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适用法规标准探讨
2011-04-14李小龙聂炳林
李小龙 聂炳林
中国石化海上石油工程技术检验中心 (山东 东营 257087)
海洋石油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适用法规标准探讨
李小龙 聂炳林
中国石化海上石油工程技术检验中心 (山东 东营 257087)
锅炉压力容器是重要的海洋石油生产设施,使用环境和工作介质复杂,危险性大。基于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考虑,加强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成为保障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分析了相关法规对海洋石油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的资质要求,讨论了海洋石油锅炉压力容器检验适用的相关法规标准,并对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提出了修改建议。
压力容器 检验检测 海洋石油 平台定期检验
锅炉压力容器是海洋石油工业广泛使用的承压设备,由于海洋石油工作环境和工作介质的特殊性,加强海洋石油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保障其安全运行是海洋石油开采安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一环。关于海洋石油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现行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做了不同的规定。
1 检验机构从事海洋石油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资质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简称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明确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该条例。根据《条例》制定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容规)同样不适用于海上石油开采锅炉压力容器。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号令)第四十五条专业设备是指海洋石油开采过程中使用的危险性较大或者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设备,包括海上结构、采油设备、海上锅炉和压力容器、钻井和修井设备、起重和升降设备、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及控制系统、安全阀、救生设备、消防器材、钢丝绳等系物及被系物、电气仪表等。安监总局4号令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原能源部4号令)第五条明确规定:海上石油生产设施实施发证检验制度,发证检验包括建造检验、定期检验和临时检验,发证检验工作由作业者委托具有资质的发证检验机构进行。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2号令)、国家安监总局4号令和原能源部4号令对从事海洋石油生产设施专业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资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12号令第五条规定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协调、监督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和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甲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指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是指经安全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第四条规定取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业务范围将特种设备检验排除在外。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五款海油安办及其各分部负责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专业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和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第三十三条规定承担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专业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和安全咨询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根据安监总局4号令和12号令,从事海上石油开采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机构必须是海油安办所认可的资质。检验机构资质管理与《条例》保持了一致。
2 海上锅炉和压力容器检验适用的标准分析
安监总局4号令和原能源部4号令将海洋石油生产设施的发证检验分为建造检验、定期检验和临时检验,定期检验的表述两个法规稍有差别。安监总局4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发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作业者选定的技术标准实施审查、检验,并对审查、检验结果负责。作业者选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原能源部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发证检验机构应依照国家、能源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和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检验。
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根据《条例》和《容规》制定,因此对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和定期检验没有硬性约束作用。
2000年9月原经贸委颁布的《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是根据原能源部4号令制定的,将发证检验分为建造检验、年度检验、定期检验和临时检验,规定定期检验的间隔期应不超过5年。20.2.2.4列出了油(气)生产工艺系统检验压力容器和常压容器的年度检验项目,20.2.2.8列出了通用机械系统的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项目。20.3.2.2.d)条款规定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按照劳动部颁发的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20.3.2.2.e)规定定期检验对锅炉装置进行功能试验,必要时进行内部拆检。
SY/T 6507-2000《压力容器检验规范维护检验、定级、修理和改造》直接翻译引用API标准而成石油行业推荐标准,适应于石油和化工工业工艺过程及勘探开发应用的压力容器的维护检验、修理、改造和再定级的工作程序,同样适用于海上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该规范将石油勘探开发用压力容器的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内部检验,对检验的周期、内容、方法、在线检验代替内部检验、剩余寿命评估等都提出了相应的规定,提到了由容器的危险级别确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SY 6500-2010《滩(浅)海石油设施检验规程》适用于海洋石油设施的建造检验、年度检验、特别定期检验和临时检验。根据压力容器的不同功能和作用,对其检验在不同章节条款中分别作了相应规定。在第5章对通用锅炉与压力容器的建造检验、年度检验、特别定期检验和临时检验的检验项目做了详细的规定。在第10章对油气分离器、热媒炉、热交换器、储油罐、原有储罐等油气工艺系统压力容器的建造检验、年度检验、特别定期检验和临时检验的检验项目作出了不同规定。该检验规程关于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列项目充分考虑了海洋石油生产实际,明确了每类容器检验需要检验的项目,提出了干什么,但对所列检验项目如何去干、质量要求等检验方法和技术标准等未作出明确要求,降低了规程的指导性,不利于规范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特别是该规程规定特别定期检验周期为5年,特别定期检验规定油气工艺系统的压力容器进行拆检,常压容器进行内部检查等,拆检和内部检查不能采用替代方法,要求严格,特别定期检验没有要求进行安全状况评级,从而没有根据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调整特别定期检验周期。
综合对比《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SY 6500-2010《滩(浅)海石油设施检验规程》和SY/T 6507-2000《压力容器检验规范 维护检验、定级、修理和改造》对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规定,SY 6500-2010中的特别定期检验与《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中的定期检验概念基本一致,但对(特别)定期检验周期间隔的表述有差别,SY/T 6507-2000规定的检验相当于定期检验。SY/T 6507-2000对检验程序、剩余寿命计算评估和检验方法及人员资质等规定清楚,SY 6500-2010对不同类别压力容器的年度和特别定期检验项目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但都没有提出检验的判断标准要求,检验人员在检验海洋石油锅炉压力容器时还得参照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对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规定按照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经被新修订的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所取代。
3 结论和建议
(1)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资质与特种设备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资质要求不同,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质由国家安监总局认定。国家安监总局对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有明确具体的条件和程序规定,但对从事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的资质只是在安监总局12号令第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有较笼统的规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人员是指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内从事检测检验工作的专职人员,检测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具备检测检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同时对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法缺乏相关规定。检验检测人员资质和检验方法规定的缺失难以保障检验检测质量,建议增订有关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人员资质和检验方法的相关规定。
(2)修订《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有关条款,以与安监总局4号令和能源部4号令保持一致。
(3)SY/T 6507-2000和SY 6500-2010是适用于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行业性检验规程,但对检验方法、检验的技术标准未作规定,指导性不足。建议增订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行业性检验规程,在SY 6500-2010中引用而成为其一部分,以规范海洋石油开采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1]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2]1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EB/0L]. [2010-09-28].http://www.chinasafety.gov.cn/zhengcefagui/2006-02/ 15/content_154113.htm.
[4]原国家能源部.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EB/OL].[2010-09-28].http://www.safehoo.com/Laws/Trade/Petroleum/200810/1436. shtml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EB/OL].[2010-09-28].http://www.chinasafety.gov.cn/2007-02/05/ content_218506.htm
[6]TSG 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S].
[7]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
[8]SY/T 6507-2000压力容器检验规范维护检验、定级、修理和改造[S].
[9]SY 6500-2010滩(浅)海石油设施检验规程[S].
Boilers and pressure vessels are important offshore oil production facilities and are also very dangerous because of the complex used environment and working medium.Based on the consideration for the safety and the protection of offshore environment, strengthening offshore oil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inspec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means to protect offshore oil safety production.Therefore,the paper analyzes the 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 of offshore oil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inspection agencies according to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discusses the relevant standards and codes adaptive to the inspection of offshore oil boilers and pressure vessels,and finally proposes some revision advices for relevant laws an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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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1974-),男,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及相关技术研发工作。
黄永场
201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