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唐传奇婚恋题材作品中文士的爱情心理
2011-04-13徐守文
徐守文
(贵州大学 人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婚恋题材作品指描写男女两性婚姻、恋爱的作品,唐传奇中这类作品数量最多。张友鹤先生选注的《唐宋传奇选》中,载唐人作品18篇,其中11篇为婚恋题材。[1]查汪辟疆先生校录的《唐人小说》,其正文部分所录68篇中,涉及婚恋内容的占四分之一以上。[2]程国赋先生在论及唐代婚恋小说的嬗变时亦指出:“唐代小说中,婚恋题材的作品最多,成就也最高,其中至少有25部作品在后世出现不同程度的嬗变”。[3]P53这些作品叙写了一个个“凄婉欲绝”(宋·洪迈语)的爱情故事,震撼人心,也最具艺术魅力。因此,唐传奇婚恋题材作品极具认识价值和意义。
一、“文士+娼女”的爱情模式
唐传奇中的婚恋题材作品可谓异彩纷呈,既有带神怪色彩的人狐之恋、人龙之恋、人仙之恋、人鬼之恋,又有源自现实的文士与妓女之恋以及文士的风流艳遇。作品中的男主人公一般都是文士,如王宙、柳毅、韩翊、李章武、张生、李益等,都是走读书习业、科举求仕道路的举子。而女主人公如任氏、柳氏、王氏、崔莺莺、李娃、洞庭龙女、霍小玉等,身份则稍显复杂。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些女子其原型大抵出身低微:柳氏是姬妾,李娃、王氏、霍小玉是娼妓。崔莺莺虽然被假托为高门,陈寅恪先生认为她出身寒门:“惟其非名家之女,舍之而别娶,乃可见谅于时人”。[4]其原型应当是娼妓或寒门女子,不过也是像霍小玉假托为“霍王小女”一样来抬高身价。任氏与龙女虽不是人间女子,然任氏美丽多情、刚强机智,“与其说她是一个狐狸精,倒不如说她是一个出身低贱的娼女更为确切些”[5];龙女虽贵为龙王的女儿,但其家行事多不尊纲常,出家后亦遭婆家虐待,这反映出其形象也是现实生活中门第不高的非士族女子。唐传奇婚恋题材作品中的女主人公身份上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大抵都是娼妓或类似娼妓。由此,我们可以把这一群女性形象都划归于娼女的旗下。这样一来,此类作品中的爱情故事便呈现出“文士+娼女”的模式。
文士属于上层社会,而娼女则出身低微身居下层。这显然是悖于正统的男女关系,是扭曲、畸形的恋爱。这些悖于正统的爱情故事却充满着自由精神,其生成与唐代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有关。
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比较自由的时代,思想较为解放,整个社会洋溢着自由的气息。《周秦行纪》敢于把德宗称为“沈婆儿”,《游仙窟》开始大胆露骨的性描写。这些例子可以说明唐代相对宽松的社会氛围。唐朝皇帝属胡人血统,在婚恋中保留了不少胡人的风俗习惯。唐朝王室,太宗纳弟媳为妃,高宗以父亲宫中才人武媚娘为皇后,玄宗强占儿媳杨玉环。这在当时是有目共睹的,而唐人很少感到奇怪。唐代改嫁、私奔现象十分普遍。[3]P80-81婚恋题材的唐传奇作品描写改嫁、私奔现象不少,柳氏原是李生姬妾,改嫁书生韩翊,并曾一度被蕃将沙叱利霸占;倩娘鬼魂私奔王宙;红拂女私奔李靖于逆旅。此外,唐代青楼文化开始发达,文人游宴狎妓风气盛行。狎妓为婚恋创奇作品提供了素材,游晏的娱宾遣兴为创作提供了动机。文士的爱情对象——娼门女子以其活生生的形象闯入了唐传奇的殿堂。我们可以把上述充满自由风气的社会环境视为“文士+娼女”爱情模式形成的外部因素。
二、对爱情的企盼与悦色的终极目的
尽管我们认为唐代婚恋领域较自由开放,但终究摆脱不了封建礼教的劣根性。唐代非常讲究门第,在唐传奇中,我们经常看到作品主人公不厌其烦地介绍自己祖先的显赫地位。门第观念又主要体现在婚姻关系上,唐代高门士族的婚姻往往是一种政治行为,《霍小玉传》中的李益顺从母意,和“甲族”卢氏结婚便是典型例子。这使得爱情与婚姻相分离,爱情并不作为婚姻考虑的基本要素。唐代文士大多才华横溢、风流倜傥,他们喜欢美色、向往爱情,与娼女的交流几乎成为他们有可能产生爱情唯一的社会活动。于是,这些士人举子们便投向了娼女的怀抱,企盼在那里找寻现实生活中不能遂愿或者有所缺憾的爱情。另一方面,沉沦于娼妓命运的可悲女子,往往怀着觅一有情人的幻想,有着追求真挚爱情的强烈愿望。她们爱得深沉,甚至至死不渝,这无疑使这一爱情模式迸溅出更多美丽火花。
婚恋题材的唐传奇中的爱情是让人艳羡的。然透视这些爱情故事,我们会发现,文士与娼女的爱情大都建立在悦色的基础上,男主人公悦情女主人公,多为其貌所惑。《任氏传》中任氏“容色姝丽”、“郑子见之惊悦”;《柳氏传》中韩翊“仰柳氏之色”;《李章武传》中李章武“于市北街见一妇人甚美”;《霍小玉传》中李益见霍小玉“但觉一室之中,若琼林玉树,互相照曜,转盼精彩射人”;《李娃传》中荥阳公子见李娃“妖姿要眇,绝代未有”;《莺莺传》中张生见莺莺“颜色艳异,光辉动人”。这些都表现出唐代文士重貌好色的心态。因此,文士与娼女的爱情更多是基于文士对色的倾慕。
如果说自由的唐代社会风情是这一爱情模式生成的显性基因,那么潜藏在唐代文士心灵深处的对爱情的企盼与悦色的终极目的则是其形成的隐性基因。
三、理想的女性形态
婚恋题材的唐传奇中,男主人公往往是消极的、软弱的、暗淡的。而相反,女主人公则形象生动、性格鲜明,她们主动、大胆、勇敢,当遇到自己倾心的文士,没有丝毫的扭捏与羞涩。任氏初识郑六时,显得轻佻妖媚,一番对话,两人“相视大笑”(《任氏传》);倩娘鬼魂私奔王宙(《离魂记》);柳氏识人于未遇之时,属意“羁滞贫甚”的韩翊,并再嫁韩翊(《柳氏传》);莺莺自己来到张生寝室,委身于地(《莺莺传》);霍小玉为求短暂幸福不惜委曲求全(《霍小玉传》);龙女遭到柳毅拒婚后,化名卢氏女,终与柳毅结合(《柳毅传》)。她们直陈自己内心的真情实感,显示出主动、大胆、勇敢的品格。现实生活中的女性的感情大都被礼教吞噬了,她们不能爱也不敢爱。这些光辉的娼女形象热烈的爱,让文士体验到爱情的甜美。
这些爱情故事的迷人之处还在于作品中男女公双方所表现的两情相悦。王宙与倩娘“常私感想于寤寐”(《离魂记》);“翊仰柳氏之色,柳氏慕翊才,两情皆获,喜可知也”(《柳氏传》);李章武与王氏“既而两心克谐,情好弥切”(《李章武传》);荥阳生“累眄于娃,娃回眸凝睇,情甚相慕”(《李娃传》)。这里的男女主人公远离了家庭,远离了世俗。他们不为政治联姻,也不为了传宗接代,他们沉浸在两情相悦、极尽欢爱的幸福中。
唐代文士受世俗道德的约束较轻,性情疏狂,但他们依然受到种种自律和外在压抑的束缚。他们倾慕娼女们的漂亮温柔与诚挚热烈,他们企盼两情相悦的爱情。于是,他们试图到非现实或超现实的国度寻求自己理想的婚姻女性。婚恋题材的唐传奇作品的爱情故事均来自于男性视觉,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作者刻意渲染女主人公形象与作品两情相悦境界的呈现,让人感受到的是唐代士人心中理想的女性形象。
四、徘徊在情与理矛盾中的婚恋
唐传奇婚恋题材作品中大都充满着矛盾:一方面,漂亮女性值得追求缠绵爱情为人向往,另一方面,美好的女性与缠绵的爱情因背离正统而遭否定。所以,作品中的爱情故事往往是短暂的或者普遍的悲剧性结局,让人扼腕叹息。
无论悲剧性结局或是少数大团圆结局,婚恋题材的作品中的爱情故事都是让人艳羡的。《任氏传》中任氏对郑六感情真挚,爱上寄人篱下的郑六,终身信守不渝,最后为真爱壮烈牺牲;《李章武传》中王氏爱上李章武,因思念成疾而死,死后仍不忘情,冒着阴司的责罚来与李章武重会;《柳氏传》中柳氏属意“羁滞贫甚”的韩翊,嫁给韩翊后不久分手独居,贫困乏食,遇上战乱,剪发毁形,寄迹尼寺,后虽被蕃将沙叱利强占,历尽苦难,终回到韩翊身边;《柳毅传》中龙女一片痴情等待柳毅,最后假托卢氏嫁给柳毅;《莺莺传》中张生与莺莺书信传情,月夜幽会,如胶似漆,情意绵绵;《李娃传》中李娃不顾一切收留流落街头的荥阳生,晓之道义,帮助他取得功名;《霍小玉传》中霍小玉对李益情深意重,为求短暂幸福,甚至委曲求全;《长恨歌传》中唐明皇思念马嵬坡已死的杨贵妃,成了仙的杨贵妃仍情意切切。这些爱情是如此美好,所以,当听到张生与莺莺相恋之事的文士们“莫不耸异之”,而听到他们最终分手时又“皆为深叹”;李益背信弃义更招致多人的愤慨与批判。
这样美丽动人的爱情却普遍呈现悲剧性结局。陈寅恪先生从“仕”与“婚”的矛盾探其社会根源。他说:“盖唐代社会承南北之旧俗,通以二事评男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4]唐代文士读书习业,科举求仕,热衷仕途,仿佛是时代赋予他们的使命。当爱情遭遇功名前途时,他们陷入了情与理的矛盾中。一方面,他们向往和追求爱情,但同时又意识到封建礼教的极大约束。徘徊之后,文士们往往会放弃爱情,选择功名。于是,他们对风流艳事偶一为之,但不沉溺其中,最终以礼法为旨归。张生抛弃了崔莺莺,李益抛弃了霍小玉。张生的“忍情”之说,在当时被人许以“善补过”。即使大团圆结局的《李娃传》也是李娃帮助荥阳生取得功名才实现其圆满。因此,唐代文士对待漂亮的娼女和美丽的爱情最终没有逃离赏玩的藩篱。
唐传奇婚恋题材作品中文士与娼女的爱情显现的是唐代上流社会文士们非正统的男女关系,是畸形的爱情。因此,它固然美好,却是虚幻的。透过这一个个爱情故事,我们能感受到文士的心灵,他们追慕风流,企盼爱情,向往两情相悦,然囿于封建礼教,他们又不得不“发乎情,止乎礼”。所以我们可以说,唐传奇婚恋题材作品不仅是唐代文士爱情心理的折射与积淀,也是他们对于爱情的困惑与反思。
[参考文献]
[1] 张友鹤. 唐宋传奇选[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
[2] 贾名党. 中唐婚恋传奇悲剧成因考[J]. 晋中学院学报,2007(2).
[3] 程国赋. 唐代小说嬗变研究[M].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 53.
[4] 陈寅恪. 元白诗笺证稿[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76.
[5] 胡继琼. 中国古代小说流变刍论[M]. 贵阳:贵州大学出版社,2007: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