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畜牧执法效能须加强畜牧执法体系建设
2011-04-13院鹏
院鹏
(商丘市畜牧局,河南商丘 476000)
党的十七大特别强调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实施,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对畜牧事业而言,要保障畜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畜牧秩序和畜牧法规尊严,必须加快畜牧执法体系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提高畜牧行政执法效能。
畜牧行政执法是畜牧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践行可持续发展畜牧业思路的重要保障。加快畜牧执法体系建设,事关畜牧行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整个畜牧事业的长远发展;切实解决畜牧业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也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法制环境。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畜牧法规的颁布实施,畜牧立法已经成为从源头上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重要渠道,畜牧行政执法已经成为从实施环节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畜牧纠份的协调已经成为考察畜牧部门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的重要标准,畜牧行政审批制改革已经成为强化畜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总之,加强畜牧执法体系的建设,更能促进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发展,进一步提高畜牧行政执法力度,在畜牧业发展和改革中发挥重要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畜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新时期畜牧事业在发展中也遇到了这样那样的困惑,由于口蹄疫、禽流感,“健美猪”等重大动物疫情事件不断发生,畜牧事件层出不穷;由于养殖部门利益的驱使,破坏畜牧养殖业良好发展这些畜牧养殖违法案件的出现,严重干扰了畜牧事业建设和管理,妨碍了畜牧事业的发展。为此,进一步加强畜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加大畜牧行政执法力度,用畜牧法规保障畜牧发展,已经成为畜牧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畜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在畜牧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畜牧行政执法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畜牧行政执法薄弱的问题
当前畜牧行政执法工作中有很多问题,畜牧系统法律职能未能全面完整准确地实现,以至不同程度地出现执法缺位、错位和越位,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主体的问题
1.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尽管全市畜牧行政执法的网络已基本建成,但市、县(区)动物检疫监察队伍建设差距较大,机构不完善,职能不清,办案装备设备难到位,办案基本无经费,使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畜牧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文化知识水平不高,既无法律知识又无畜牧专业知识,对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到位,从而重视程度不够。
2.基层畜牧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程序不规范,各项法律法规知识相对欠缺,执法行为不严肃,执法程序不严格,执法方法简单等现象普遍存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有时形成误区和错误看法,致使畜牧行政执法流于形式而涉及不到本质问题,有时损害畜牧执法形象。
(二)执法环境问题
1.干预执法的现象经常发生。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依法决策意识不强,不以法律为准绳,不按法律程序办事,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政策代替法律;不履行法定义务;执法定任务,罚款定指标。
2.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不力。加强工作积极主动性,拓展工作思路,克服在畜牧行政的执法过程中由于部门协作不够,难以执行到位的情况发生。
3.畜牧系统内部和上下配合有待加强。畜牧系统内部和上下应加强大局观念,权责分清,不因利益关系造成畜牧系统内部和上下配合难以到位。
4.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缺乏公安部门的强力配合,执法软弱无力。由于畜牧行政执法不具备行政强制性,经常出现调查取证难,行政处罚执行难等问题。
总之,要实现依法行政,就必须建立科学完整的畜牧行政执法体系,完善畜牧管理的体制机制。
三、推进畜牧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提高畜牧行政执法效能
(一)加强对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各级畜牧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畜牧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肩负起本部门、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体制机制上着手,加强对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主管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本系统畜牧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完善制度,制定配套措施。
(二)继续推进畜牧综合执法工作实践表明,畜牧综合执法在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强化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进一步加大畜牧综合执法力度,以推进畜牧综合执法作为全面加强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理顺执法队伍与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的关系,分清职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措施,抓出成效。
1.以提高认识为前提,全面更新执法观念。畜产品生猪价格过低与饲料成本上升;原料奶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生产成本增加,使奶牛养殖效益下滑。这些成为制约商丘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虽然商丘市加大了依法行政的力度,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畜牧法规体系和成立了畜牧行政执法队伍,但仍存在有法不依、以权代法、干预执法的问题,妨碍了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此,全市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畜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畜牧资源的优化配置,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确保畜牧资源能够持续利用和养殖业良性运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此,我们应更新执法观念,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执法与服务并行。在加大畜牧行政执法力度的同时,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观念,切实履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义务,做到严格执法与执法服务并举,文明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行。
(2)实体与程序并重。合理的程序规范能够保障行政效能。公正合理的程序不仅是实体正确的保障,而且有利于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是根本,高于一切。必须树立法治观念,真正做到违法必纠,执法必严。
(4)处罚与教育相合。处罚不是目的,通过处罚教育违法行为人和社会公民,树立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畜牧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生。
2.以普法宣传为导向,促进全社会畜牧法制观念增强,预防和减少畜牧违法事件的发生。《畜牧法》的普及宣传教育至关重要,结合商丘市实际,要进一步,加强《畜牧法》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畜牧安全忧患意识和畜牧法制观念,增强执法守法的自觉性,为畜牧行政执法工作制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不仅要在每年一度的“《畜牧法》宣传月”、“315”等期间宣传,还要利用各种媒体及巡回展等形式作宣传。宣传内容要具体。让社会方方面面对畜牧法规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增强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堵住畜牧违法案件的发生,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在法律宣传和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3.以行政执法为重点,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畜牧行政执法是解决畜牧纠纷,处理畜牧兽药违法等案件的必要环节。依法行政,解决畜牧纠纷,查处各类滥用兽药违法案件,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制裁,是畜牧行政执法的关键。按照便于执法,讲究实效的原则,建立执法巡查,蹲点监测,重点案件查处责任等各项制度,确保畜牧违法案件及时得到依法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积极探索畜牧违法案件防控新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查并重的原则,通过制定预案,研究对策,健全机制,构建防控网络,有效防范畜牧疫情事件和突发事件,积极维护社会稳定。近几年,市畜牧主管部门查办了几件假冒伪劣兽药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强力维护了全市的畜牧业发展,让全市各级畜牧行政执法队伍经受了锻炼和考验,提高了他们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执法人员
素质。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加大畜牧行政执法力度的关键。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效果,执法能力是衡量执法队伍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就是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另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利于畜牧监察机构的良性运行与发展;有利于各项职能分工;有利于自我监督。更能促进畜牧行政执法队伍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责任心。
只有加强畜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治性强、作风硬。业务精的畜牧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才能为畜牧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大执法力度 执法要严格、公正、文明,并搞好服务。采取执法检查,专项执法,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有效方式,积极探索加强畜牧行政执法等多种有效措施。在执法中排除各方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按照依法行政新思路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随着畜牧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加快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畜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畜牧行政执法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保障畜牧事业顺利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不断深化,对畜牧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人与社会的关系更加复杂,人与畜产品的关系更加密切,这些都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畜牧工作。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