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性高血压脑出血临床诊治分析
2011-06-20强清竹
强清竹
贵州省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贵州 开阳 550300
虽然再发性高血压脑出血在病理检查报告中发生率高达16%,但临床报道却较少。我院自2008年2月至2010年11月共诊治再发性高血压脑出血104例,占同期高血压脑出血住院患者的4.4%,现作如下报道。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病例均有高血压病史;第1次脑出血均经住院确诊,经CT扫描确诊,本次发病有典型的高血压脑出血的临床表现;严格将外脑血管畸形、颅内动脉瘤、烟雾病和外伤性脑内出血排除在外。本组共104例,其中男78例,女26例;年龄38~74岁,平均59.1岁。再次脑出血距第1次脑出血的间隔时间4个月~20年。
1.2 临床表现 本组患者均病情危重,92例意识障碍,其中浅昏迷22例,深昏迷40例;均有肢体瘫痪,其中四肢瘫痪32例;另有脑疝14例。
1.3 再次出血的部位 再次出血部位在壳核者68例次,在丘脑和大脑皮质下各18例次;原位再出血20例次,同侧不同部位再出血26例次,不同侧同部位再出血38例次,不同侧不同部位再出血20例次。
1.4 治疗方法 本组病例全部在入院后5小时~3天内行锥颅抽血和 (或)额角脑室引流,其中抽血1次18例,2次46例,3次12例,4次4例;单纯额角引流14例,双侧额角脑室引流10例[1]。采用我院自行设计研制的双槽骨椎和圆头多孔套管穿刺针[2]。应用细硅胶管为脑室引流管,通过皮下隧道引出,留置7~14天。全组没有产生颅内感染。除局部治疗外,应用甘露醇、地塞米松、抗生素、胞二磷胆碱、西米替丁等药物治疗,并对肺部加强护理[3]。昏迷患者于术后3天给予鼻饲。
2 结果
疗效按A~E级判定。A级:恢复工作或学习;B级:生活基本能自理,仅有很少部分功能缺损;C级:意识清楚,卧床不起,肌张力Ⅱ~Ⅲ级,需他人照顾生活;D级:植物生存状态,长期昏迷;E级:死亡。治疗结果见附表。
附表 各部位再发性高血压脑出血治疗结果 (例)
3 讨论
3.1 再发性高血压脑出血是指在第一次高血压脑出血后在原位或脑内其他部位出血。本组6例为第3次出血,98例为第2次出血。本组原部位再出血20例,余84例均为其他部位再出血。近年,没有全面的流行病学对再发性高血压脑出血的发病率进行调查。Lee等报告所在医院1985~1988年间28例再发性高血压脑出血,占同期住院高血压脑出血患者的2.7%。我院共诊治104例,占同期住院高血压脑出血的4.4%。再发性高血压脑出血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本组病例都有多年高血压病史,而且在第1次出血后约80%的病例没有接受系统的药物治疗。所以,患高血压病时间长,且由于未得到及时控制,从而导致再出血。
3.2 本组病例临床表现有如下特点 病情严重,全组中88.5%有意识障碍,其中深昏迷占38.5%,脑疝占13.5%;而第1次脑出血脑疝占8.0%。恢复缓慢,功能差,比第1次出血平均住院时间长15天,恢复工作和生活自理者占40.3%,而第1次出血为60.5%。病死率高,本组病死率为36.5%,而第1次出血的病死率为17.8%。
3.3 应采用药物和手术对急性期再发性高血压脑出血进行综合治疗。尤其是针对重型患者而言,如只单靠药物治疗,效果则不明显。大量研究报告证实,丘脑出血非手术治疗的病死率为63.0%。本组18例重型丘脑出血,应用锥颅抽血和脑室引流手术治疗,病死率33.3%,疗效明显比非手术治疗显著。本组104例中生存66例,其中恢复工作和学习,生活能自理者42例,占40.3%。
通过上述分析,锥颅抽血对破入脑室者加用额角脑室引流,因其手术创伤小,不受年龄和全身状态的限制,且疗效优于单纯药物治疗,治疗再发性高血压脑出血非常适宜,可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
[1]唐岚,玄国庆,颜渠江,立体定向微创治疗高血压脑出血[J].新疆医学,2010,(6).
[2]卫仲军,李太红,薛国强,高血压脑出血的超早期穿刺治疗体会[J].中国医药指南,2010,(32).
[3]龚家荣,高血压脑出血病人微创钻孔引流术后观察及护理50例[J].中国社区医师 (医学专业),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