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GSP认证后监管亟需强化
2011-04-13于宏山东省泰安市畜牧兽医局271000
于宏 (山东省泰安市畜牧兽医局 271000)
兽药GSP认证后监管亟需强化
于宏 (山东省泰安市畜牧兽医局 271000)
兽药GSP又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10年1月4日经农业部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自去年推行认证以来,许多企业按照兽药GSP标准,逐条整改,通过了GSP认证。但是,随着GSP认证工作的开展,在日常监管工程中发现,部分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质量管理工作出现滑坡,质量体系认证几乎成了骨架,规章制度成了形式,加强GSP认证后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已显得更加突出。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兽药GSP实施过程部分人员思想意识淡薄 某些企业把GSP理解为一道生死线,超越者可以继续生存,从此高枕无忧。这些企业只求认证通过,而缺乏长期工作安排,因此一些企业在认证准备工作搞得轰轰烈烈,一旦认证结束,管理就放松,管理标准降低。
1.2 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畅 由于个别企业管理失控,致使质量管理方面很多环节出现问题。如企业计划、评审内容照抄照搬,购进、仓储、养护等环节的记录断连或空缺,制度约束只流于形式,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和员工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员工违背岗位操作程序等等。
1.3 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兼职现象严重 我国目前高级兽药学科方面的人才特别是执业兽医师严重缺乏,又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兽药经营企业留不住或吸收不到高级人才。于是兽药GSP要求质量管理的专职人员担任的一些岗位,往往由企业内的某一业务经理兼任,甚至有的企业出现聘请外部人员挂名兼任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现象。
1.4 个别经营业户转入地下经营,加大了监管难度 随着兽药GSP的实施、兽药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个别无证兽药经营户纷纷转入“地下”继续经营,经营店面设在隐蔽地点,或店户关门经营,进一步增加了监管部门监督执法难度。
2 强化监管的措施与对策
2.1 加大人员培训力度 争取多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特别是兽药质量管理方面的培训等。编印一些兽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经验总结,供基层经营人员参考学习,提高经营质量水平。
2.2 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 尽快编制相关软件,把GSP的管理工作纳入微机化程序管理,把兽药监管工作与信息网络系统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监督执法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兽药经营台账,确保经营、销售的每一批兽药都有据可查,完善兽药追溯体制建设。
2.3 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跟踪监督与日常监管联系起来,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深入企业进行监、帮、促工作。严格按GSP认证标准对其操作程序、岗位人员和记录监督检查,对连锁门店进行重点检查和帮扶,对记录空缺或登记不连续、弄虚作假、人员不到位或操作程序不当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2.4 鼓励推进兽药连锁经营 兽药连锁经营,可以实现市场秩序有效监管。通过对兽药连锁经营采购环节进行监控,能迅速掌控本地区兽药市场动态,能够控制非法兽药流入市场,有效的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兽药连锁经营通过服务标准化、经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规模效益化的现代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不仅可以增强政府对兽药市场的控制力,提高兽药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也便于兽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将假冒伪劣和违禁药品拒之门外。
(2011–07–29)
S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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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733(2011)10-00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