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不是特权
2011-05-31雷抒雁
读者 2011年16期
雷抒雁
许多年前,我遇到两件事,都发生在我的家乡。
一次是在夏夜,城市像火炉子一样热不可耐。我住在旅馆,迟迟不能入睡,直到子夜才昏昏沉沉入梦。可是,突然有强烈的灯光将我刺醒,我揉了半天酸涩的眼睛,才看见明灯下四个高高大大的汉子,分两排站在我的床铺两边。我一时弄不清他们是何许人,站在这里干什么,只本能地觉得自己赤条条一丝不挂躺在床上太不雅,想拉一件衣服盖住自己的下身。一位男子十分严肃地摆摆手,示意我别动。我只好重新躺下仰望,等他们发落。
几位发话了。原来他们是这一片派出所的干警,以及旅馆的保卫干部,他们在查夜。他们要我出示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一切证件。
我只好忍气吞声,把证件拿给他们。他们一派一丝不苟的样子,审视了那些证件后还给我,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说,就扬长而去,查另一间房去了。
那一刻我真愿意自己和那座旅馆都被烧成灰烬。谁能忍受羞辱如我!
想不到过了几年后,如此之事又上演了一次。
这回是应一家单位邀请,我和夫人一同回了趟家乡。我还不断向夫人夸说家乡多美,人多善良、淳朴等等。岂知在旅馆睡到半夜,突然又有查夜的保卫干部开了房门冲进来,要我们出示身份证件。那尴尬是难以言说的。我把证件扔给他们,要他们走。我下决心报复他们一下,因为,我的同学正在这个城市里当一把手。
第二天早上,我就打电话去“告状”。市里觉得事态严重,立即派人来处理。这时,我看见那些保卫人员一脸的可怜相,连声说“对不起”,还要请我们夫妇吃饭。
这是我两次在家乡的遭遇。我发现,信仰权力的人,既不懂自尊,也不懂尊重别人。在许多有权力的人眼里,普通人根本没有享受尊严的权利。
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是每个人享受尊严的基础;没有公平与公正,就不能有尊严地生活。
(彩燕摘自《经典阅读》201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