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寂寞开成海
2011-05-14独木舟
独木舟
楔子
我们说过很多次的再见,也许这次是最后一次道别。
请原谅我又要从记忆的储物柜里拿出这些破旧的物件细细地端详,因为我知道这次之后,再也不会有下一次。
我们也曾披星戴月风雨兼程,最终还是学会用平和的姿态去适应生之微末。
我们也曾肌肤相亲抵死缠绵,最终还是要回到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
中国的戏曲往往太长,若是要上演全本,恐怕要几天才能演完,于是生出一种叫做折子戏的东西,即是从冗长的剧目中单单选出最好的段落。
虽然时间很短,却是最精粹,最美好的部分。
就像我和你之间:原本长难叙,悠然选一折。
一
程昊到我家楼下的时候打电话给我说,下来拿书。
言简意赅是他一贯的风格,我穿着松松垮垮的睡衣和拖鞋,蓬头垢面地就跑了下去,出门之前忘记照镜子,所以他看到我的时候我头上还贴着一块粉红色的刘海贴。
他边从背包里拿书边嘟嘟囔囔地说:“晴田,你能不能稍微注意一下形象?”
从他手里接过四本厚厚的摄影杂志,我不以为意地撇撇嘴:“在你面前,用不着吧!”
他一时语塞,过了几秒,冷笑着说:“我当然不会对火罐胸有什么兴趣。”
他话音刚落,四本书便结结实实地砸在了他的脑门上。
火罐胸的意思就是胸部小得跟拔火罐拔出来的效果似的,这么缺德的外号,也只有程昊这个贱人才想得出来。
知行,你还记得那一年吧,我们几个人一起出去旅行。
那个时候除了家境优渥的你之外,我们都没什么钱,住不了酒店只能住在青旅里。你没有摆出少爷的谱跟我们这些贫民区别开来,而是纡尊降贵地背着包跟我们一起住在连浴室都没有的六人间。
房间里的床铺摆放得很不规则,基本上都贴墙放着,大家似乎都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各自迅速地占据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张,剩下两张紧紧挨在一起的,他们存心留给我和你。
我有些尴尬,你知道,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成为现在这么厚脸皮的姑娘。众目睽睽之下,我还懂得脸红。
但你是一副坦荡荡的模样,从我的背上卸下我的包,往那两张床的边上一放,什么多余的话都没有说。
多少年后我都能清晰地想起当时自己的心跳,剧烈得像是你经常听的那些摇滚乐中震耳欲聋的鼓点声。
那天晚上我从公共浴室出来,在走廊里碰到正要下楼去买酒的程昊和你,你们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看着我,其实你们只是好奇在气温十五摄氏度的时候穿着短袖Tee会不会冷,我却会错意地认定你们是看到了我不小心露出来的那根黑色蕾丝肩带。
我厚颜无耻地问:“性感吗?”
你还没有说话,程昊便讥讽地笑了:“火罐一样的胸,也配说性感。”
当时的你我恐怕都没有想到这个外号会伴随我这么长的时间——从因为你而刚刚懂得“爱”这个字开始,到青春都快接近尾声。
你看,我总是会不自觉地想起跟你有关的任何片段,放在现实世界里只是惊鸿一瞬,而回忆却是亘古绵长。
程昊拍拍我的肩:“书给你送来了,看完再找我拿。”
顿了顿,他又说:“晴田,其实吧……做一件事情只有自己真的喜欢才能做好,你明白吧?”
二
我明白。
他的意思是,如果我仅仅是因为你玩摄影而迫不及待地东施效颦,那我是不可能拍出好照片的。摄影是观察力和想象力的结合,没有灵气,没有天赋,光凭一腔热情是做不好这件事的。
道理我懂,可是我拿自己也没办法。
回到家里,我把那四本厚厚的杂志扔在沙发上,忽然之间,我觉得非常寂寞。
知行,在你不曾看到的时空里,对于人生的感触和感悟,我选择了静默。关于寂寞这回事,我有着属于自己的解读方式,我觉得寂寞本身并不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寂寞的。
寂寞之所以令我悲伤是因为我明明激烈地爱过,拼死与之对抗过,处心积虑地同它周旋过,最后我依然还是成为了它的手下败将。
这真令人沮丧。
拿起手机给漫漫打电话,我说:“漫漫,我心里好堵啊,快憋疯了,我们出去玩吧。”
漫漫总是对我有求必应,半个小时之后我刚刚换好衣服她就来敲我家的门了,坐在沙发上等我扎头发的时候她问我:“想好去哪儿了吗?”
我老老实实承认:“没有。”
她耸耸肩:“那怎么办,总不能两个人傻逼似的坐在星巴克看着一群装逼犯拿着苹果斗地主吧?”
“不,亲爱的漫漫,最装逼的不是那些斗地主的人,而是接电话时大声的说,我在star bucks的人。”我笑着说。
最后我们决定去植物园看看向日葵,顺便让我那台束之高阁的相机出来见见光。
我们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我们前面坐着一对小情侣,头紧紧地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什么,可是分明是很高兴的样子。
我的眼睛仿佛失焦地注视着他们,一动不动,过了很久,我跟漫漫说:“其实我还算年轻吧,可是为什么,我现在看着别人谈恋爱,总是长者般的心态。”
她一语不发地握住我的手,眼神里包含着怜悯和理解。
知行,那一刻我隔着千山万水隔着时光洪荒仿佛又闻到了你身上那种淡淡的青草气息,无论什么时候想起你,都像是一株蓬勃的麦子长在一望无际的晴田里,对衰老和腐朽,完全是不屑一顾。
在我的心里,你的灵魂没有一丝白发。
我想也许你会讨厌现在这样时常叹老的我,虽然我偶尔也会说出“我们每个人都是杂技演员,而生活就像是胸口碎大石”这样诙谐的话语,但大多数时候我都知道,有一些被称为朝气的东西正在日复一日地逐渐流逝。
植物园里的向日葵让我在看到它们的第一眼就败了兴致,那么杂乱,那么矮,那么可怜兮兮的样子。
漫漫拖住我:“来都来了,好歹随便拍几张。”
我麻木地对着这些丝毫没有美感的植物咔嚓咔嚓地摁着快门,最后我决定不勉强自己了。漫漫买了两瓶矿泉水把我拖到凉亭里坐着,她问我:“晴田,问个矫情的问题,到底要怎么样你才会快乐呢?”
我想了一下:“也许有人爱我,就会快乐吧。”
漫漫摇着头:“不对,晴田,不是没有人爱你。你明知道程昊他一直喜欢你。”
气氛有那么一瞬间的凝固,我张着嘴不知道怎么接下去,但漫漫她并不需要我开口,她顿了顿接着说:“还记得你刚刚跟许知行在一起的那个时候吧?你整个人都是晶莹透亮的。我记得有一天你在篮球场边等他等得无聊了,就跑去买了一株向日葵,坐在台阶上嗑瓜子,每个人路过的人都看着你笑。”
是的,是有过那么一件事,那个时候我坐在高高的台阶上面俯看着我喜欢的少年,我以为,那就是一生一世了。
三
那株向日葵的花盘我至今依然保留着,虽然它已经干枯得像是随时都会灰飞烟灭的样子。
知行,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觉得我就像是一个时光拾荒者,执拗地埋着头在时光的河床上细心地俯拾着别人眼里的垃圾,自己眼里的瑰宝。
去年圣诞的时候我被漫漫拖去参加了一个同城活动,就是类似于联谊的那种。女生们都打扮得很漂亮,配合当日的主题大家都穿白色,脸上是缤纷的色彩,每个人看上
去都是那么欢欣雀跃的样子。
坐在我对面的那个男生犹豫了好久之后终于还是过来跟我搭讪,他问我:“你平时喜欢干吗?”
其实我平时的爱好还挺多的,但我说了一个不需要任何人陪伴和参与的:“看书。”
“哦……看书啊,那你最喜欢哪个作家呢?”
他一看就是那种气质很理工科的男生,但不是每个理工科的男生都像你一样涉猎广泛,博览群书。
我原本想对他说,我来这里不打算泡人也不预备被人泡,所以你大可以转个身去那一堆明眸善睐的美眉中间找个跟你有共同话题的女孩聊天,但出于礼貌,我还是回答他:“塞林格。”
他一愣,很明显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只好又补充一下:“JD·塞林格。”
他的眼睛里充满了疑惑:“是写《哈利·波特》的那个女的吗?她不是叫JK·罗琳吗?”
一阵极其尴尬的沉默,他意识到自己说的这个笑话真的一点也不好笑之后终于找了一个蹩脚的借口从我面前消失了。
等到漫漫玩完游戏兴高采烈地在我身边坐下来时,我已经喝了两大杯长岛冰茶。
知行,我的酒量越来越好,怎么喝都喝不醉,有时甚至是越喝越清晰,在酒精和可乐的双重刺激中,原本很多我以为自己已经淡忘的画面又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
我不酗酒,却迷恋头晕目眩中与回忆亲密相拥的那种幻觉。
塞格林最著名的那本《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从你那里骗来的,你看完之后推荐我看,我无赖般地笑着说“没钱买”,你看了我一会儿,把你那本送给了我。
这个浮躁的时代已经很少有人还记得那个小镇上的隐士,正如这个浮躁的时代已经很少有人有我这样的耐性持久地爱着一个不在我身边的人。
书中那段经典的话在若干个日子之后我都能够很清晰地背出来,只是送给我那本书的人已经跟我隔着无法逾越的遥远距离。
跟你分别之后,生活中的我再也没有大喜大悲的情绪。其实漫漫说得对,并不是没有人爱我,而是因为爱我的那个人不是你,所以我才不快乐。
但不快乐的生活也还是要继续下去,不能因为《蒹葭》写尽了世间爱情,人们便不作新韵。
那天晚上是程昊来把我接走的,他临走的时候恶狠狠地对漫漫说:“以后不准带晴田来参加这么无聊的活动。”
其实当时我的意识还是很清醒的,可是靠在他的肩膀上,我怎么都睁不开眼睛。
我记得那天晚上在我家巷子口昏黄的路灯下,程昊把我摁在墙壁上凶巴巴地说:“你要是真的那么爱许知行,就去找他,或者叫他回来。你要是真的爱许知行,就不要去参加这种不三不四的活动,认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
我始终闭着眼睛,可是眼泪却从眼角溢了出来。
我没有力气告诉程昊,再也没有人会像我那样去爱了,连我自己都不能。
四
知行,其实爱这回事,也是要讲究天赋的。
我想我这种人如果不是极具天赋,尽得爱的精髓,那就一定是愚钝得失去了痛感,所以迟迟不能从沉湎中幡然醒悟。
有一天下午阳光很好,我抱着笔记本坐在窗台上上网,看到一个女作家的一张照片,她也坐在窗台上,照片的下面她说,我很霸道,窗内和窗外的世界我都想要。
那一刻我轻轻地笑出声来。
世间万物都可以从双面解读,我只觉得窗台是一个尴尬的存在,坐在这泾渭分明的界线上,窗内与窗外一样遥远,不可触及。就像时间的坐标轴上,往事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角落。
有时候我觉得,也许爱情真的只是一个人的事情,但这浓烈的爱情,需要一个足够安放的载体。
在我青春年少的时候,你就是我那场盛大的爱情,唯一的载体。
那天下午我坐在窗台上看了很久的云,不知不觉眼泪就流出来了,千万年来天空始终没有变过,可是没有你的那些日子,不知道我是怎么样过来的啊……
那次的旅行其实已经是相爱的尾声,可惜……怎么说,只是当时已惘然吧!
分明记得那年夏天我长出第一颗智齿,整个左脸都肿得不成样子,你们吃饭的时候我只能坐在一旁看着,太痛了,连喝水都痛。
程昊说:“晴田,要不然找个牙医去拔掉吧?”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你就抢先说:“牙齿里牵扯着很多神经,还会流很多血,你本来身体就不好,还是不要拔了。”
可是不能进食,晚上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
你跟程昊出去买酒,我在你的包里翻到一包parliament,不管不顾地爬到窗台上点了一根开始抽。你们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我,都愣了一下。
后来你脸色阴沉地说:“晴田,你给我下来。”
买来的酒你一瓶也没喝到,全被程昊拎着去隔壁房间找那几个漂亮的女生玩杀人游戏去了。与此同时,你牵着我的手在陌生的街道上穿行,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在一条小巷子里找到一家粥铺。
我低头喝粥的时候你不见了,过了几分钟你回来,把一盒止痛药和一盒消炎药扔在我面前,又一言不发地起身去给我倒温开水。
你没看到,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进了那碗粥里。
知行,但后来我还是去拔掉了那颗智齿,那个时候你已经没有和我在一起了。它总是发炎,可你给我的药早就已经吃完,长痛不如短痛,我一狠心便找漫漫陪我去医院拔掉了。
小时候我听说把牙齿丢在房顶上,愿望就能实现。
黄昏的时候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片温馨的暖黄色里,我站在十六层楼高的房顶上,有飞鸟从我的头上掠过。
我已经过了看童话的年纪,却还是固执地希望那颗牙齿代表的心愿能够真的实现。
知行,我只是想再见到你。
见到你,跟你呼吸同样的空气,我才不会活得这么窒息。
我偏激的时候会问自己,我为什么要活着?但每每想起你,想起在最初的时候你对我那些真挚的感情,便觉得还是应该要坚定地活下去。
有人说回忆不具备任何力量,可我觉得,关于这尘世的一切,贫穷、疾病、困苦、孤独、空虚,哪怕不能让我击碎它们,回忆也能给我熬过的勇气。
我的回忆里最鲜明的那个片段,是十六岁的那一年,转学到你在的那个学校。程昊坐在我的前面,有一天他忽然跟我说,喂,妞,我们下午打比赛,你要不要去凑凑热闹?
那个热闹一凑,就凑出了后来与你之间的诸多纠缠。
你逆着光,靠着墙抽烟,集合的哨子声响起的时候,你转身要进场,却忽然回过头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后来漫漫说:“晴田,你知道吗?程昊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那天叫你去看他们的比赛。”
五
真正的爱,有时是相当卑贱的。如果有人不同意,那只是因为他没有遇到过而已。
那次旅行的最后两天,我们一群人去看登神山。前一天下了一夜的雨,大家都劝我放弃算了,可是我骨子里那种跋扈的执拗驱使我不肯妥协。
一怒之下,我一个人背着包冲了出来。
只有你默默地陪在我的身后。
我们坐在湖边,看着一波碧色,沉淀了几千年,那一刻我开始相信,这里真的有神仙。
可是看着看着,我的眼睛一阵刺痛,泪流不止。
你揽住我的肩膀,把我的头摁在你的颈窝,轻声说,应该是雪盲,不用怕,闭上眼睛,我带你回去。
那天的我就跟个瞎子似的紧握着你的手盲目地走着,
忽然想起《圣经》里的出埃及记,你就想带我奔赴丰饶之城的摩西。
那一刻虽然眼睛看不见,心里却一片雪亮。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可是大难临头,谁会握住你的手?
我终于忍不住告诉你,许知行,我爱你。
牵着我的你的手僵了僵,最后我听见你低声说,我知道。
那晚我的视力逐渐恢复之后,一个人跑到青旅的天台上,在夜风里站了很久,整个天空就像是一片悬挂着的湖泊,我满心的欢喜就像是要开出一朵花来,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不对,应该是寥寥无几了。
吃饭的时候程昊把筷子一摔,脸色铁青地问你:“你还不告诉她,你要拖到什么时候才告诉她?”
满桌的人都屏住呼吸,用一种怜悯的眼神注视着我,某件事,他们所有人都知情就是隐瞒着我。我内心生出一种前所未有过的恐慌,死死地盯着你,我希望你快点告诉我,又希望你永远不要告诉我。
你没有承接我的目光,而是淡然地招呼大家继续吃饭。
未了,你似不经意地说,我跟晴田的事,我们自己解决。
我是在那个晚上才知道你要去地球的另一边,去另外一个国家,我忽然想起你曾经多次欲语还休的眼神,和最终隐没在嘴角的笑意,原来背后隐藏的是这样的真相。
我想哭,眼睛肿胀剧痛,可是眼泪怎么都流不出来。
夜深了,房间里的人都睡了,他们此起彼伏的鼻息声就像是扑腾在空气中的蝶翼。绝望第一次那么精准地掐住了我的喉咙,我竟然连哭泣也不能。
整个人木然地靠着墙,借着月光看着你的脸,那脸上的表情是不忍,眼睛里的无奈也是真的,可这些并不能使我好过一些,若干个日子之后想起你当时的样子,我还是会忍不住落下泪来。
我喜欢那些虽然不能改变现实,却依然还在负隅顽抗的人。可是面对这件事,我发现自己根本无力招架,只能在不可逆转的事态中随波逐流。
我们的床明明毗邻,那一刻却好像隔着千山万水。
你过来抱住我,聚集在我胸腔深处那一股强烈的悲怆终于爆发出来,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那样,无声却剧烈地恸哭过。
那天我在天光中醒来,发现你终究还是选择与我分开。
我第一反应就是掏出手表来看,已经五点了,天很快就要亮了。
外面依然在下雨,我们分离在即,生死迅疾。
我从背后抱住你,温暖是短暂的,拥有是短暂的,时光是短暂的,这一生也是短暂的,可是这么短暂而唯一的一生,我无法跟你在一起,只有失去是长久的,错过是长久的,怀念是长久的。
我想要把你的护照藏起来,或者烧掉,可是最后我什么都没有做。
因为当日什么都没有做,所以现在的我只能独自反刍着我的悲伤和痛苦。
六
我生日的时候收到一个朋友从你在的那个国度给我寄来的一条parliament,每次抽这种烟的时候我就会很清晰地想起你的样子。
很奇怪,关于你我之间的一切我都记得,但你的脸却越来越模糊,当初我不能释怀的,似乎都被时间一一地在夺取。
你不会知道在你离开之后我做了多么疯狂的事情。
我彻夜不眠地在你家楼下叫着你的名字,一声比一声凄厉,像是招魂。我的声音在晚上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社区的保安来拉我,我流着泪对他说,我的爱人死了,不要赶我走。
程昊说当时的我已经疯了,他就在不远处陪着我却不打算阻止我,他知道我必须要有一个方式发泄出来,否则那团怨毒会彻底地摧毁我余下的人生。
没有人应答的呐喊,我的声音就像是凝结成了冰雹,一颗一颗砸在我的身上,划伤了原本澄澈的青春。
后来回想一路来的纠缠,我似乎一直过度用力了。
就像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看什么书,我就看什么书,你玩什么游戏,我就玩什么游戏,我拼命地复制着你,企图成为像你一样的人。
那些年里,我爱也太用力,恨也太用力,追逐也太用力,遗忘也太用力。
那些夜晚程昊和漫漫轮流陪着我,在曾经跟你一同走过的长街上来回的徘徊,可是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无论怎么走都走不到路的尽头。
我恨你的不辞而别,我觉得世界上有那么多种分离的方式,可是你选择了最愚蠢也最残忍的一种。
一年后你从美国打来电话给程昊,当时他和漫漫刚刚经历完高考,你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麻省理工,你在电话里问程昊,晴田还好吗?
我好吗?我怎么可能会好。
从你走了之后我的生活就变得一团糟,我无法再安静的坐在教室里。每次英语老师给我们做听力练习我都会崩溃得失声痛哭,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我完了。
我没有再苟延残喘地继续维持学业,而是开了一个小小的店铺,成为了客人们口中那个“不苟言笑的小老板娘”。
小店的生意不算很好,也不是太坏,勉强能够糊口。
后来的我对于很多事情都变得不再计较,也不再执拗,我如同这个社会上很多的人一样麻木地活着,并且领悟了中庸的精髓。
其实我并不后悔爱过你,只是可能爱情真的要讲究time这回事。
我也没有想过会再见到你,在我拿着一柄小刀把回忆的墙壁刮得满目疮痍的时候,你还会越过人山人海再来看我。
程昊把你带到我的面前,我几乎快要认不出你。
你比以前更好看,而且比我记忆里还要高了一些,而我穿着洗得泛白的牛仔裙和白衬衣,早已丧失了当年盛气凌人的美丽。
如今的我,泯然众人矣。
那个下午我们对坐在咖啡馆,试图说点什么,但我们还能说点什么呢。
最后你问我,还记得那本《麦田里的守望者》吗?
我当然记得,在那些孤单的时光里,我总是想起那个孤僻的犹太人,他独居在一个小镇,厌恶情人的离去又归来。
说着说着我觉得我好像是在说我自己,知行,你何必再回来,就算你要回来,又何必还要见我。
你眨着真诚的眼睛对我说,你始终觉得欠我一声对不起。
我笑一笑,知行,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别人就都说我们一定会分开,那个时候我很年轻,我不相信。
可是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
七
立冬的那天我穿着薄薄的雪纺裙子和白色的皮衣外套,百无聊赖地坐在地铁里消磨时间,我一无聊,手就不安分,总要找点什么东西来折腾才满意。
每个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遗憾和不满,我的遗憾和不满之中就包括了这一点:我没有一双美丽的手。
这是一双不够纤细也不够修长的手,你曾经摁着我手背上那些陷下去的小窝笑着说,真胖,像包子似的。
此刻,这双包子手上戴着一枚充满了暴发户气质的硕大的水晶戒指,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熠熠生辉。
记忆里你的手上也戴着一枚戒指,大致一看是两个圈套着,很像海盗船那款被山寨得烂大街的“永不分离”,但仔细一看,其实个中有蹊跷,外面那个圈是渐变的,由圆渐变成方。
你跟我解释过它的深意,你说:“古代君王出征,战车是方,顶棚是圆,这枚戒指的涵义就是天地方圆,尽在掌握。”
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眼睛里写满了崇拜,但你的脸上始终是淡淡的表情。
知行,在那个瞬间,我无比确定的一件事就是我爱你。
虽然我总说你我之间已经过去很多年,但其实在漫长的人生中那不过是沧海一粟,割裂了时光,我们再次相见,除了你的歉疚和我的释然,我们再也没有别的话可说。
每个人在成长中都会丢失掉一些东西,梦想,坚持,锐气,勇气,而我只是恰巧丢失了爱情。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程昊说得对,要真心喜欢一件事才能做得好,所以在这次见过你之后我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卖掉了我的相机。一个人坚持做着一件不适合他的事情,并不能被称为努力,也不值得褒奖。
就像我执著地爱了你好久好久,而现在,从这一秒开始,我要忘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