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党员律师陈有西
2011-05-14滑璇
滑璇
他长期工作在司法系统,善于把握中国体制内外的特性,做出更有益于法治进程的沟通。在一系列司法纠纷中,他以理性的声音、娴熟的诉辩技巧和建设性的态度,体现着中国律师的良知与操守。从25年前浙江省政法委书记的秘书,23年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前程大好的年轻官员,到今天京衡律师集团的董事长、2011年浙江省党员律师标兵,陈有西的人生变化巨大。不变的是他对司法公正的不懈努力和追求。
2011年秋天,北海律师团邀请陈有西前去助阵时,他犹豫了。所里有的律师觉得不妥,劝他不要去旁观,以免惹麻烦。但思忖之后,陈有西还是赶去旁听了庭审。这位因李庄案第一季庭审一战而红的律师,近年来活跃在众多公共事件之中,为刺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做死刑复核辩护,持续点评介入“钱运会案”中的浙江村长之死……
11月24日《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京城俱乐部见到陈有西,他刚坐了一夜火车,身边还带着行李。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他分别与两拨当事人见面,和中国改革论坛——“探究建设性改革路径”的主办方会谈,期间手机响个不停。56岁的陈有西脸上已有不少细密的皱纹,整洁的西装、打得一丝不苟的领带,无法掩盖辗转奔波的疲惫。陈有西说,同时代理、辩护的七八个案子几乎都要亲力亲为,“有些当事人一定要我亲自做,我去,法院会比较重视。”
“我在体制内的时候,对律师也看不起”
从浙江宁海小山村里走出来的陈有西,31岁便已成为时任浙江省政法委书记袁芳烈的秘书。此前三年,他几乎一年上一个台阶。1988年,陈有西随领导调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任院长秘书。当时很多人觉得,这个个头只有一米七左右的小伙子未来仕途将不可限量。
一路平步青云的陈有西抱着同样的心思,一心想在体制内发展,哪里想过将来会去转行做律师?更何况20年前的律师不过是法庭上的鸡肋,除非能够找出关键证据、提出有力辩护理由,否则律师对法官、对判决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说句真心话,我在体制内的时候,对律师也看不起。特别是在高院,很多案子律师辩不辩不影响我们的判断。”回想起做法官的日子,陈有西觉得,那时司法腐败并不严重,错案无非是法官错判了证据或者对工作不负责任。
在法院任职期间,陈有西考进北大高级法官培训班。他常常主动打车接送老师,借机取经,不知不觉间认识了罗豪才、应松年、姜明安等一大批行政法学界响当当的人物。而他对公权力的反思,更让同为宁波老乡的行政法学泰斗龚祥瑞先生大为欣赏。“他当时觉得,法院的干部还能有这么多的民主思想,很不错,以后还可能当上大官,所以对我有很大期望。”据陈有西回忆,龚老很希望他能帮自己实现未竞的法治理想,并在临终前把生平传记托付给这位非正式门生,嘱咐他将来一定要在中国大陆出版这本书。
在北大学习一年,也让陈有西的思想有了较大起伏,至少他想明白了,人生不只当官一条路。“北大(法学院)很多学生首先选择出国,其次到企业做高管,第三做律师,第四才选择做法官。北大出疯子嘛!”说到这里,一向表情严肃的陈有西难得地笑了笑。
走到体制外
陈有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由于在一场颇具争议的事件中两次上书表达个人观点,自己在高院的岗位上沉寂七年,再也没有得到提拔的机会。直到1995年,40岁还没当上厅级干部的陈有西,半负气半无奈地选择了辞职。
由于没有律师资格,陈有西先做了几年研究、教学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执照后,决定凭借一技之长到律师行当里打拼一番,养家糊口。
从省高院院长秘书到初出茅庐的律师,陈有西经历了人生的重大转变,感受到了体制内外的巨大差异。“以前下去,打个电话,县长、县委书记都来看我,法院院长肯定过来汇报。一出来什么都没有了。”除了巨大的心理落差,生计也着实让他头疼。“做了16年的政法干部,家里只有2000块钱,生活都很困难。”不过12年后的今天,陈有西一手创办的京衡律师集团年收入已达数千万元。钱,早已不是问题。
作为一个涉足刑辩领域的律师,陈有西的工作往往和公安、检察机关“作对”,但他仍得到了对手们的认可。浙江某地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家人涉嫌受贿遭到公诉,这位局长马上想到了陈有西,请他这个法庭上的“死对头”为家人辩护。
一位在检察系统工作的朋友曾经打来电话:“陈有西,你又在哪里说我们刑讯逼供了?” 陈有西模仿着朋友的口气向《中国新闻周刊》讲述这段轶事,“不过后来我批评他们了,说这个律师我了解,他说你们刑讯逼供你们肯定刑讯逼供了。”
从80年代初期的公安机关预审人员到如今名利双收的执业律师,陈有西近30年的职业生涯见证了中国法治环境的发展和律师业的成长。他认为,现代社会中律师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老百姓能看出案子有问题、有冤枉,但律师能告诉老百姓冤在哪里,并且告诉他们应该怎样纠正”。律师的理性分析加上媒体的持续关注,案件的来龙去脉、青红皂白立刻呈现在公众眼前。虽然上述二者偶尔会对公众舆论造成导向性影响,甚至压迫、绑架司法判决,但在陈有西看来,这种舆论监督还是必要的,“因为舆论放开,各种观点都会出来,反而有利于法院冷静下来进行判断”。
建设性看待公权力
“改革开放的30年,法律启蒙刚开始,从公权力主导逐渐走向民权对公权的制约,第一代律师肯定是拓荒者。”陈有西说,在担任省政法委秘书期间,每天都有大量信访信件寄到省委,他的一项工作就是把它们“一封不落”地拆分转办。“我始终认为老百姓苦难很多,很多苦难来自于权力不公。”一直以来,陈有西本着“眼睛朝下看”的原则为处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出庭代言,有时甚至是免费代理、辩护,“我自己本来就是农民嘛,他们的生活我很了解。”
但同时,在体制内待过多年的陈有西对公权力始终抱着一种积极的、建设性的态度,“我觉得应该以对话合作的方式来完善管理政府、完善公民权利。”他认为,以建设性的立场做事,哪怕提出批评意见,官方也不会太反对,“这就好比一个我很喜欢的女孩子,但她脸上有泥巴,我去给她洗洗,抹一点化妆品弄得漂亮一点,这个女孩子知道是为她好,不会恨我的。”
对待那些侵犯了公民权利的公权力机关,陈有西往往先礼后兵。与很多律师接到案子就直接起诉、与媒体联动不同,陈有西经常先到行政系统内部进行申诉,为行政机关留足面子,如果申诉没有成效,才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宁波大榭岛案便是如此,行政诉讼还没有终结,省政府便撤销了原本的错误决定,诉讼目的也就达到了。重庆李庄案中,陈有西一方面为李庄做无罪辩护,一方面肯定重庆的打黑政策及司法进步,让案件双方都无法否认其就事论事的客观态度。李庄案后声名鹊起的陈有西虽然常在网上发表各种评论性文章,但从不接受外国媒体采访,即便偶尔接受邀约,也一定亲自撰稿,且须原文刊登,不得删改。这种谨慎的态度,为自己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也赢得了体制内的认可。2006年陈有西被评为杭州市司法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模范党员律师。
陈有西将其行事作风归因于体制内的多年打拼和卑微的农民出身,“我能够站在当权者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也能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没有一个律师像我一样,在公安、政法委、法院这些刀把子部门干了16年。但我又出身自最可怜的农民,我真的了解这个阶层。”
前不久,陈有西到西北大学演讲,并提前把讲稿公布在“陈有西学术网”上。谁料讲座时话筒不响,投影也不亮。事先看过讲稿的校长一下火了,直接命令视听室打开全部设备。
“西北大学是我的一场保卫战,我如果在那儿上不了讲台,在全国其他大学也上不了讲台。但现在,全国畅通无阻。”说到这里,陈有西双眼发亮。明年1月初,他还将作为律师界代表,在中国法学会与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等人同台演讲。或许,这是对陈有西作为一个主流法律实践者的某种肯定。
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曾先后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1999年后,成为专职律师,是重庆“李庄案”第一季辩护律师。2006年被 评为杭州市司法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被评为浙江省模范党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