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何时不需“寄养”?
2011-05-30朱伟一
朱伟一
英文中的“scholarship”很难译成中文,可以指助学金,也可以指奖学金,经常需要前缀加以明确。不管是发放助学金,还是发放奖学金,学校的钱就是这么多,此消彼长,零和游戏。如今的美国法学院,大多只发奖学金,不发助学金。
顾名思义,奖学金是择优分配,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其中大有讲究,分数高低并不完全取决于学生自己的能力和努力,院方经常要做手脚。为招揽成绩好的学生,金门大学法学院发放各种奖学金,其中包括全免学费的奖学金,一年3万美元,煞是吸引人,但有一个条件:学生必须保持平均B的成绩,否则就取消奖学金,第二年、第三年学生必须缴付全额学费。有些学生不明就里,欢天喜地来报到了,发现上当,叫苦不迭,悔之晚矣。2011年,金门大学法学院大约有70%的学生拿不到平均B的成绩。
有选择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惯用伎俩,也是律师的主要技巧之一。美国法学院也用此技巧对付自己的学生。
韦恩州法学院在给学生的信函中说明,必须保持3.25 的平均成绩,否则第二年取消奖学金。在韦恩州法学院,3.25 的平均成绩相当于全年级排名前三分之一。但在给学生的信中,院方对前三分之一排名的事只字不提。学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但即便法学院完全披露了所有信息,恐怕还是会有很多考生自愿上钩的。大多数人都相信,自己的才智高于一般水平,但实际情况可能正好相反。为了拿到好成绩,学生疲于奔命。这样一来,学生自然是心中不平。
美国法学院的少数名校虽然也有奖学金,但主要是发助学金,并不计较学生的成绩排名,只要考试及格即可。来我们这里的都是好学生,院方理应一视同仁,不应再分三流九等。这也是名校与非名校之间的区别之一。
有些美国法学院装模作样地拨出一些专款,用来帮助那些从事公益法律工作的毕业生偿还贷款。但这钱也不容易拿,申请程序十分复杂,很是折磨人。每年还款金额很少,可能还赶不上驴打滚的复合利息——利息计作本金。我曾尝试申请该项赠款,可几个回合走下来便领教了其难度。与其苦苦哀求费时、费力,还不如自己还款算了。
曾几何时,美国法学院将中国留学生视为前来西方取经的唐僧,学费全免,管吃、管住。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中国留学生可以得到“道德贷款”。如果中国留学生毕业后选择回国,这笔贷款便一笔勾消。即便滞留美国不归,是否还款,全看个人道德,院方不会来追款。现在已经没有这等好事了。如今,华尔街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国横扫千军如卷席,美国自然也不需要再花大力气培养中国的“人才”了。现今中国学生申请美国法学院,不仅没有任何照顾,反而受到更多的苛求。
薛捍勤女士和史久镛先生是国际法院的大法官和前任大法官。两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占席位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配额,但两位是在美国学的法律,而且拿的是美国的助学金。这就让我们心中多少有些不爽。中国留学生拿美国的助学金,无异于被寄养的孩子——希望不是让人领养。过去中国缺钱,迫于无奈,只能寄养孩子。如今中国有钱了,外汇储备就有3万亿美元,为什么还要寄养孩子?是我们向自己赴美留学生发放助学金的时候了。
当今中国,资本市场如火如荼,流动资金泛滥,有钱人吵着找不到投资机会,何不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中国学生在美学习的助学金?倘若资助10个学生,只要其中一个发了财,愿意涌泉相报,助学金的投资就是一本万利。可惜,助学金是长远回报,商人大多急功近利。据说我们的主权财富基金是长远投资,是不是可以发挥国企的优势,在中国留学生的贷款方面助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