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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工程管理程序评估创新与实践

2011-05-23李少刚

中国核电 2011年2期
关键词:核电程序问卷

李少刚, 孙 莹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 海阳 265116)

程序的定义是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

程序的作用是国际通用的项目管理手段。尤其对于工程投资大、周期长、接口多的核电工程项目,程序和程序化管理在做好范围、投资、进度、质量和风险控制中所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在国内外核电建设和运营单位中达成了广泛共识。

从目前国内外核电建设和运营单位的总体情况来看,基本上所有的管理工作都实现了程序化。因此,程序的质量决定了一个组织的管理水平,具体表现如下:

(1)程序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它的详细程度会影响不同水平工作人员所达成的工作成果。基于实践总结出来的足够详细的程序能够给完成该工作的人员提供具体的工作指导,使没有足够经验的人员也能够按照程序合格地完成工作,不会因个人经验和水平差异对工作质量产生大的影响。目前负责第三代AP1000先进压水堆核电厂设计的西屋公司在程序中大量采用了标准化的表格,固化一些实践经验作为表格的要素,最大程度地规范了工作方法,同时有效避免了人因产生的疏漏,这也是提高程序质量的一个方向。

(2)程序中工作流程设计的合理性将很大程度地决定工作效率,甚至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科学的流程结合科学的组织机构,将增加管理的绩效,使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得到必要的控制,同时又能够快速地达到预期的成果。失败的流程不仅会降低企业绩效,使流程上的人员陷入繁杂的工作任务中却没有明确的目标,而且没有人对整个流程负责,流程完成的时间不可预期,难以达到应有的成果。

(3)程序中清晰的职责分工和接口能使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真正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协同工作的单位或人员能够分清主辅关系,既不会出现多头指挥,也不会互相推诿。

1 实施背景

基于以上所述,由于程序在核电行业的特殊重要作用,如何确保并不断提高程序质量也是各核电建设和运营组织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

国家核安全法规《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相关导则规定:“从事各项活动的单位,必须制定有计划的、系统的实施核电厂工程各个阶段的质量保证大纲的程序并形成文件。编写的程序必须便于使用,包括所需的专业技能,内容清楚、准确。必须根据需要定期对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以便保证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都得到考虑而无遗漏。”

遵照以上要求,国内各核电厂都开展了程序的定期评审,但评审周期各不相同,目前也尚未总结出公认行之有效的评审方法。中电投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核电建设的新生力量,担负了首批AP1000先进压水堆自主化依托项目建设的重大使命。AP1000项目在全球是首次建造,没有可以借鉴的先例。同时,山东海阳AP1000项目建设模式复杂,涉及多个参建单位,核岛设计和主要设备由美国西屋提供,核岛由国核工程公司以承包方式开展建设,常规岛及BOP由业主方通过委托管理单位和采购服务单位开展建设,存在工作流程长、接口多的实际情况。如何在既定情况下符合法规要求、保证程序质量,从而安全地建设高质量的AP1000核电站也是摆在面前的课题。

为此,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研究国内外程序管理的方法。自2009年初,先后研究了IAEA对同行评估的规定、西屋和Progress Energy等美国公司进行自评估的方法,并通过与IAEA开展技术交流项目的时机与国外其他核电厂的专家进行了交流,同时借鉴管理咨询、审计、质保监查的开展方式,在2009年年底,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首先建立了程序评估这一创新程序管理方法。

2 程序评估的实施方法和过程

2.1 年度程序评估计划

公司安全质保部每年年底制订《年度程序评估计划》,确定下一年度实施程序评估的对象和时间计划,经公司批准后按计划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也可根据公司管理和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2.2 程序评估方案

程序评估按照《年度程序评估计划》实施,在评估前制订《程序评估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评估对象,即拟进行评估的程序,一般以1个管理程序为主线开展;

(2)评估范围,即所评估程序涉及的部门;

(3)评估日程,即程序评估开展的具体时间安排;

(4)评估小组成员,即安全质保部相关人员和程序编写部门人员;

(5)评估方式;

(6)评估重点和已知存在的问题。

2.3 程序评估小组

程序评估方案批准后,由安全质保部组织成立程序评估小组,安全质保部负责人或程序处负责人担任程序评估小组组长,安全质保部相关人员和程序编写部门人员为组员。

2.3.1 程序评估小组组长职责如下

(1)审核程序评估方案;

(2)审核程序评估通知;

(3)安排评估小组成员分工;

(4)组织评估前准备会议;

(5)主持评估前会议;

(6)指导、协调评估实施过程;

(7)主持评估后会议;

(8)审核程序评估报告。

2.3.2 程序评估小组组员职责如下

(1)编制程序评估方案;

(2)编制程序评估通知;

(3)根据分工准备相关资料,编制调查问卷;

(4)组织评估前会议、评估后会议;

(5)按照批准的评估方案实施评估;

(6)记录、整理、汇报程序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7)编制程序评估报告;

(8)跟踪验证后续改进行动的落实情况。

2.4 程序评估通知

在评估开始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出《程序评估通知》,发至程序相关范围内的各个部门。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评估对象;

(2)评估日程;

(3)评估范围;

(4)评估小组成员。

2.5 评估前准备

评估小组成立后,各小组成员应根据组内分工收集并研读与待评估的程序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与程序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适用导则、行业标准规范、集团公司程序和公司其他接口程序等;

(2)与程序相关的合同;

(3)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的记录。

根据《程序评估方案》及以上资料,各小组成员分别编制《程序评估调查问卷》和人员访谈的主要议题,在评估前准备会议前完成。

评估实施前2个工作日由评估小组组长组织召开评估前准备会议,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内容如下:

(1)组长重申评估方案,布置评估的重点;

(2)就待评估的程序和相关资料研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

(3)讨论确定调查问卷和人员访谈的主要议题。

2.6 评估前会议

评估前会议按照《程序评估通知》的时间召开,会议由程序评估小组组长主持,相关评估部门负责人参加,确认评估内容和日程安排,介绍评估小组成员,商定评估的具体实施要求和各部门配合人员。

2.7 实施评估

程序评估通过四种方式实施:调查问卷、人员访谈、资料验证和现场验证。前三种评估方式必须进行,现场验证可根据需要选择进行。

评估人员记录评估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评估部门配合人员进行确认,并及时向评估小组组长汇报。

2.7.1 调查问卷

对程序执行的相关人员发放《程序评估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分发对象包括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

调查问卷的设计按照以下要求:

(1) 调查问卷的题目应覆盖程序中所有通过资料验证无法获得足够信息的部分。

(2) 能正确反映调查目的,具体问题,突出重点。

(3) 能正确记录和反映被调查者回答的事实,提供正确的信息。

(4) 便于资料的统计和整理。

调查问卷题目和选项的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1) 相关原则——调查问卷中除了少数几个提供背景的题目外,其余题目必须与主题直接相关。

(2) 简洁原则——调查问卷中每个问题都应力求简洁而不繁杂、具体而不含糊,尽量使用简短的句子,每个题目只涉及一个问题,不能兼问。

(3) 礼貌原则——调查问卷中尽量避免那些会给答卷人带来压力的审问式问题,使人感到不满,问题的措辞应礼貌、诚恳。

(4) 方便原则——调查问卷中题目应该尽量方便调查对象回答,不必浪费过多笔墨,也不要让调查对象觉得无从下手,花费很多时间思考。

(5) 定量准确原则——调查问卷中如果要收集数量信息,则应注意要求调查对象答出准确的数量而不是平均数。

(6) 选项穷尽原则——调查问卷中题目提供的选择答案应在逻辑上是排他的,在可能性上又是穷尽的,以避免调查者在不愿意表态或因不了解情况而无法表态的情况下被迫回答。

(7) 非导向性原则——调查问卷中所提出的问题应该避免隐含某种假设或期望的结果,避免题目中体现出某种思维定势的导向。

调查问卷回收后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数据可以作为验证程序执行效果的依据。对一些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可以在访谈过程中进一步了解。

2.7.2 人员访谈

对执行程序相关的主要人员进行访谈,通过沟通交流了解程序的执行者对程序的认知程度和相关建议。访谈的对象应包括部门的经理层、处长和一般员工。

访谈的内容应覆盖程序的所有条款,同时可以略有延伸,以验证程序的全面性和接口的相容性。

访谈除验证程序的执行情况外,还应了解受访者对程序的意见和建议。当受访者认为程序本身或程序的执行存在问题时,应进一步询问其是否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2.7.3 资料验证

对执行程序生成的文件和记录进行抽样检查,验证是否按程序要求制定了文件/记录,文件/记录的内容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抽样由评估小组人员随机选择,但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对于访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在资料验证时应予以关注,并适当增加抽样数量。

2.7.4 现场验证

当程序执行涉及相关的场所或实物,可根据需要选择到现场进行验证,以验证程序执行的有效性,结果应记录并作为程序评估的依据之一。

2.8 评估后会议

评估实施完成后,由程序评估小组组长主持评估后会议,参与评估的相关部门参加,确认评估实施情况和评估结果。

2.9 程序评估报告

评估结束后编制《程序评估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 程序评估对象;

(2) 程序评估范围:说明本次评估涉及的部门;

(3) 程序评估参加人员;

(4) 程序评估过程:说明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式,具体的实施日程等;

(5) 程序运行情况:分别说明被评估程序的目前运行状态、存在问题、建议的改进措施;

(6) 程序执行的有效性评价;

(7) 程序的适用性评价;

(8) 建议的行动项;

(9) 调查问卷统计表。

2.10 后续行动

《程序评估报告》经批准发布后,各相关部门根据报告中建议的行动项制订详细的行动计划。后续各相关部门根据计划实施改进行动,安全质保部负责跟踪验证,确认所有行动项正确完成后关闭。

对实施效果较好的改进行动,公司组织开展经验反馈,以固化良好的实践经验。

3 程序评估的实施效果

3.1 程序评估的作用

虽然因为程序在核电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程序质量普遍受到各核电建设单位的关注,但对程序质量的评价一直没有明确的标准。山东核电通过程序评估活动的实施,逐渐摸索出了一套针对程序的评价标准,具体如下。

(1) 符合性

将被评估程序与国家核安全法规及其他标准规范和公司上级文件进行逐条比对,对程序中与以上文件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辨识,在报告中列举其不一致的条目,作为其符合性的评价条件。

(2) 全面性

将被评估程序与国家核安全法规及其他标准规范、公司上级文件进行比对,对上级文件有规定,但在程序中未进行响应和细化的情况进行辨识,在报告中列举其未响应的条目,作为其全面性的评价条件。

将被评估程序与IAEA发布的项目管理指南的相关部分、其他核电厂的参考资料进行比对,对以上文件已描述,但程序中未涵盖的情况进行辨识,在报告中列举其未涵盖的内容,作为对其全面性评价的参考。

在访谈中详细询问执行者的具体操作方式,对实际执行中实施了相关工作,但程序中未规定相应流程的情况进行辨识,在报告中列举其未涵盖的工作,作为其全面性的评价条件。

(3) 适用性

将被评估程序与项目已签订的相关合同条款进行比对,对合同条款与程序规定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辨识,在报告中列举其不一致的内容,作为其适用性的评价条件。

将被评估程序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所涉及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比对,对程序要求执行相应工作,但部门职责分工或岗位资格条件与该工作不相适应的情况进行辨识,在报告中列举其不相适应的内容,作为其适用性的评价条件。

对被评估程序规定的流程进行穿行测试,在报告中统计分析其实际执行的步骤数量、实际涉及的接口数量和衔接情况,对重复劳动或不能产生管理增值的步骤进行辨识,作为其适用性的评价条件。

对执行该程序产生的记录进行抽检,在报告中统计完成整个流程所需的最长时间、最短时间和普遍时间,与工程需求进行比对分析,作为其适用性的评价条件。

通过调查问卷的题目设置和结果统计,了解执行者对程序的理解程度和程序的执行效果,对理解存在偏差和执行存在偏差的情况进行辨识,在报告中分析该程序是否为执行者提供了必要的指导,作为其适用性的评价条件。

通过调查问卷和访谈,了解执行者在程序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例外情况,在报告中分析其代表性和普遍性,作为其适用性的评价条件。

3.2 程序评估的优势与不足

根据在已经开展的程序评估活动中取得的实践经验,程序评估这一管理方式具有以下优势:

(1) 程序评估的范围从质保监查监督侧重的质量保证领域扩展至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等项目管理和公司管理的各个领域,覆盖了公司所有的各级、各类管理程序,以及与被评估程序相关的所有部门,填补了程序质量和执行情况的检验体系的空白,完善了公司的监督体系,有助于公司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和综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2) 程序评估对程序的符合性、全面性和适用性等质量要素提出了评价标准,为程序体系和程序文件的持续改进提供了有力的输入,形成了各级员工和管理者优化程序的动力,并能够促进一些问题的解决。

(3) 首次在质保活动中采取了调查问卷和人员访谈等管理咨询手段,使程序执行效果的验证既有具体的客观数据作支持,又能反映程序执行者的主观思想,便于后续在提高程序的执行力方面能够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弥补了质保验证手段的单一化和程序化。

(4) 程序编写人参与程序评估小组的工作,使程序的制定者能掌握程序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更能直接、充分地了解使用者的想法,增加了两者之间的交流,使制定者和执行者不再是对立的或相互不满的管理关系,而是和谐的团队关系,促进流程执行得更为顺畅。

同时,程序评估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

(1) 程序评估作为一项创新的管理方法,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才能逐步达到成熟。

(2) 实施程序评估的人员需要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沟通技巧,对被评估程序有一定的了解,才能设计出科学的调查问卷,并在访谈过程中引导发掘执行者的真实想法,从而达到良好的评估效果,目前评估人员的专业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

4 结束语

程序评估是山东核电在国内同行业中首创的一种程序管理方法,以验证程序适用性和执行有效性为目的,引入了专业管理咨询的方式,并建立了程序质量的评价标准。在范围上从监查监督侧重的质保领域向安全管理、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领域扩展。这项制度的建立填补了程序质量和执行情况的检验体系的空白,完善了公司的监督体系,为体系优化和经验反馈提供了有力的输入,为程序的持续改进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目前国内核电发展迅速,核电人才面临巨大缺口,核电设计、工程建设、设备监造、生产运营等各专业领域人才均不能满足国内核电发展的需要,各核电建设和运营单位不可避免的有部分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没有核电经验的人员承担工作。在这种形势下,通过程序评估这一管理方法来提高程序的质量,以高质量的程序来弥补人员经验的不足,也将成为提高工作质量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

[1]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H A F003,1991.(Provisions on Nuclear Power Plant Quality Assurance Safety. HAF003,1991.)

[2] Operational Safety Review Teams. IAEATECDOC-744,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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