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积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
2011-04-13鹤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散装水泥 2011年2期
鹤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鹤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在《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施行之日,积极贯彻落实。于2011年1月1日在鹤岗日报全文刊登了《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并在2011年3月11日召开了宣传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座谈会,组织了由工商联、建筑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水泥生产企业以及混凝土搅拌企业等参加的座谈会,就如何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进行了座谈。与会同志就如何宣传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砂浆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操作、应用,如何推广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砂浆等实际问题进行了座谈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马文辉就如何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和如何协调服务企业进行了表态发言。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一次解放思想、奋进赶超的会议,是实践市委、市政府找差距、促发展的实际举措。通过这次会议,必将对全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促进散装水泥事业的全面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