妇女政治、社会团体运动虽然受到冲击,但这阻挡不了女性前进的道路,我们心中有足够的勇气和毅力把我们的事业进行到底。”此后,她与市川房枝、奥武芽绪等积极地展开了活动。1919年秋,新妇女协会的构想成立。主要内容有:“为了改造社会要求参政权;要求废除不利于女性的封建法律制度;要求母性保护制度;组织妇女同盟,在各地开展有关妇女问题、劳动问题、生活问题及其他社会问题的讲演会等。”
在日本大阪,为了要求参政权和改善生活,召开了妇女会关西联合会。在大会上,平塚呼吁成立新妇女协会。她发表讲演:“为了争取参政权,妇女同胞们团结起来的时刻到来了。我们不但期望自身教养和自我充实,还应相互团结,靠自己的力量提高社会地位,争取作为女性、母亲所应享有的真正权利。全日本妇女团结起来,组成强大的社会力量,为妇女解放这一共同目标和追求,积极努力斗争吧!
1920年,以平塚为会长,市川房枝、奥武芽绪等为理事,成立了新妇女协会,并把《女性同盟》作为机关杂志。由于妇女能力的提高,新妇女协会以要求男女机会均等、男女同权、保护妇女母亲儿童的权利为目的,展开了废除禁止女性政治活动的《治安警察法》第五条,要求制定性病男子结婚禁止法等活动。
(二)新妇女协会的活动
新妇女协会的最大目标是要求修改《治安警察法》(简称《治警法》)第五条,这是争取妇女参政权的第一步。《治警法》由1880年公布的集会条例演变而来。为了压制自由民权运动,集会条例规定了政治集会结社申报制度,禁止教师和学生参加政治结社集会。后来,由于参加民权运动的女子越来越多,为了更有效地压制民权运动,日本政府于1890年恶改集会条例为“集会政社法”。其中把“禁止未成年人及女子参与政谈集会”改成了“禁止未成年人及女子加入政治社团”,把女子完全排斥于政治之外。继而又于1900年,制定了《治警法》,进一步使妇女彻底远离了政治。新妇女协会展开了要求修改治警法第五条的运动,要求把“女子”、“及女子”等字分别从第五条第一、二项中删除。
与此同时,新妇女协会还起草了治警法第五条修正请愿书,陈述了八项请愿理由。强调禁止妇女参加政治集会结社、政谈集会的自由等违背社会正义,是不公平的。不给妇女提供政治知识,限制女性政治活动的自由,有损于社会文化健全发展。要求同男子一样参与社会生活,了解政治,参与政治。
新妇女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争取妇女参政权,回复政治权利。早在新妇女协会着手争取废除治警法第五条之前,平民社的今井歌子等460人就于1905年向众议院递交了请愿书。1908年,基于远藤清子等64人的请愿书,废除治警法第五条作为法案被提交至议会。在议会上曾一度通过把“女子及”三字从第五条第二项中删除,但贵族院以其有损妇德、有损家族制度为由表示反对。之后,新妇女协会的治警法修正运动中断了十多年。
平塚认为:“妇女参政权不只是能够同男子一样参与政治,还包括更多的内容,妇女应争取作为人、作为女性的所有权利。”她拜访了各派联合会的进步议员,希望能得到他们的支持。结果,支持的人虽不少,但可作为责任提出者的却没有几个。为了更广泛地宣传废除治警法第五条,还举行了很多讲演会,多数人赞成修正治警法。作为法案向众议院提交的运动虽取得了进展,但就在这重要时期,新妇女协会内部发生了动摇。协会中心人物平塚病倒了,市川房枝又去了美国。这对新妇女协会无疑是莫大的打击。之后,奥武芽绪挑起了重任,继续进行治警法修正运动。
1922年,治警法第五条修正案终于通过了。饱受艰辛,努力为此斗争的妇女们是多么激动和喜悦,这对全日本女性同样是激动人心的好消息。至此,妇女参政权运动终于突破了第一关,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对妇女争取参政权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对继续参加妇女参政权运动的人们也是一种激励。
新妇女协会不仅发动了治警法修正运动,在争取妇女参政权,扩充女子高等教育,争取男女共学、母性保护等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在东京、大阪、广岛、奈良等建立了支部,对当时的日本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遗憾的是新妇女协会在治警法第五条修正案通过后就解散了。
经过一系列运动和斗争,妇女思想界的中心问题,从“男女平等、男女同权、机会均等”转向了“两性问题(恋爱、结婚)、母性问题、子女问题”。平塚指出这意味着妇女解放运动由个人主义向团体主义、利己主义向利他主义的转变。她强调:“女性要把通过恋爱、结婚、生殖、育儿、教育等改造社会作为最终目标。爱的解放、母性权利才是最进步的妇女运动的目的,女性个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利益是一致的。为了实现社会改造的目的,全国妇女必须团结、联络、统一、组织起来。”
“女性原本是太阳”犹如一声春雷划破冬的长空,唤醒了沉睡几百年的日本女性,给她们带来了春的气息。平塚雷鸟作为妇女解放运动不屈的战士,作为青鞜时代女性解放运动的中心人物和新妇女协会的领袖,对日本近代女性解放运动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日本近代女性史上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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