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守则
2011-05-14刘平
刘平
一位昔日的同学病逝后,大学同学间的邮件来往一下多了起来。今天又收到马同学发来的一份“同学聚会守则”,作者不知是谁,写得挺好。现在各种聚会逐渐多了,也许是人上了岁数,开始念旧了。马同学发来的这份“聚会守则”固然反映出对社会风气的一种无奈,但不失为时下各种聚会的一个参考。
一、禁止攀比职位。少年得志的请照顾大器晚成的,后来居上的请礼遇小时了了的;出人头地居高位者最好展现您虚怀若谷的气度,无名英雄基层人员不妨保持您不卑不亢的姿态。
二、禁止攀比家产。腰缠万贯的当感念创业成功的幸运,身无长物的多享受精神生活的充实。
(现在的同学聚会确有攀比之风。本来“欲与天公试比高”也是一种动力,但以功名排座次就有庸俗之嫌了。我就很讨厌那种动不动让“大官”“大款”成为“座上宾”的做法,同学聚会又不是开会。所谓“大官”“大款”也是相对的,在有的人眼里大得不得了的“市委书记”,在另一些人眼里实在算不上什么,何必在同学面前露出那副媚态?所谓“大款”也是同样道理,在下岗工人面前你得瑟个什么劲。)
三、请配合筹备组的食宿安排并尊重他们的辛苦劳动。坐拥豪宅的和暂居陋室的请共同回顾当年的岁月。
(这也许只是一种良好的愿望。经济地位的差异是回避不了的事实,尤其是小学同学聚会,不可能要求大家在巨大的差异面前仍然保持心平气和,彼此之间的客气只是一时的表面现象,已经属于不同的“阶级”,不“斗争”就很不错了。)
四、请对外貌、着装、发型、发色、腰围、体重、视力、行走速度等等状况各异、个性不同的同学一视同仁。女生禁止攀比老公,男生禁止攀比老婆,男生女生禁止攀比儿女。有无神仙眷侣、儿女是否出众、膝下犹虚或子孙满堂,不是此次聚会的主要议题。禁止有家室者再度偷猎爱情,或有过不和谐经历者分享经验。
(对外貌、腰围等一视同仁问题不大,不攀比老公、儿女不大可能。即使嘴上不说,心里也在进行比较,这也是人之常情。当然为了和谐的需要,嘴上不说,心里较劲是另外的问题。至于“偷猎爱情”和“分享离异再婚之经验”,年轻一点的同学聚会时需要重视这方面的情况。)
五、禁止恶意揭底和延续恩仇史。30 年前的情敌、政敌、债主,不论是感情纠葛、竞争恩怨,还是财物纠纷,30 年后请一笔勾销。
(同学之间,30年后还互揭老底实在不应该。但感情纠葛不可能一笔勾销,尤其是一些美好的情愫,这是人生珍贵的财富,理应加以珍惜,将其深藏在心底。)
六、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政治制度、经济体系、风俗习惯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希望大家求同存异,共同遵守和平共处的N项原则。
七、吸烟的同学请保护环境及怜惜旁人的肺,酗酒的同学请注意场合并心疼自己的肝,提倡适度适量。
八、热烈欢迎表现欲超强者,去召集人处追加赞助费。
总之,希望我们珍惜这些聚会的机会,壮心不已指点江山的、去留无意修身悟道的,大家欢聚一堂和睦相处。
(司志政摘自《世界博览》2011年第9期,黎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