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河道水环境现状及治理对策浅析
2011-04-30蔡晓钰殷卫国
蔡晓钰 ,姜 宇 ,薛 亮 ,殷卫国
(1.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苏州分局,江苏 苏州 215000;2.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江苏 盐城 224003;3.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安徽 蚌埠 233001)
0 引言
苏州市吴中区境内河流纵横,西疏而东密,是全国河网最稠密的地区之一。这些河道多数属太湖的泄水河道,其中区域性河道有胥江、娄江、江南运河、吴淞江、斜港等,县(市)级河道有木光河、苏东运河、浒光运河等。境内湖荡密布,除太湖外,还有澄湖、金鸡湖、独墅湖等。
根据《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苏政复 [2003]29 号)要求,吴中区连续多年开展水功能区的监测评价工作,积累了较为系统的监测成果,从而摸清了全区水功能区水体污染程度和时空分布情况,主要河流污染物含量的变化趋势,为水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积极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和积累丰富的基础资料。
本文应用江苏省苏州水环境监测分中心2004~2008 年的水质监测资料,分析统计吴中区的水功能区水质状况,评价区域河道出入境断面及太湖水源地水质变化趋势。
1 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情况
1.1 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情况
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为依据,经吴中区水务局统一规划,全区共有 10 个水功能区,其中景观娱乐、工业、农业用水区 7 个,饮用水水源区 3 个,在 10 个水功能区内共设 20 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断面分布图如图 1 所示。另外,在斜塘大桥、五龙桥、光福水厂取水口增设水质监测点。
图1 苏州市吴中区水质监测断面分布图
1.2 监测频次和方法
重点水功能区每个月监测 1 次,其余水功能区每 2 个月监测 1 次。
水质监测分析方法严格执行国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和 SL219-98《水环境监测规范》[2]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保证了监测数据和分析成果的可靠性、通用性、合理性。
1.3 分析项目
1)必测项目: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氰化物、挥发酚、总磷、总氮共 11 项。
2)间测项目:铜、锌、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铅、石油类共 9 项。
3)选测项目:粪大肠菌群 1 项(为饮用水水源地)。
4)增加项目:饮用水水源区及有集中式饮用水取水的保护区增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和锰 5 项,并且为必测项目。
1.4 水功能区水质评价
根据吴中区水环境污染的特点,将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毒物因素挥发酚作为主要评价参数。
取 2004~2008 年近 5 年的监测资料为样本,分别统计年均值,对照 2010 年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分别评价功能区水质变化情况,具体评价如表1 所示。
表1 吴中区水功能区综合评价一览表
从表1 可以看出,按 10 个水功能区确定的水质目标统计,2004~2008年5 年间,监测河段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比例均较低 ,大部分河段水质不能达标。2004 年达标率最高,达到 30 %,而 2005~2007 年达标率只有 10 %,2008 年较2005~2007 年略有好转,为 20 %。从水功能区分析看,10 个功能区只有太湖胥湖饮用水水源、景观娱乐用水区全部达标,其他 9 个区几乎全部超标,说明吴中地区水环境问题已经十分严重,各界各部门必须执行最严格的管理,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修复水生态,保护水环境。
1.5 河道监测断面水质评价
取 2004~2008 年较稳定的 20 个监测断面资料,分析评价各年份水功能区河道水质状况,统计表如表2 所示。经分析计算,2004~2008 年间水质符合 Ⅲ 类水标准的断面分别占 40.0 %、20.0 %、20.0 %、25.0 %、35.0 %,平均值为 28.0 %;水质在 Ⅴ 类水及以上的分别占 50.0 %、80.0 %、75.0 %、65.0 %、45.0 %,平均值为 63.0 %。
表2 2004~2008 年吴中区水功能区各类水质类别比例统计表 %
从表2 可以看出,吴中区地表水水质不容乐观,水质严重超标,Ⅴ 及劣Ⅴ类水占大部分的比重,但从这 5 年来的监测数据看,Ⅴ 及劣 Ⅴ 类水质数量有逐年下降的趋势。Ⅱ 类和 Ⅲ 类水质有一定波动,但较稳定。
从水质评价因子来分析,水质超标因素主要有氨氮、高锰酸盐、溶解氧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污染物。
2004~2008 年氨氮的超标率在 43.1 %~58.6 %之间;高锰酸盐指数的超标率在 27.1 %~47.2 % 之间;溶解氧的超标率在 24.3 %~46.0 % 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的超标率在 15.3 %~21.0 % 之间;挥发酚的超标率较低,在 0.0~14.9 % 之间,具体统计如表3 所示。
由表3 可以看出,吴中区域 2004~2008年5 项评价因子中,氨氮的超标率最高,平均达 52.0 %;高锰酸盐指数次之,平均达 40.8 %。说明吴中区河湖水体污染物以溶解氧、高锰酸盐指和氨氮为主,在水环境治理中,要有针对性的重点控制此类污染物的排放,对产生此类污染物的企业加强排污管理,控制排污量。
表3 2004~2008 年吴中区水功能区监测单项因素评价超标率统计表 %
2 水环境治理存在问题
2.1 制度建设不够
吴中地区管水制度建设不够,没有系统的、规范的一整套水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对河道水环境管理、排污管理与处置无章可循,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与政策措施。有关制度可分几类,水权类制度包括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分配、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等制度;水资源保护类制度包括排污口设置与管理、水质达标排放考核与检查、水环境分区保护责任等制度;管理类制度包括节水减排奖励、水资源信息管理、河长管理、新建用水项目前期可研与廉政、用水与排污监督、水价分类加价等制度。
2.2 信息管理滞后
系统与信息管理是水资源管理的技术支撑,信息管理滞后,不能及时掌握水污染动态,是造成河道污染的重要因素。目前,大部分地区都没有建立系统化信息化管理机制,从取水到排水,自动监管系统建设滞后,必须加强信息化系统建设。
2.3 污水处理能力有限
虽然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逐年增加,但日处理能力依然不能满足排污总量增加的需要,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企业、居民生活污水仍有直接排入河道的现象,造成水功能区不能控制达标的状况,河道承载污水能力削弱,地表水利用效率较低。必须加强污水排放量的控制,实施工业集中区建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尾水利用。
3 城市水环境问题治理措施与建议
3.1 加快科学发展规划建设
要做到水资源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水环境生态得到保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就必须建立相应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节水建设、城市发展建设与水资源保护、河湖排污口设置与污水排放控制等规划。加强规划编制工作,明确规划建设目标与任务。
苏州市区及吴中地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方面还缺少中长期规划,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还缺乏明确的目标和防治水污染措施。目前,人为造成河湖水功能区水质严重超标,污水排放无序无控制,工业和城市废污水排放与水环境承受能力严重失衡的状况必须引起重视,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必须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各级政府必须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全面整合,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严格贯彻“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在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3.2 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管理措施
城市河道一方面是城市防洪的主要通道,另一方面又是城市生态环境的景观带。对城市河道的管理,必须从防洪、防污 2 方面着手:1)加强河道建设管理力度,河道疏浚保养、水系疏通排障、建桥拆坝护堤;2)加强水环境治理,建立企业排污口设置档案管理,定期进行排污达标检查与考核,对不达标排污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对偷排污水行为坚决严厉处罚,责令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建立河长管理制度,实现河道的科学管理与综合治理。对河道的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河道整治、景观建设等实行全面科学管理。将防洪与环境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保障人居环境优美、美化城市形象。实行河长制管理,是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责,是提高河道管理科学化的必由之路,重要河道应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一般河道实行分片和专人 2 种管理制度。
3.3 修复河湖生态
修复河湖生态,就必须建立水与环境的友好协调的关系,水资源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节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客观规律,保持水生态有生息休养的空间,保持水环境承受污染物容纳能力,水生物生存不受影响。修复水生态就必须与治理入河入湖污染物紧密结合,严格控制废污水排放,推广废污水处理回收利用技术。用治理河湖水污染的投资,投入到废污水集中回收处理再利用工程建设中,开辟新的可利用水源,减少废污水排放,减轻河湖承受污水的压力,净化水环境。
修复河湖生态,必须与改造河湖生态体系退化问题结合起来。河湖生态环境长期受自然和人类影响,功能、环境、生物和植物等退化问题必然存在。水体接纳的污染物越多,河床淤泥受污染程度越严重,一旦河床底质泛滥,水体就会急剧恶化,威胁着水体生物和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因此,必须对河床进行清淤除污,恢复河床底质的原始状况,增强河湖的“免疫力”。修复河湖功能,就必须疏通河流、除险排障、截污堵排,必须关闭设置在河湖岸边的排污口,污水进污水管道,还河道清水面貌,发挥河道防洪排涝,水生动植物生息繁殖,生活生产用水的作用。
3.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建设
地方性水生态保护法规不健全、不配套,水利与环保对水环境执法体系有待整合,水环境保护的责权与建设需要统一筹划。目前,苏州市地方性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方面的法规还缺少,遇到水环境问题还缺乏具体治理的有效措施,各行各业各行其是,管水部门对水污染问题不能执法,环境执法部门对水环境问题缺乏技术依据,形成水环境保护执法“漏洞”。必须建设有效的生态保护法规和制度,必须依法严格实施水资源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污水排放、企业用水指标,严格查处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
3.5 完善水系动态功能
水体动态功能是维护水体质量的保证,流动的水体才能保证质量。水体长期不流动,处于静态状况,就会变质。河湖水体,特别是城市河道水系必须具有流动性和交换性,才能保持水体的水质优良,水生动植物的生存生息。以苏州市吴中区河道水系为例,河道在解决污染源问题的基础上,给河道补充新水,使水系畅通,水体流动交换,发挥水体的流动作用,河道水质必将呈现良好状态。
3.6 建立新型水权机制
水权问题的政策法规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水资源配置不合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无序。我国水资源量是有限的,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当地的水资源状况,水资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可持续利用。必须做好水资源配置工作,合理分配水资源,科学利用水资源,符合水资源总量控制要求。水资源分配要按流域和行政区域划分,各行政区域取得水资源总量控制权。用水户向政府申请用水许可并取得用水权,形成了用水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用水权流转,节余水权转让给需水户,从而达到节约水资源和市场调节水资源的目的。
建立水权转换机制,充分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政府行政部门必须管理好用水市场,制定相应水权流转的法规政策,引导用水企业开源节流,节水减排,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将用水权转换成市场资源,促进水市场经济的发育成长,减轻水资源不足的压力,减少水环境污染。
4 结语
2004~2008 年间,吴中区河湖水体污染物以溶解氧、高锰酸盐指和氨氮为主,监测河湖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的比例均较低 ,大部分河段水质不能达标。但从这 5 年来的监测数据看,Ⅴ 及劣 Ⅴ 类水质数量有逐年下降的趋势。Ⅱ 类和 Ⅲ 类水质有一定波动,但较稳定。总体来说,吴中区的水环境问题已是十分严重,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着制度建设不够、信息管理之后以及污水处理能力有限等问题,希各界各部门执行最严格的管理,采取最合理的措施,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
[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S].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2.
[2]长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SL219-98 水环境监测规[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8: 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