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正式实施
2011-06-27
大众标准化 2011年8期
被称为目前世界上最严格玩具安全技术法规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经过两年的过渡期,已于7月20日正式实施。
按照新指令,从7月20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玩具产品,须符合除指令的第二条(1)款关于玩具的定义和附录二第三部分的化学性能要求外的所有内容,欧盟方面表示,实施全新及更严厉的玩具安全规定,以解决玩具风险,进一步提高玩具的安全性。
据介绍,新法规与旧法规相比,除了将于2013年7月实施的化学要求和玩具定义条款外,即将实施的内容中可以归纳为“6个加严管控”。
加严了赠品玩具管控
新指令明确“投放市场”的定义是指首次向共同体市场提供玩具。“向市场提供”指在共同体市场的商业活动中供应玩具销售、消费或使用为目的,无论其付费还是免费。这就把赠品也纳入监管范围,杜绝市场中一些劣质赠品玩具的安全风险。
加严了窒息风险管控
窒息风险一直是玩具主要的消费风险,据统计,在欧盟RAPEX通报中,窒息风险引起的通报数量一直排在前三位,同时窒息风险也是直接导致儿童死亡的风险之一。新指令根据发生的玩具事故,将窒息风险由体外窒息扩展到体内窒息。
加严了辐射风险管控
新指令明确了玩具的设计和生产应该保证不会因激光、LED或任何其他类型的辐射带来任何健康危害或给眼睛或皮肤带来伤害风险。
加严了警告标识的管控
新指令列出一般性警告和一系列适用于若干类玩具的警告用语,还规定各种情况下警告标签的粘贴方式。
加严对制造商责任的追究
新指令中明确保证产品安全的责任是制造商的责任,要求玩具制造商不仅保证玩具符合欧盟的玩具安全标准,还要对玩具潜在危害进行分析和进行安全评估,做到真正的安全。
加严玩具认证程序和成员国市场监督
新指令要求根据欧盟(EC) No765/2008法规严格CE标志认证规定及加强CE标志的市场监督,新指令通过增加赋予成员国市场监管部门一些特定的权力来加强市场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