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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政策研究*

2011-06-14陈志强石少雄王金妹

海峡科学 2011年8期
关键词:风险投资科技型投融资

史 斌 陈志强石少雄 王金妹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政策研究*

史 斌1陈志强2石少雄3王金妹4

1.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2.福建省科技开发中心;3.福建华南女子学院;4.福州大学

该文通过分析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投融资平台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不足,在借鉴国外、其他兄弟省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促进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发展的若干对策和建议,以更好地实现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自主创新所面临的融资瓶颈约束。

福建省 科技型中小企业 投融资

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约90%以上,在创造大量社会财富的同时,也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一员,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技术性强,有良好的成长潜力等特点,是中小企业中的优秀代表。可以说,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创新带动就业、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作为国家经济增长和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力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近年发展中出现了研发投入、盈利能力和创业资本弱化的趋势。在我国深化改革、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影响和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仍然很多,尤为突出的是融资困难。科技型中小企业长期受到资金抑制的困扰,影响了创新成果的研发和产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难的问题已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近年来,包括福建省科技厅在内的各机关部门,积极利用创新基金等手段,带动了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产品开发、技术升级与市场推广等方面有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投融资方面,仍存在资金供应紧张,融资渠道有限、生存压力较大等问题。因此,如何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融资环境、依托科技投融资平台创新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现状与问题

1.1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现状

图1和表1显示,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资金投入的规模数量上比重较低;福建省科技活动经费大部分来自企业(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资金,而包括小型企业在内的其他资金投入比重明显较低。

图1 福建省R&D经费来源情况(2001年~2008年)

表1 福建省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额及其结构

注:“其他”包括小型工业企业、软件开发单位、农业企事业单位、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卫生等行业。数据来源:《福建经济与社会统计年鉴·社会科技篇》(2001~2009)。

1.2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融资市场化水平较低

由于规模小、风险高、不确定性大,大银行从防范风险角度对企业贷款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出较高要求,对其一般不发放信用贷款,只发放抵押担保贷款,要求贷款企业提供合格的抵押品和担保人。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存在整体素质不高,管理不规范,缺乏优胜劣汰机制等致命缺陷,难以塑造吸引投融资的良好形象。这些因素普遍表现在:企业资产规模小,抵押物一般价值较低,大部分企业缺乏可抵押的资产;成立时间短,缺少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赢利记录;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意识不强,财务数据不实,资信水平较低,政府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不能全面了解其财务状况,难以达到金融机构贷款“三查原则”的要求,不符合银行和金融机构规定的贷款条件。就银行而言,因民营企业业务比较分散,不易调查评估,从而导致银企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信用关系扭曲。作为把资金安全性放在第一位的银行,是不愿对其大量贷款的。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创业者对商业化运作缺乏经验,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其破产率远远高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贷款“小、急、频”的特点也使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与潜在收益不对称,降低了对中小企业贷款方面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不健全,没有完善的信用监督机制,一些企业存在假破产,真逃债,通过“母体裂变、债务重组”等方式悬空银行债务的情况,也影响了金融安全,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加大了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困难。

1.2.2融资渠道单一

第一,内部融资乏力。内部融资是从企业内部利润积累中筹集资金,这是企业最基本的融资方式,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前期研发、生产投入很大,企业积累很少,这就使得企业不能从内部筹资,发展后劲不足,特别在外部融资遇到种种困难时,企业不能通过“自生能力”筹资而处于窘迫状况。第二,融资渠道狭窄。企业外部融资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形式,从直接融资渠道来看,有发行债券、股票等渠道,但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中小企业根本进不了股票债券市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高风险、高收益性质,迫切需要风险投资的参与。但是,我国风险资本总体规模偏小,而且缺乏完善的风险资本运作与退出机制。因此,较难真正实现风险资本的功能。其次是风险资本的行政导向强,大部分的风险投资公司具有政府背景而不按市场规律运作经营,所以风险资本使用效率低。再次,很多的风险投资公司从自身的安全角度出发,一般把资本投资于那些已经或即将具备上市条件的科技企业,以尽早摆脱风险。而对那些处于成长期急需风险资本介入的科技企业却避而远之,以至不能很好地发挥风险业应有的作用。另外,风险投资公司的专业性不强,对风险企业所在的行业也不很熟悉,自然也不能得到很好的回报。

1.2.3资金供需结构失衡,融资耦合度不高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贷款资金的需求主要是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资金贷款,但银行对企业的贷款往往有用途限制,使企业的资金需求与银行的资金供给在期限和用途等方面存在结构上不平衡。另外,由于分业经营的限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融资基本上与风险投资公司的股权融资处于隔离状态,不仅不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系列化、配套化的金融服务,也使银行信贷资金无法分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额回报。

1.2.4间接融资体系不完善,直接融资渠道不畅

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和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往往以间接融资为主要。这是因为我国融资体制正处在改革之中,制度的转换具有时滞性,由此造成中小企业的发展与融资体制创新中的不对称,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我国商业银行受现行体制影响,垄断格局为主体。这就造成资金借贷市场上常常供不应求。银行为了实现对储户还本付息的承诺,必须在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盈利性,但导致银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法从正式金融体系获得资金支持,不得不从非正式金融市场寻找融资渠道。但由于市场发育程度不高,这种民间融资活动基本处于地下状态,缺少法律和制度的规范,高利贷等违法活动普遍,难以发展成真正市场化的融资活动。

1.2.5融资社会化支撑体系不完善

尽管包括福建省科技厅在内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为了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了包括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等社会化的支撑措施。但从总体上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社会化程度仍然较低,突出表现为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融资中介机构不规范、融资担保体系不完善等。

2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发展

2.1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意义

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关系到福建省未来经济发展格局,基于福建省产业发展特点而全面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将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发动机。科技投融资平台的创新发展有利于“科技强省”战略的实施,也将较好地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更好地实现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

2.1.1有利于产业的升级与换代

目前,福建省多地都在积极加强产业升级与换代,特别是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业集聚、交通改善等成效明显,一批重点项目已经或即将在各地顺利开建。福建省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资,有助于培育科技产品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1.2有利于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

中小企业资金严重不足,是长期以来困扰发展的一大难题。单靠企业自身解决或是财政支持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不仅捉襟见肘、难以为继,而且造成资金利用率低,导致恶性循环。严峻的现实迫使政府从新资本运作、经营管理的角度上找出路。通过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整合经营性资产、多元化资金进行科学运营,可以有效地缓解这一矛盾,有力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进程,形成投入→产出→再投入→再产出的良性循环。

2.1.3有利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最终形成新的财政支柱

探索一条“由政府财政支持为基础,金融机构多方参与为支持”的资金运作机制,真正起到政府资金 “四两拨千斤” 的作用。通过联合担保平台功能的发挥,带动、牵引整个科技投融资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的实现,更大程度地发挥对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支撑功能和作用。投融资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新增项目为财政提供后续税源,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财政增收、后劲增强,丰富财政来源。

2.2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情况

2009年,福建省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推进我省的产业转型升级,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方案》要求,充分利用省级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引进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创业投资,推进科技成果的中试和产业化。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立项目数据库、企业信息数据库、投融资需求数据库三大基础数据库。《方案》的执行为福建省综合多方面资源,共同保障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2.1强化闽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闽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成正式挂网运营以来,主要工作有:一是加强平台运行环境建设,已有444家企业进入平台企业数据库,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72家、上市后备企业31家;有775位专家进入平台专家数据库,其中技术专家528人、财务专家80人、投融资专家54人、管理专家113人;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共有1114个,其中企业386家、投融资机构16家、行业协会4家、政府部门11家、金融机构10家、商会1家、专家786人。二是与福建华兴创投、上海亿榕创投、上海国浩律师集团、兴业证券、兴业银行等26家投资公司、金融机构、财务和法律中介机构等投融资战略联盟,开展企业战略咨询、商业模式设计、法律咨询、财务咨询等各类服务,服务数量已达300多项次,有力提高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融资能力和融资效率。投融资服务的内容已经成为资金中心的重要工作之一,服务理念逐步由过去单纯的项目扶持转到为科技型企业成长提供多方位的综合服务,服务的团队基本形成,服务的区域也已经覆盖全省各设区市。

2.2.2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服务

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已有三元达、中能电气、星网锐捷、漳州科能、福建青松等多家科技型企业上市。参与省企业上市办会审推荐了天广消防科技股份、榕基信息等十多家上报国家证监会发审委,会同券商、法律和财务等战略联盟机构,着力培育顶点科技、火炬电子、泽仕通、福龙马、嘉园环保、国通科技、天一同益、华隆科技、三星电控等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我省上市后备企业,并努力促其在三年内到创业板、中小企业板或境外上市融资。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福建更多的科技型企业在国内外上市,在深圳举办了“福建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座谈会”,李川副省长出席并做重要讲话,省科技厅、发改委、省经贸委、教育厅、外经贸厅、省信息化局、公务员局等部门领导、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招商证券领导与专家,以及部分福建省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风险投资和法律机构的代表参会。参会的福建省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就上市的各种问题请教了深交所和投资、法律机构,互动热烈;同时也充分展现出了福建企业的风采,赢得了深交所和投资、法律机构的青睐,引导和推动更多的福建科技型企业与中介机构的有效对接与合作,实现更多的企业上市融资。

2.2.3推动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一是福建银监局、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闽银监发[2010]2号)。二是省科技厅与福建兴业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国家创新基金的贷款贴息项目,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和银行的合作。三是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和科技计划项目质押、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等新型的金融贷款模式,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能力。以兴业银行为例,为了切实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落到实处,兴业银行重点针对“三高六新”类中小企业,即具备新经济、新服务、新农村、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以及高成长、高技术、高增值性的中小企业,推出了“兴业芝麻开花”中小企业成长上市计划。福建省科技厅与兴业银行联合,重点探索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在技术层面,省科技厅对兴业银行开展指导和帮助,一方面,通过省科技厅的推荐,银行能够与众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银企对接关系,扩大兴业银行的中小企业客户群体;另一方面,省科技厅及各地方科技局能够为银行提供科技咨询支持。对于信贷人员较难判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贷款的风险因素,科技专家的咨询指导对银行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工作具有指导意义。通过指导,兴业银行总结了一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放贷模式,重点通过对非财务信息收集分析和运用,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三品”(人品、产品和抵押品)和“三表”(水表、电表和报关单),在全面了解该企业真实资金需求和偿债能力的条件下,再合理确定小企业授信额度,“只要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信誉度高、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好,都会成为银行重点支持和服务的对象”。从2004年开始到2010年底,兴业银行专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近500家,累计对其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约70亿元。为了共同构建金融服务科技及其产业发展的平台,福建省科技厅与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于2010年12月2日签订了《科技与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的合作关系从此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2.3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福建省积极建设科技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采用多种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区域内经济、科技、高新技术集群优势,促进风险投资与科技中小企业的对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福建省的风险投资模式相对单一、处于低发展水平阶段,难以满足科技中小企业创业的投融资需求,不能充分实现优质科技项目的市场化发展。

2.3.1银行仍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的特点,在银行信贷筛选中一般处于不利地位。商业银行基于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考虑, 贷款投向上的 “嫌贫爱富” 是其必然的选择。事实上, 即便是在金融资源丰富的发达国家, 中小企业也存在银行信贷难的问题。对此, 中小企业应该放大融资的视角, 走多元化融资之路。而在当前,国家财政处在收紧银根,在存贷款利率上升、存款准备金率提升的情况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求生之路,更显艰难。

2.3.2税收政策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仍觉压力不小

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发达国家企业税收一般占企业增加值的40%~50%。在实行累进税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税负相对轻一些,但也占增加值的30%左右,负担仍较重。为进一步减轻税负,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和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通过各种税收优惠可使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少一半以上,使其赋税总水平由占增加值的30%降到10%左右。我国虽然已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了税收优惠,这些优惠往往通过立法的形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支持。但整体的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例如: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年度应税销售额”偏高,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税赋偏高等问题。现行的税收体制未充分考虑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表现出创新性、风险性、高投入性等生产经营的特点,增值税全部由企业负担,制约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迅速发展。

3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的发展对策

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必须打通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体系,构建有效的投融资平台,使其能获得发展所需要的充足资本。针对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创新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难问题,结合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外和其他兄弟省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的发展对策及建议。

3.1 以管理为先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决策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要不断自我完善实现内部资金的良性循环,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将改革、改组、改造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转换经营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通过宏观管理的规范和微观管理的提升实现自身能力的发展,为发展保存良好的信用潜力。

3.1.1宏观管理的规范

政府机关及银行、协会等机构对企业的宏观管理,主要是针对企业的信用管理、信息管理、科技研发进度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成果构建一个公共的信息系统平台,并对中小企业进行规范化分级管理,对技术研发有良好的成长空间、市场化条件成熟、资金帐目清楚、信用等级高的企业采取政策倾斜的措施;反之,对研发成长性不高、市场条件不成熟、资金帐目较混乱、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加强监管,促进企业自身良性变化。

3.1.2微观管理的提升

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强化企业内部资金、人员、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改制效果不明显,运行不规范。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导致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真实性较低、银行利益难以保障的现象。中小企业应大力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坚持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注重科技管理一体化和质量内涵型发展,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与大企业配套服务的管理模式,在专业化合作与社会化竞争中不断提高素质和效益,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和内部融资的动力,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根本途径。对国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积极的退出战略,走改制重组道路;对民营企业要引导其向资本社会化方向发展,改变单一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对于集体企业要推动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在规范健全财务制度方面,树立信用经营的观念,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和商业银行要求,建立全面、准确、真实的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保持合理的贷款水平,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定期向相关各方提供全面的会计信息,及时还本付息,树立良好信誉,树立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形象。政府机关可以通过引导企业开展经验交流会、开办培训讲座、专家论坛等形式,帮助企业分析现有的管理问题,改善企业管理方式,达到管理健康有效,资金利用多元。

3.2 以发展风投为方向,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有效性

风险投资是一种较理想的投融资方式。因为风险投资和新型资本市场独特的资本性融资,既可以满足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又可以达到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目标。这一点已经被世界各国风险投资的实践和新型资本市场的发展所证实。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英国AIM市场、韩国科斯达克市场以及日本几个新市场已经成为全球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通过参加有关会议,利用中介机构介绍、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使风险投资公司了解自己,通过风险投资这一孵化器发展壮大。面对投资的高风险,风险投资公司对项目的筛选是极其严格的,有着一系列的考察程序和市场可行性调查。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引入风险投资,首先,要拥有科技含量高、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项目,具有技术创新的潜力,以后能依靠技术或产品优势自主发展;其次,需要培育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主体。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业的当务之急是要建立一批有实力、高水准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其资金来源除了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以外,尽快建立“民办官助”的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加速建立促进新技术扩散的风险投资机构,如新技术转移基金等,使新技术由公共研究院向企业转移的过程商业化、标准化,还应该设法鼓励投资银行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等参与风险投资,允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投资参与组建风险投资管理公司,鼓励外资成立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再次,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在寻求风险投资之初就为其以后的退出做好安排,明确采取何种退出途径,如公开上市、股份回购、企业兼并、股份转让等;最后,采用股权融资的方式,由政府出部分资金,民间出部分资金,共建一个风险投资公司,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由民间机构或私人企业来运作,由专业人士、基金经理来进行投资管理。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份量越来越重,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也取得了飞速发展,但发展的程度还远不够完善。目前全国也只有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等几个经济活力较强的大城市的风险投资氛围较好一些。如南京市近期对于中小企业投资改革的所进行的尝试中,采用多家中小企业联合担保,由几家商业银行共同对特定行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对我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3.3 以建设金融平台为最终趋向,逐步构建科技金融平台

3.3.1建立健全创业引导基金

(1)发展创业引导基金。引导基金以“母基金”方式运作,并通过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的方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吸引境内外投资业绩突出、资金募集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私募投资机构等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的机构和优秀管理团队在闽设立或管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基金。

(2)构筑起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与创业投资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纲要〉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允许证券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在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许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先试先行,开展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创业投资业务试点,增加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渠道。

(3)构建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基金”,通过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亏损给予补偿的办法,鼓励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

3.3.2 建立资本市场和科技信贷体系

(1)建立“创业企业股权交易市场”,为民营企业特别是创新型民营企业提供融资平台和创业投资的资本退出通道,实现创业投资企业、创业企业和资本市场全面良性循环。争取政策支持,吸引台、港、澳银行业机构参与创业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创造条件,推进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

(2)设立科技发展银行。集中大部分财政拨款和贷款贴息资金,成立政策性银行,专门用于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通过发行金融债、从国际金融机构低息借款等多种方式筹措更多的资金,因而能够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商业银行科技创业信贷业务试点。由商业银行选择若干有较好成长性的科技企业,拨出专项资金向其发放风险贷款。待企业成长增值后,银行可通过出售所持有股份或期权获得较高的收益,以弥补对失败企业的贷款的风险损失。推动银行根据《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在福建设立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型、创新性、专业化的银行专营机构,为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4)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业务。与在闽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风险评价和风险担保体系。

3.3.3开创科技保险体系

科技保险是用金融手段推动科技创新的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也是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重要举措。利用科技保险解决科研开发中的风险问题,为研究开发提供风险防护机制和保护体系。鼓励并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开展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各项科技保险业务,鼓励并支持保险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发保险品种。对参加科技保险并符合科技计划立项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将以保险费补助形式给予支持。

进一步深化科技保险工作,不断丰富科技保险产品,完善保险综合服务,鼓励各地区开展科技保险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功能,提高保险中介服务质量,加大对科技人员保险服务力度,完善科技保险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建立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风险分散机制,实施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开展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科技企业融资以及科技人员保障类保险。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投资等支持科技发展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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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007R0014 )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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