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高职称
2011-05-31韩石山
韩石山
前不久在北京开会,有位外地的作家朋友来房间聊天。说着说着,忽地变成一种哀怜的腔调,他说:“老韩呀,你这个人也真怪,名气还可以,就是没得过什么奖,也没得过政府的什么津贴,怪可惜的。”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说像鲁迅文学奖、国务院专家津贴这些奖项与名头,我都没有。而这些响亮的奖项与名头,他全得到了。
我很想跟他说,有些东西,得就得了,绝不可在人前炫耀,更不可拿这些来贬低朋友。万一有人提起,最得体的回答应当是,弄几个小钱花花嘛。至于怎样的体面,怎样的崇高,尽可捂在心里自个儿欢喜就是了。
转念又想,明白话要说给明白人听,这老兄这一辈子也未见得是个明白人。于是笑了笑,什么都没说。不管葡萄是甜是酸,这么大年纪了,我不愿意让他把我看做一只可爱的小狐狸。
“你这个人呀,总是不自信,鲁迅奖你是该报的。”他接着说,以为我的笑是自惭形秽,或者说是在他面前自愧弗如。话到这个份上,哑巴也得说话了。
“报?自个儿报?这个中国特色,不知让多少作家丢尽了面子。一天到晚说是要跟国际接轨,我不知道外国的奖项,有几个是作家自个儿报了才评的。这也不怪中国作协,这是中国人做事的普适原则,凡好事总要自个儿报,你不报我凭啥给你?就不想想,让作家自个儿报,视作家为何物?”
这老兄还在不屈不挠地劝说着,我打断他的话,徐徐言道:“我已得到了此生最高的职称,最高的荣誉。”
“你是说‘国家一级作家吧?太多太滥,就不值钱了。”朋友又自作聪明了。
“不是什么‘国家一级作家,是‘文学创作一级。”我及时作了纠正。在作家行内,人们总爱把这个职称说成是“国家一级作家”,正确的表述应当是“一级文学创作员”。嫌“员”字不好听,说成“文学创作一级”也勉强可通,说成“国家一级作家”就没有道理了。说好点是自抬身价,说丑点就是不知廉耻了。
“你这个人呀,就爱较真。好好好,听你的。”
“老兄,我说的最高职称不是这个,我现在有了一个更高的职称,也可说是我此生最高的职称了。”
“不会吧,除了‘国家一级,还有更高的?你是说档吧?我现在也是最高档呀。”
说到两岔了!他说的档,是指在作家的工资序列里,除了级这个差别,每一级还分数个档次,每两年或是三年进一档,也就是平常说的跳一级。我笑了。他迷惑地看着我,一脸的不解。
我说:“我现在的最高职称不是什么‘一级作家,而是‘姥爷。这个‘姥字,带女字旁的,在过去跟那个不带女字旁的通用。也就是说,我就是老爷。自从有了小外孙,全家人对我的叫法都跟着改了,老婆过去管我叫老韩,现在也跟着外孙叫起老爷了。女儿女婿,儿子儿媳,更不用提了。我在家里,真可说是笑脸如花簇拥,老爷不绝于耳呀。”
“噢。”朋友终于听明白了,无奈地点点头。
一个人有了这样高的职称,别的他还会在乎吗?
(王传胜摘自《解放日报》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