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的思考
2011-06-21章力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巡视员
文│章力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巡视员)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量也在不断地扩大,信息更新得更快,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化的信息也随之不断增加和变化,所以,必须建立高速的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信息网络。
目前我们正面临着全球化时代,全球化发展使草地农业产品的供应链更为复杂,食品加工原料来源更为复杂,同时也加剧了食品安全的风险。随着流通成本的降低,草地农业产品的质量监管难度加大。建立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对像中国这样国际合作越来越广泛的发展大国来说,是十分必要和十分紧迫的。随着草地农业经济国际化进程的加快,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高草地农业产品国际竞争能力成为当前草地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国际草地农业产品贸易竞争,既是价格的竞争,更是质量和信誉的竞争。因此,建立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有利于提高中国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于全面、持续提升中国草地农业产品竞争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在这种合作机制下,中国的消费者也会得到有效的保护。
亚太地区覆盖范围广,国家类型多样,既有典型发达国家,也有许多发展中国家,建立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是全球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的有益尝试。由于APEC的建立,亚太地区的国家正在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快速发展,各方面的合作越来越广泛,已有的合作机制越来越完善。在APEC的框架下,进一步建立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一、建立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的背景分析
在草地农业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大背景下,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往往成为公民关注的热点,甚至引起重要的外交纠纷。我国是全球第5大农产品出口国,未来的10年内将成为全球第4大出口国。但是我国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农业国际标准微乎其微。我国一些具有比较优势的草地农业产品,虽长期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绝对优势,但因没有国际标准或没有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导致出口贸易受制于人。因此,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实施,在安全技术、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研究,开展共享机制及双边合作机制等,为亚太各国提供政策和技术资助,从而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1.出口背景分析。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亚太地区贸易过程中的保护主义有所抬头,质量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制约国际草地农业产品贸易的重要因素,与草地农业产品贸易关联度越来越大,各国对进口国的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严格、越来越苛刻。我国草地农业产品贸易已由顺差转为逆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受国外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壁垒制约,草地农业产品出口受阻。
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国际合作,提高检验检疫技术、完善产品风险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已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技术性贸易壁垒日益加剧的国际贸易形势相比,我国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我国食源性病原微生物检测和控制技术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全面开展草地农业产品的病原微生物、药物残留检测与控制以及人兽共患病流行趋势与人类健康的关系研究等,是今后草地农业产品安全研究的重要方向。保障草地农业产品安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探讨建立突发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政府间应急处理机制,实现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2.进口背景分析。质量标准上不能同国际市场对接,也导致了进口草地农业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损害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危害消费者健康。比如,我国农残标准涉及的农药品种与国际农药市场的主导品种脱节,国际上大量使用的农药品种,在我国草地农业产品中却没有限量标准,导致我国农残标准不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在国际农药市场上,以除草剂为主,杀菌剂次之,杀虫剂最少。而我国农残标准涉及的杀虫剂、除草剂和杀菌剂等三大类农药与国际农药市场的情况恰恰相反。
二、集成创新机制是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的关键
1.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体系要求注重集成创新。集成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的融合过程,即在各要素的相互结合中,注入创造性的思维。如果将单个科技成果比作核苷酸(构成DNA和RNA的单位),那么科技集成创新所产生的效应就类似于核苷酸的聚合效应。科技集成创新的特征是融合创新,即将相互独立但又互补的科技成果进行对接、聚合而产生的创新。
首先,集成创新在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体系自主创新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首先是由于该技术体系具有交叉融合的特性。一项大的、有突破性的创新需要国内外多学科、多专业的交叉融合,要求极宽的知识背景。虽然专业化是发展的趋势,但不同专业的人协同工作对创新的成败却具有决定性作用。尤其在一些高科技领域,综合化、集成化的重要性更为明显。
其次,随着资源、实力的相对有限性日益成为制约创新成功的瓶颈,科技突破的难度不断增大。集成创新的特征在于能打破空间和层次界限,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开放式地解决创新问题,获得外部规模效应。
第三,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体系的复杂性及市场需求的复杂性也促进了集成技术的发展。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技术创新日益成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活动,而不仅仅是科研活动,单个科研团队不可能独自完成这样一种越来越复杂的创新活动,因而必须与其他科研团队和市场主体构成相应的集成网络。
2.促进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体系集成创新的思路。
一是实施战略集成,确定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体系的集成创新重点。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重大科技需求,选择具有较强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重大战略项目或产品,集中科技资源,大力促进各项相关技术的有机融合,实现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
二是实施资源集成,夯实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体系集成创新的基础。要加强亚太地区科研机构的资源整合,促进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科研大协作。通过区域性科研大协作,实现创新主体的集成,保障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的融合,能使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体系的集成创新保持旺盛活力。
集成现有科技资源,包括对现有技术、资金、市场和人才等要素进行系统的大规模整合、优化,鼓励不同高新技术企业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中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经济联合组织,并按要素的效应进行分配。应提高创新主体对集成创新意义的认识,以及对集成创新在区域发展及产业产品创新中主流作用的认识;要同时密切关注国内外两大农业科技资源的最新动向,将各种渠道获得的创新资源组织集成,不断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
三是优化组织机制,提高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体系集成创新的效率。在技术发展迅速、用户需求变化多端的环境中,要完成复杂的资源密集型任务,采取集成创新网络合作的形式,是共享资源、能力优势互补、降低风险的重要方式。要创造一个良好的集成氛围,推动网络内各创新主体在资源、技术、知识等方面的融通和交流,促进研究开发、生产与市场的沟通,从而引起网络系统整体的演化和进步。这种模式实现的关键点在于能够为网络系统中的创新成员,提供互补性资源和广泛的相互学习的机会和空间。
以产业、技术或产品为平台,以计划、项目为主要组织形式,并辅以相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支撑的集成创新模式,有助于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集成相关的技术、信息、知识、能力等创新的相关资源,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平台上,实现创新突破,促使技术向先进生产力转化。
三、成立研究与示范(培训)中心是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的基本要求
1.成立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与示范(培训)中心的必要性。
一是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通过示范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我国乃至泛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符合国际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提高草地农业产品总体质量水平;通过中心的示范作用,有利于改变我国目前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现状,实现土地的连片种植和集约化养殖,实现生产基地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种植养殖,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通过中心的质量安全标准研究,有利于突破草地农业产品出口瓶颈,带动我国农村种植养殖、饲料加工、包装、农兽药生产、物流等产业的发展,促进草地农业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时,通过示范区内对农业化学投入品进行全封闭、无缝式管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内出口草地农业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进而有效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
二是有利于社会安全稳定。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让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草地农业产品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目前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历史任务。因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成立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与示范(培训)中心,加强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2.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与示范(培训)中心的研究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广泛搜集国内外标准化生产指标。同时,以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为基础,参照国内标准制定并实施适合亚太地区的标准化生产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信息溯源机制。通过生物技术提高对质量的监管;通过信息技术健全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开展国内外质量安全标准、监测技术的研究以及相关设备的研制。
三是建立健全的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产地环境质量是影响产品质量的基础因素之一。建立适宜的产地环境质量各评价指标的评价参数,包括产前的产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灌水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产中的化肥、农药投入标准等结合农业立体污染综合防治技术,健全亚太地区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体系。
四是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测研究。中心将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建设风险评估监测、科学研究及风险预警体系,尽快构建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具有中国及亚太地区特色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同时,中心还将承担农业生态环境的检验、测试、监督和评价,承担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
五是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开展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农民培训和政策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示范区农民科学生产、文明生活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优化农村人力资源结构、提升区域发展综合竞争力。
四、建立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合作机制的对策措施
1.加强技术合作,促进我国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化制度建设。目前,我国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国内标准在结构和内容上很难适应国际市场的要求,与国际标准相比尚有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时绝不能闭门造车,应通过各种途径加大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际标准的研究和采用,从而建立一套既与国际惯例相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2.积极参与亚太地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化活动。实施国际化战略,加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化国际合作,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水平,强调跟踪国际和自主创新相结合,从重点参与过渡到能够主导部分国际标准的制定。
做好国内外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化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加工,加强对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趋势研究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对策的研究。按照“公正评估、区别对待”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对我国适用有效的国际标准等同采用,部分内容对我国适用有效的修改采用,并与我国的标准或技术进行合理整合。同时,全面跟踪、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争取做到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程度上有实质性的新突破,包括农业国际标准提案、主持起草农业国际标准、承担国际组织秘书处工作等。
3.加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的认证认可与互认。积极推进检测认证机构互认。积极参与亚太地区实验室的能力验证试验。积极开展同国外草地农业产品认证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多边、双边互认,在标准认证认可方面,一方面要加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体系标准认证的力度,使更多企业获得IS09000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同时更要加强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草地农业产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以及其他国外先进标准体系的认证。另一方面要加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认证的力度,扩大认证范围,尤其是自愿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以及国外的先进体系认证等,从而为我国草地农业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在标准的互认方面,要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双边互认机制。互认是目前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措施,对出口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它有利于节省贸易成本,同时也更容易被协议各方接受。我国也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地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双边互认机制。当然,由于我国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标准以及我国检验机构的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协议的达成不会像发达国家之间那样容易,但可以从我国的农业技术水平出发,利用自身的产业和贸易政策,发展、形成和输出自主产业技术标准,健全和完善测试、检验与认证制度和体系,增强进口国对我国的合格评定体系的信心,使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与我国建立标准制度互认机制。
4.加强技术创新,积极把我国的标准推向世界。要积极实施国际标准化战略,逐步使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国际标准代表着一定的质量水平,得到各国的认同,成为国际上处理贸易纠纷的重要基础。目前,国际标准有取代国家标准的趋势。我国要适应这一趋势,提升与更新部分国家标准,使其与国际标准一致;同时,密切关注全球标准化新动向,及时制定和调整国家标准,以使我国的出口商品适应和满足国际标准或进口国的要求,避免陷入技术壁垒的陷阱。
政府与企业应形成共识,采取有力手段加强技术创新,尤其是集成创新,提高草地农业产品质量,开发和生产优质的绿色产品以扩大在国际市场的贸易空间。国家应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给予扶持,实施优惠政策,鼓励其加入国际竞争行列。对于我国技术先进的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应当采取措施推向世界并为各国所公认。
标准的基础是市场,中国拥有巨大的市场,这是中国的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或实施标准得天独厚的条件。在草地农业产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尚有许多标准的空白地,而中国在某些草地农业产品高新技术产业上已具备一定的竞争实力。我国可以选择一些自己能做到而国外难以做到的技术指标,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标准体系,这样就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取得优势,先声夺人。
5.完善我国在亚太地区的反技术壁垒体系。建立草地农业产品贸易技术壁垒预警机制。面对绿色壁垒不断翻新的现实,应尽快建立和完善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通报咨询机构和工作机制,深入了解进口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不断追踪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技术成果,借鉴发达国家做法,针对我国草地农业产品质量的薄弱环节,提出需要采取的新的应对措施,尽快建立草地农业产品贸易技术壁垒预警机制,为草地农业产品生产者提供国外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引导生产,防患于未然。
建立技术壁垒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特别是要发挥我驻外机构的优势,必要时向技术壁垒发源地的日本、美国派驻专门代表,收集、整理国外技术壁垒信息,建立我国国家技术壁垒数据库和咨询中心,及时为出口企业提供国外技术壁垒信息,从而对国外可能出现的技术壁垒预先采取防范措施。建立全国性的应对技术壁垒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中央与地方互动,政府与中介组织、企业与专家互动,及时对国外制定和实施的针对我国的技术壁垒进行交涉,尽量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健全反技术壁垒的研究和协调管理机制。加快专业人才培养,研究和掌握《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及其他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加强对国内外反技术壁垒典型案例的研究,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技术壁垒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应对技术壁垒的一般规律,并在解决贸易纠纷中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要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反映情况,完善相关措施,更好地应对国外技术壁垒。
建立我国的技术壁垒体系。一方面通过技术壁垒有效保护本国市场,另一方面,针对那些对我国产品设置歧视性技术壁垒的国家或地区,保留报复的权利,并根据形势需要实施报复,以使这些国家及时撤销针对我国的不合理的技术壁垒。
6.建立信息网络,加强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信息领域合作与交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量也在不断地扩大,信息更新得更快,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化的信息也随之不断增加和变化,所以,必须建立高速的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信息网络,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地方各级标准化信息机构建设,抓好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化信息搜集工作,建立起科学实用、完整准确、功能强大的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数据库,使之能快速通达整个亚太地区的草地农业产品质量标准化信息传输系统,加强同国际标准的合作与交流,及时掌握贸易对象的标准变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