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2011-05-14
代言人李总
有些人和事,是需要隔着一点时间去打量的。李宇春成为明星5年后,没有像许多人预料的那样成为泡沫巨星,而是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升任“李总”。显然,她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而且,5年时间让许多疑问水落石出,是时候好好端详一下她,搞清楚她的来龙去脉的时候了。
中性形象偶像,总是来得既蹊跷又明白。上世纪20年代超级巨星玛琳·黛德丽的出现,就绝非偶然。她出现在女性走出家门的关键时刻,将裤装变成风尚,给了这场变革一个时尚的理由,掩护着女性的“越狱”。
“玉米”用来赞美李宇春的词语中,最常用的一个是“干净”。干净的潜台词,是未被男性侵扰,甚至是从一开始就拒绝、无视男性欣赏的。李宇春也是反明星制造惯例的。一直以来,女明星都得借助一个男性导演、男性制作人方能成就,而李宇春背后的团队,不知是出于歪打正着,还是深思熟虑,给了她极大的自主权。她获得了掌控自己的机会,她的形象大于团队和幕后制作人的形象。《李宇春》专辑由她包办全部创作,她的MV和“Why Me”系列演唱会,都由她自己担任导演。号称千万投资的MV《序幕》的制作花絮中,她和导演刘伟强的位置,更是耐人寻味。她站着,比划着说;刘伟强坐着,含笑聆听。
李宇春之后,第二年的超女比赛劲刮中性风,但没有人成为第二个李宇春。一度成功大打中性牌的超女厉娜后来却被市场无情抛弃,因为若干长发照片、衣柜中的超短裙出卖了她。这些“复制品”们不知道,这种形象里是掺不得一点沙子的。它是在女性地位得到改善却也时起时落、女性越来越成功却也越来越被“潜规则”的时代出现,其中寄寓着怎样一种渴望,是不言而喻的。李宇春的成功,被误解为源于“粉丝经济”,这实在是个错误。实质上,玉米更像一个女性性别政治组织,她们用经济和文化的手段,推出一个代言人,替自己发声。
而男人们对此一无所知。上周末,聚会中间,朋友带来了他的合作伙伴。这个已经喝得半醉的男人,在炫耀了自己和若干上市公司老总的关系、津津乐道了一阵牛头不对马嘴的上市公司内幕后,听到我们在讨论李宇春,立刻抛出一大堆陈词滥调,最后,他叉开五指,以知情者的口吻说:“你们知⋯⋯知道她是怎么当上冠军的吗?她爸爸⋯⋯花了五百万!”
文/韩松落
挣钱及其所失去的
保罗·奥斯特有本书叫《孤独及其所创造的》,我却一直想写一本巨著叫《挣钱及其所失去的》,因为在我看来,人生再也没有比挣钱更大的遗憾。每次看到钱包里花色繁多的银行卡,我都要为自己在这么多年中失去的一切心碎,然而这一点却偏偏不可避免。
第一次有银行卡是上大学的时候,除了学费之外,我爸每个月还往里面打500块钱。我总是在月初的时候就紧张万分地先给饭卡充上300块,然后每个星期取出50,用那张钞票去超市买各种生活用品(连卫生纸和牙刷都买最便宜的那一种),时不时地买两根香蕉一个苹果补充维生素,和同学们凑份子吃校门外10块钱一大盆的酸菜鱼⋯⋯所有面值在5毛以下的零钱都被我郑重地放在一个木碗里,每当凑够了3块钱,我就拿着这些叮叮当当的钱买一个洗衣币,或者去一次浴室。有一年临近放假,我突然很想吃一个柚子,凑来凑去实在凑不出所需的5块钱,最后是从那个木碗里拿了4张1毛的,去水果摊上买了个很甜很甜的橘子,样子其实差不多,只是体积有点小。
第一份工作时发了两张工资卡,我很有一种突然成了暴发户的冲动。于是工作后没多久我就一个人去了趟阳朔,在西街上一日三顿地吃牛排喝红酒,整个下午都坐在咖啡馆里晒太阳,充分做出了文艺女青年的姿态,然而却还是一个人灰溜溜地回到了广州,唯一的收获是把皮肤晒黑了两个度。后来我用这两张卡去了更多的地方,丽江、西藏、柬埔寨、巴厘岛⋯⋯我总是选那些阳光明媚的地方,在一个地方晒完太阳,挪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晒,然后统统黑漆漆、灰溜溜地回来。真的,哪里的太阳都很晃眼,哪里的美式咖啡都是一个味道。
后来我到了北京,买了房子,过两年又卖了它。扣完房贷的房款打到银行卡上的时候,我傻了眼,怎么都数不清楚上面的零。然而这些零带给我的快乐很快就清零了,既没有买个LV奖励自己,也没有去趟巴黎。我继续在淘宝上买10块钱5双的袜子,买一块九毛九的漂亮耳环,然后又买了一个架子把这些耳环统统挂起来。远远望过去,几块钱的玻璃耳环和几百块的水晶耳环,发出一模一样的美丽光彩。
10年之前我初恋,和男朋友的约会就是去校门外的小饭店吃油乎乎的牛肉炒饭。一份炒饭3块钱,送一碗清澈见底的西红柿鸡蛋汤,加一个煎蛋5毛钱。我们总是加两个蛋,然后他把他那个夹到我的碗里。10年之后,再也不会有人把属于他的那只煎蛋送到我的碗里,因为我想要吃几只就点几只,何况我早已经不喜欢吃煎蛋了。
文/阿花
猫三天狗三天
人,一旦爱什么,难免把它神化。我一个朋友就对我洋溢着仰慕细述她家的猫:“有性格,骄傲,优雅⋯⋯会在夏日的夕阳下,静静在窗口看着落日,门响,或者我们喊它,都不会干扰它。狗有奴性,会恋主;猫没有,猫是主人的朋友。”
这样说来,婴儿与猫,都是处在一个最受宠爱的阶段了。故而有人说,女人,要在爱情里做猫型女:爱他,却永远保有自己的自由,随时可以抽身而去;愤怒时,有小爪子;撒娇时,有依偎的、柔软的身躯;终生会迷恋檐下滴雨的声音,或者追逐一只过路的蝶。她的灵魂,是博物馆角落一朵雏菊花。
爱上她,要有做猫奴的觉悟: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却要忍受她的“千唤不一回”;为她准备了干净的水和宽阔的胸怀,她却倔强地背过身:Let me alone;感冒鼻塞正需要照顾,她却离家出走了⋯⋯老实说,这样的女孩子,几个男人伺候得起?加菲猫只是传说。
但谁又肯做狗型女呢?这词难听不说,还要像狗一样忠诚,听到他的脚步声就合身扑上;爱,恋眷,无怨无悔,在她眼里他一切都好,值得她全部的身与心。她愿意是工作犬,为他鞍前马后;她可以是搜救犬,冰天雪地,水里火里,不顾一切地救援他;她更能是导盲犬,永远沉默地、心无旁鹜地走在他身侧。
多少男人要在错失这样的女性之后才捶胸顿足:永失我爱。当时只觉得烦,她的紧密贴人,她被拒绝被厌弃后也不改变的付出,她是母亲是姐姐,但也像她们一样,唠叨,嘴不饶人。
一幅画,不能没有浓墨重彩,也不能没有留白。在爱的国度里,一味的性格和一味地付出,都要不得。所有的女孩子,都应该学会“猫三天狗三天”:要怜惜自己,却也能够将自己全盘交出;够独立,也有时愿意为他牺牲一下软弱一下依赖一下;享受他给你的好,在他需要的时候,也能够发挥小宇宙陪在他身边。
爱的功课,一是学会给,给得汪洋恣肆;二是学会收,收得惜爱如金。因为爱一向如此:光付出得不到是痴人,光得到不付出是妄人,聪明的你呀,一定知道,给得心甘情愿,收得高高兴兴,才是“爱人”。
文/叶倾城
高楼惊魂记
高楼是城市里的怪物,一根根恨天高地戳在那里,活像个发狠赌咒的手势。
说起高楼惊魂,故事太多,有些接近于城市流言,说说倒也无妨。
比如京城某高楼,不管有人按没人按,电梯总会自动在13层停下,门往两边分开,眼前赫然望见的却是一堵无法穿越的砖墙;杭州某高楼,电梯总会一直向顶层升去,像要一直运行到天空里⋯⋯
我一哥们儿曾住在山城某著名高楼里。那高楼在朝天门附近,一线江景,高耸入云,总高超过200米,50多层楼。他住在47层,立于窗前,立时就能体会“神马都是浮云”那种人生至高境界。坐在马桶上,他总想象此时自己孤零零悬吊于城市上空,凭借隐秘中一根曲折的下水管道与这城市发生些晦暗不明的关系。所谓人类永恒的孤独感,直接端到面前。
枕江而居,他尽可能地多下到地面去运动一下,好接些地气。这是个高档楼盘,专设了500米晨练跑道,还有高尔夫推杆练习场和室内游泳馆。他一个人住,难免寂寞,心里杂草丛生的时候,就通过运动把自己搞到筋疲力尽,把旺盛的荷尔蒙转化一下。有天晚上,运动完累了,吃饭时喝了几杯。9点多钟的光景,他红着脸晕晕乎乎地进了电梯,打算好好睡一觉,明天继续商场搏杀。
一进电梯就眼前一亮,靠门边已经站了个红衫女郎,显然是从地下车库直接上来的。那女郎前挺后撅,烟视媚行,让他看得出神。女郎看他一脸呆相,还了个微笑,也不说话,两人随电梯默默上行。他醒过神来,去按楼层按钮时,却见47层指示灯早已亮在那里——哟,这还是同楼层的邻居!
见了美女,自然也要关注一下自己的形象。他偷瞄了一眼电梯里的镜子,还行,年过40身材却没走样,看来坚持锻炼还是相当有用的。打量完自己,他从镜中看那红衣女郎,却惊出一身冷汗来——镜中除了自己没有别人!转头再看门边,那女郎分明笑吟吟地还在!我的天,他在心里惊叫着,这别是遇上传说中的女鬼了?
那天的电梯,是他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一次,47层一直无法抵达,像是每升一层楼都必须克服顽强的地球引力。他浑身冷汗,电梯像是变成了电冰箱⋯⋯
到了47层,他战战兢兢地看着那红衣女郎娉娉婷婷走在前面,打开他隔壁一间房门进去了,才忙不迭冲进自己屋内关门闭窗。一晚上他都没睡好,一直熬到第二天中午,借着白日壮胆,到隔壁一看,又吓到腿软——那门上猫眼儿都还没装,只留着一个带毛刺的小洞,根本不像住人的样子。问物业,说是确实没人住啊。
隔了没多久,他听说《双食记》和《好奇害死猫》这两部气氛诡异的电影都是在这高楼取的实景,立时崩溃,决定马上从这楼里搬出去。很多人嘲笑他,说那女郎肯定是他喝高了意淫出来的。可是,当那些人经他强烈要求看过电影之后,立刻噤声不言。
怎么样,你若不信,不如也去看看电影?
文/张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