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至少如治家
2011-06-05■叶青
■叶 青
(作者为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2011年在中国财政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份。98个中央部门中88个按规定公开部门预算之外,还要公开三公经费。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也开始陆续公布三公账单。
笔者治财政学多年,又到政府机关工作,一直有一个想法:“行政至少如治家”,在家里能够做到的在办公室也一定能够做到。有些人在家里会很注意“随手关灯”,在办公室却嫌麻烦,为什么?公费。
“行政至少如治家”,在家里能够做到的在办公室也一定能够做到。有些人在家里会很注意“随手关灯”,在办公室却嫌麻烦,为什么?公费。
相对于繁杂但不明细的部门预算来说,三公数字要好懂得多,问题也最多,大家的诟病也最多。目前,围绕着三公能做的是三件事。
首先,要继续公开。中央机关公开三公绝不是终极目的,地方三公公开才是大头,老百姓希望看到从中央机关到乡镇街道的完整三公数字。同时,国有企业的三公数字,更是最最不能少的。
如今,国企中的三公浪费已经到了让老百姓难以容忍的地步。有的公司领导享用天价酒;有的公司出国就像回一趟家,一听说到美国就皱眉头,一听说到南非就高兴。一个小小的信用社董事长,在18天内居然可以报销46万的烟酒费。类似的问题不胜枚举,不公开行吗?
其次,要分析数据。一是人均三公数的部门比较,各部门一排队,什么都清楚了;二是三公数字的年度分析。在要求零增长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会增加?是什么原因增加?理由有没有说服力?三是细化到人均公车费、人均出国费、人均招待费的部门比较,这也是有杀伤力的数字;四是最终要分析中央机关的三公总量中,哪些是必要的,哪些是不必要的。
三公数字公开之后纵向、横向分析的任务,就交给学者、记者、网民了,这样才能体现纳税人监督的权力。笔者相信: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如果能把三公问题处理好,做好其他工作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要建设法规。希望通过今年第一次的三公公开,能够完善制度与法规,最终以法规与制度来约束公务人员的三公消费。
三公公开要由国务院要求走向法律约束,据笔者分析,还是一个预算法修改完善的问题,旧预算法没有授权财政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数字。因此,预算法要修改,要实现从制度要求走向法律约束。除此之外,国务院还应制定部门预算,以及三公公开的管理办法。
三公公开是对部门预算公开的补充。从香港的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来看,由于部门预算公布到类款项目四级,我们可以很容易从中了解到一些三公的数据,没有必要再专门公开三公的数据。与香港部门预算相比,内地城市部门预算的特点是“含糊”和“肤浅”。
在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部分北京市机关公布了部门预算,其中人力社保局机关车辆更新127万元看得很清楚。这竟然是北京首次公布买车的数据。既然部门预算不清晰,就必须专门从部门预算中挑出三公予以公布。
另外,部门预算与三公公开应统一格式、统一口径。从部门预算来看,财政部最为详细,从三公来看,审计署、农业部最为详细。这说明一个问题:各个部门都是根据自己的理解或者需要来公开的,公布的深度与广度都不一样,使得老百姓看过之后有喜有怒,褒贬不一。
统一口径非常关键。以公务接待费为例,财政部的数字一出来就遭到质疑,网民说:在北京,财政部会请谁吃饭,还不都是别人买单。因此,中央在公布三公时口径不仅要统一,而且宜大不宜小。口径大了,更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老百姓也觉得更加可信,不能将一些真实的信息隐藏在压缩的数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