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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语境与民俗文化保护

2011-04-14蔡丰明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5期
关键词:民俗文化文化遗产传统

蔡丰明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所,上海 200235)

城市语境与民俗文化保护

蔡丰明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所,上海 200235)

虽然有关民俗文化保护的理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但是直至当前为止,人们还很少从“城市语境”这样一个独特的角度来探讨与研究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事实上,将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的语境之中来进行考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为当前的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大量的经验与思路,而且也可以更好地弘扬城市人文精神,促进当代城市的文化建设。具体而言,民俗文化保护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价值与独特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延续城市文化传统,增强城市文化认同。二、构建城市和谐生态环境,维护城市文化多样性。三、塑造城市自身文化形象,彰显城市鲜明文化个性。四、推动城市文化产业发展,创造城市经济社会效益。

城市语境;民俗;保护;价值

民俗文化是一定的社会群体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生活行为模式,是一种具有较长的历史传承性与族群认同性特点的文化形态,它深刻地反映了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生活态度与审美情感。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而言,民俗文化是其文化传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地反映了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具有文化根基意义的民间文化传统特色。民间文化传统虽然在整个国家与民族的文化中处于最底层,但它却会对各种上层文化产生深刻的影响,成为构筑国家意识形态、价值观以及民族文化精神的重要基础。

虽然有关民俗文化保护的理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但是直至当前为止,人们还很少从“城市语境”这样一个独特的角度来探讨与研究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长期以来,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似乎成了一种乡村社会的“专利”,而作为人类社会形态中处于先进地位的城市,却往往在这方面处于“失语”与“缺位”的状态。在大量的有关城市学问题的研究中,我们很少能够看到有关城市民俗文化方面的成果,更缺少那种具有典型意义的城市民俗文化保护话题的个案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很大的遗憾。事实上,将民俗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的语境之中来进行考察,从城市的角度与视野来分析研究民俗文化保护的特点、形态与规律,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为当前的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大量的经验与思路,丰富与发展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具体内涵,而且也可以更好地延续城市的历史文化传统,弘扬城市人文精神,有力地促进当代城市的文化建设。

把民俗文化保护这一话题纳入城市的语境中进行考察,主要是要解决如下三个问题:

第一,现代城市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先进形态,要不要进行民俗文化保护?如果要保护,那么它对于城市发展的价值及其有利之处主要表现在哪里?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民俗文化保护与现代城市发展之间似乎存在着十分明显的矛盾关系。民俗文化作为一种一定的社会群体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生活行为模式,有着鲜明的传统性质,它们是各个历史时期生产方式与文化思想的反映,是一种名副其实的“传统文化”。而现代城市却是一种主要以追求现代化为价值取向的社会生活空间,在经典的现代化理论看来,所谓现代化,就是指“产生于西方的,以十八世纪为高峰的技术、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全部剧烈的社会变革”,自从现代化被西方发明出来以后,它就几乎成了“发展”的同义词。既然现代化是一种“变革”、一种“发展”,那么它就势必要以扬弃传统、否定传统为标志,就要与传统文化进行“诀别”。从这样的角度来看问题,那么在当前的一些现代化大都市中提倡民俗文化保护似乎便成了一种“悖论”。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辩证统一的思维方法告诉我们,任何一对矛盾的双方都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现代城市追求现代化的价值取向虽然会使它与传统文化的保护之间产生一定矛盾,但是它又必须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必须在对传统民族文化进行合理的整合与利用的基础上才能提升与超越。要想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就必须尊重民族文化传统,弘扬民族文化精神,而不是彻底否定与摧毁它们。

第二,城市中如何进行民俗文化保护?城市民俗文化保护的特点及其与乡村社会中民俗文化保护的差异与不同点主要表现在哪里?如果说城市中进行民俗文化保护是必要的,那么如何保护的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城市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所出现的社会形态,在经济方式、社会机制、信息传播、生态环境等方面都与乡村社会有着很大区别,这就造成了城市语境中的民俗文化保护与乡村语境中的民俗文化保护在许多方面 (如保护对象、保护方法、保护形式等)都会有所不同。由于城市社会中商品因素活跃、信息交通畅通、文化集聚程度较高,因此其民俗文化遗产资源往往存在着门类多样、混杂多元的特点,而不像乡村社会的民俗资源那样较为单一、同质度较高。由于城市社会中科技信息发达,文化创新能力较强,因此城市中的民俗文化保护方式大都体现了创新性、开拓性较强的特点,追求在保护中创新、在传承中利用等的价值取向。由于城市社会中制度法规较为严密完善,社会组织机制较为成熟有效,因此城市中的各项社会文化事业可以得到较为通畅有效的实施,同时也可使民俗文化的保护纳入一个较为规范科学的社会化程序之中进行运作。总之,城市民俗文化保护是一种充分体现城市的社会与文化特点,与乡村民俗文化保护有着显著区别的保护形式。当前,我们绝不能简单地运用一般的民俗文化保护法则去对城市民俗文化保护工作进行限制与统辖,而必须从各个城市的实际出发,结合各个城市自身的保护实践与经验,从中发现问题、寻求对策,才能真正探索出一条促进城市民俗文化保护事业科学、有效发展的道路。

第三,如何应对城市化带来的传统文化资源破坏问题?其改善的措施是什么?现代城市化进程的高速发展及其引起的对传统文化的强烈冲击,致使大量的传统文化遗产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这一事实致使许多人把城市发展看成造成传统文化遭受灭顶之灾的罪魁祸首,把城市化过程完全放到了传统文化保护的对立面。正像有关学者所描述的:“城镇和城市化的步伐缩小并改变着民俗民风的聚集地,都市生活的霓虹使得传统艺人改行变当,无以为计。‘现代化’消融并拆解了民俗传统与现代艺术的界限,‘技术文明’使得我们的民俗文化失去了许多有形的物质载体和无形的技艺形式。民俗文化因其非官方性、非主流意识性,加之缺乏自身和外在的合理保护性,在‘技术文明’和传统文化的不断碰撞、交融和斗争中,成为现代‘技术文明’和文化全球化的自觉和不自觉的牺牲品。这当中,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因为其存在形式的单一性、存在载体的少变性、传承方式的特殊性等,面临着更为巨大的挑战,受到更为猛烈的冲击,不断走入困境和濒临消亡的境地。”①叶春生:《活化民俗遗产 使其永保于民间》,民间文化论坛 2004年第 5期。然而实际上,城市化进程与保护传统文化之间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城市发展也并不是一定要以摧毁传统文化为代价。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能够找到一些有效的措施,较好地改善城市化所带来的对传统文化的破坏状况,促使城市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更好地保持与传统文化保护之间相统一、相协调的关系。尤其是对于那些具有民间文化特性的民俗文化保护而言,如何通过一定的措施使民俗文化中的丰富价值与深厚内涵融入当代城市之中,促使传统的民俗文化遗产与当代的城市发展达到和谐统一、相互融合,成了当前城市民俗文化保护中的一个关键。

具体而言,民俗文化保护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价值与独特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延续城市文化传统,增强城市文化认同

现代城市是人类社会进入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具有先进、文明特点的社会形态。建立在现代城市基础上的现代城市文化,代表了人类日趋走向科学文明的创造精神,体现了与现代科学技术与现代化进程同步发展的方向。但是,现代城市文化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必须建立在具有丰厚积累的历史文化传统基础之上,必须以历史文化传统作为依托才能实现进一步的发展与创新。如果失去了长期积累的传统文化根基,现代城市文化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城市规划教授邓尼斯·弗伦赫在谈到有关城市传统文化的保护问题时指出:“当你看到周围传统的街道和建筑的时候,不要将它们想象成土砖灰泥,而应当将它们视为塑造了城市特性和传奇的故事。在信息经济时代,悠久的传奇故事是具有很大的价值的。因此,在你试图破坏这一传奇口碑之前,应当三思而后行。而在你修建新的建筑时,也应仔细思量这一建筑怎样才能为自己城市的故事增色。”①《机遇与挑战 中外专家谈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中国文物报》2000年 8月 6日。

值得注意的是,提倡在城市文化发展中重视历史文化传统,并不是要去恢复与照搬历史文化传统的形式,而是要从历史文化传统中寻找一种有利于促进当代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与文化认同。历史文化传统是一个国家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文化积淀,包孕着深厚的民族文化精神。它深刻地反映了一个民族所共有的文化观念与文化心理,同时也充分地体现了一个民族对于客观世界的整体认识与价值判断。因此,一个城市要想得到较为理想的发展,就必须获得这种具有一定历史厚度的文化认同感,就必须在对历史文化传统的内涵进行深入挖掘的基础上,找到能够有利于促进当代城市发展的民族文化精神与共同价值观,加强城市的内在凝聚力,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推动城市社会文化的发展。

在深厚的历史与广泛的族群基础上形成的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这种历史文化传统的一种集中体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 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首先在于使一定的文化群体自己具有认同感和历史感,这是产生文化凝聚力的重要社会心理根据。民俗文化是一种人们在一定的历史过程中创造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具有历史传承和族群认同特点的文化形态,它产生于内在的、隐性的文化传统之中,反映了一定社会中人们的共同情趣与文化心理。因此,当一个城市迈出现代化步伐的时候,必须极为尊重自己的民俗文化传承,精心地呵护、保养自己的民俗文化遗产,这样才能使城市现代化发展的步伐迈得更加坚实,真正体现出一个“人性城市”的鲜明特点。

二、构建城市和谐生态环境,维护城市文化多样性

城市的发展必须具备和谐包容的生态环境,必须有让各种文化形式与文化元素共同存在与共同发展的广阔空间,这不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前提,而且也是城市自身功能的一种必然体现。城市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缩影,是一种以集聚经济和文化效益为特点,以社会进步为目的,集约人口、经济和科学文化的广阔空间,因此,它具备了包容、保存各种文化成分与文化形式的条件。美国城市社会学家刘易斯·芒福德指出:城市的重要功能之一,就在于它是各种各样文化集聚、交融、演化、发展的容器,“大城市的主要作用之一是它本身也是一个博物馆……由于它历史悠久,巨大而丰富,比任何别的地方保留着更多、更大的文化标本珍品。人类每一种功能作用,人类相互交往中的每一种实验,每一项技术上的进展,都可以在它拥挤的市中心找到。那种巨大浩瀚,那种对历史和珍品的保持力,也是大城市最大的价值之一”②[美 ]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倪文彦、宋峻岭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9年版,第 412页。。由此可见,文化多样性与文化包容性是一个城市体现自身功能的重要表征,只有重视了文化多样性与文化包容性的特点,在城市文化中融入各种充满活力的文化元素,才能更好地营造与构筑理想的城市文化生态环境,并且显示出一个城市强大的生命力与凝聚力。

但是现代城市发展中的文化趋同现象,往往对城市本身所应该具有的文化多样性功能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作用。我国学者指出:“兴起于当代都市的,与当代大工业密切相关的,以全球化的现代传媒 (特别是电子传媒)为介质大批量生产的当代文化形态,是处于消费时代或准消费时代的,由消费意识形态来筹划、引导大众的,采取时尚化运作方式的当代文化消费形态。”③金元浦:《定义大众文化》,http://blog.sina.com.cn/m/jinyuanpu,2006-03-13。由于片面追求“发展”、“效率”等因素,使得现代城市往往以一种均质的、统一的、讲求效率的所谓现代化标准,取代了城市的多元化发展功能,抑制了城市的文化多样性诉求,以致造成对城市文化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

加强对民俗文化的保护,是改变城市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这种文化趋同、文化单一状况,维护城市多样性文化生态环境的一种有效途径。民俗文化基本上都是由一些具有特定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与文化心理的社区群众所集体创作的,因此它所表现的内容与形式,就显得极其富有地方色彩与生活气息,与当地民众的现实生活密切联系。蕴藏于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各种地域氛围、生活情趣和乡土气息,对于现代城市社会来说就像一股充满生命力的清风,可以催醒城市民众思想情感中的活跃因素,激发城市民众对于现实生活的热爱与追求,促使当代城市社会的文化机体更富有活力。因此,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容纳、保存、维护这些具有很强活力的民俗文化成分,藉以更好地体现城市文化多元化的功能,形成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

城市作为一种具有“社会博物馆”之称的社会形态,对于民俗文化的包容与保护不但是必须的,而且也应当是全方位的,尤其是在那些文化因素极为活跃、文化功能极为强大的大城市中,不仅需要保护与保存那些同质度较高、本土特色较强的民俗文化形态,而且也需要保护与保存那些异质度较高的异地民俗文化形态;不仅需要保护与保存那些富有城市特色的城市民俗文化形态,而且也需要保护与保存那些与自身文化特征相距较远的乡村民俗文化形态,这是一个真正能够体现文化多样性特点的大城市在文化保护事业上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往在考察文化遗产保护问题时给人的一种错觉是:在城市中,似乎只需要保护与保存那些与城市本身相关的文化遗产,而对于那些形成于乡村社会中的文化遗产,则主要应该由乡村社会来保护。然而事实上,对于那些虽然原本产生于乡村社会环境,但已经与乡村社会的现实生活相脱离的文化遗产,城市同样有着保护的责任。有人甚至认为,那些原来产生于乡村社会的民俗文化遗产,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乡村社会中必死无疑,对于它们的保护责任,只有具有强大的文化包容功能的大城市才能承担。①参见郑也夫:《城市发展的三个维度》,《新华文摘》2005年 18期,第 16-17页。

三、塑造城市自身文化形象,彰显城市鲜明文化个性

城市的发展不但需要文化生态上的多元化,而且也需要价值取向上的多元化,这也就是说,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其文化形式不能采用统一模式来进行统辖,而必须根据自身的特点来树立自己的形象,彰显自身的个性。美国芝加哥学派把新兴的人类学、心理学和传统的社会学结合在一起,创立了“城市社会学”的理论,其核心思想就是:城市不仅是一种物理空间的载体,而且是人类属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包含人类本质特征,并由空间分布性所决定的人类社会关系的置形”。这就突出了一个城市的人文特征与人性色彩。正像现实生活中的人具有不同的秉性与风格一样,各个城市的形象与风格也不可能是千篇一律、统一相同的。由于不同的地理、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各个城市在形象塑造与风格特点上必然会产生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体现一个城市个性化特征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决定一个城市是否值得存在的重要依据。

各个城市不同的形象风格与个性差异,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是通过其自身所具有的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得以体现的。具有原生态意义的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个城市文化生存发展的重要基因,它们与一个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密切相关,深刻地反映了一个城市中广大民众的生活习惯、文化心理、审美趣味、情感追求与价值取向。因此,它们往往成为各个城市展现自身文化独特性与风格鲜明性的最为重要的依据。从我国城市在风格个性表现上的一些具体情况来看,这一事实表现得极为明显。例如,北京作为一个具有封建皇权统治中心地位的历史古都,其城市个性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京剧、灯彩、古玩收藏、东岳庙会等大量的富有皇城文化特色的民俗文化形式而得以体现的;苏州作为一个历史悠久、充满江南风韵的文化名城,其城市个性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是通过昆曲、评弹、刺绣、木版年画等富有江南水乡特色的民俗文化形式而得以反映的;而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的现代工商业大都市,其城市个性在很大程度上则主要是通过石库门习俗、弄堂叫卖、海派戏曲、大世界游艺活动、都市庙会等充满市民色彩的民俗文化形式得以塑造的。总之,正是各种不同形式的民俗文化形态,塑造了色彩斑斓的城市形象,展示了鲜明独特的城市个性。

但是自 20世纪末以来,由于受经济全球化与城市现代化等因素的影响,世界上有许多城市已经逐渐失去了固有的品质和个性。一些非常有特点的历史城市变成了万花筒式的大杂烩,粗看起来都是一个统一模式,这一现象尤其严重地表现在传统民俗文化方面。在许多城市中,大量颇具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民间手工技艺濒临灭绝,大量为当地民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民间娱乐节庆活动销声匿迹,这一事实所造成的结果是不但割断了城市的文脉,而且还消弭了城市的个性,剥夺了城市的品格,使城市变成了一个“失去灵魂的巨人”。

因此,为了能够有效地改变当代城市这种个性消弭、风格雷同的状况,大力弘扬历史文化传统,加强民俗遗产保护不但十分必要,而且刻不容缓。在当代经济全球化与城市现代化浪潮正向人们汹涌扑来之时,一个城市只有坚持自己的民俗文化传统,从自己的民俗文化传统中去彰显个性、寻找自我,才能在当前强大的竞争态势中更好地生存下去,并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价值与意义。

四、推动城市文化产业发展,创造城市经济社会效益

城市的现代化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支撑,而这种经济实力的形成并不能仅仅依靠一些像农业、工业、商业等的传统产业,它往往还需要现代社会中一种新型的产业形式——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撑,而在这方面,民俗文化正可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民俗文化虽然大都是传统社会的产物,但是它们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价值却并没有完全局限在“传统”的范围内。它们之中有相当一部分通过具有现代文化产业理念的开发与创新以后,完全可以转换成为重要的文化资源,来增强现代城市的经济实力,促进现代城市文化事业的发展。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民俗文化,作为一种技能,可以创造文化品牌、城市品牌,从而在深层意义上为经济、文化建设服务,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①叶春生:《活化民俗遗产 使其永保于民间》,《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 5期。从这种意义上说,民俗文化不仅是传统的,而且也是“现代的”,它与现代城市文化发展之间并没有完全不可逾越的鸿沟。

民俗文化对于现代城市的这种重要的促进关系首先可以通过现代城市的旅游业鲜明地表现出来,在许多城市中,正是通过许多具有深厚传统文化内涵的旅游文化项目——如民俗文化村、民俗文化庙会、民俗文化博览会等的开发与创办,获得了大量的经济利益,推动了城市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除此以外,民俗文化的开发利用也正在被普遍运用于现代城市的影视业、出版业、娱乐业等其他文化产业领域,并为这些行业带来了丰富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由此可见,民俗文化保护与现代城市发展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它们一方面具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又有着一定的融合、互补关系,而此二者,正是我们提倡城市民俗文化保护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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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4145[2011]05-0038-04

2011-03-16

蔡丰明(1951—),男,上海市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文化室主任、东亚文化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中国民俗学会理事,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

(责任编辑:陆晓芳 sdluxiaof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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