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犯罪的社会学解析及教育对策
2011-04-12黄晶晶乔中国
黄晶晶,乔中国
(太原科技大学人文社科系,山西 太原 030024)
大学生犯罪的社会学解析及教育对策
黄晶晶,乔中国*
(太原科技大学人文社科系,山西 太原 030024)
引起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很多,从社会控制手段即组织控制、制度控制和文化控制的角度能解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并就此提出相应的教育预防对策。
大学生;违法犯罪;社会控制
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日益增多。据有关调查和资料显示,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青少年违法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年来占到了刑事违法犯罪的80%,而其中大学生违法犯罪也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17%。[1]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和人数从1999年开始上升。2001年比1999年增加了54.15%,从2005年至2007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率增长在18%以上。[2]对于大学生犯罪原因的分析,大部分学者都是从社会、学校、家庭、大学生自身四方面来研究的,本文将从社会控制的理论体系来研究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教育预防对策。
社会控制最早是由美国社会学家罗斯(E.A.Ross)在其1901年出版的《社会控制》一书中提出来的。一般来说,广义的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体系运用社会规范以及与之相应的手段和方式,对社会成员(包括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及社会组织)的社会行为及价值观念进行指导和约束,对各类社会关系进行调节和制约的过程。狭义的社会控制是指对社会越轨者施以社会惩罚和重新教育的过程。社会学研究一般在广义上使用社会控制这一概念。[3]本文也是指广义上的社会控制。
社会控制体系是一个系统,是通过社会的组织、制度、文化等控制手段,及社会控制的决策、实施、监控和反馈等过程的运转来实现的。从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情况来看,对大学生的行为控制起主要作用的社会控制手段主要有:组织控制手段中的组织规章即校规校纪;制度控制手段中的政策、法律;文化控制手段中的信仰信念和道德。本文也将从这几方面解析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一、组织控制与大学生犯罪
各高校都有自己的组织规章制度,也都有一套完备的学生手册。新生一入学,都会拿到本校的学生手册,大学学生管理也主要依据大学的学生手册,但主要强调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近几年来,各高校在加强学生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从大学生的犯罪现状可以看出,大学生犯罪问题依然突出,尤其是大学生犯罪案件的案发地点主要集中在校园内这一状况,更是从侧面反映出高校校规校纪控制松弛、高校校园管理存在漏洞、学生管理弱化。
校规校纪要求严格,如对考试作弊、夜不归宿、违法犯罪等,许多学校都规定了要进行警告、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等处罚措施,对学生的各种行为明文规定,细致入微,但在执行上不到位。如广东大学生陈某的经历就印证了这一点。陈某曾到一所大学偷自行车,被抓住,但保卫部门念及他是大学生就放了他一马。回校后,陈某不思悔改,变本加厉。在广州9所院校串联组织了一个20多人的偷车团伙,两个多月内偷车70多辆,最后被公安机关拘留。[4]假如第一次发现陈某的不轨行为,学校保卫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能够就此行为进行认真处理和教育,帮助陈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及其后果,令其在思想认识上对自己有个正确的修正,那么陈某也不至于因此自毁前程,锒铛入狱。
二、制度控制与大学生犯罪
制度控制手段是指以全社会的名义颁布的行为准则,对所有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行为进行调节与制约的方式,其具体形式有政权和法律。其中,这两种形式在调节大学生的行为上起着重要作用。
(一)政策对大学生的控制 首先,政策对大学生的控制具有滞后性。针对大学生管理的政策引导方面,一般都是大学生管理上某些问题特别突出时,才会有相应的政策引导。这种政策引导带有明显的滞后性,缺乏预见性。如,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即中央16号文件。《意见》明确指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还不够适应,存在不少薄弱环节。[5]表明政策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调控,是在发现问题的形势下提出来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
其次,政策实施上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导性。如政府本着发展、重视人才的目的,对大学生的就业情况,一直关注并积极付诸行动。国家出台就业引导政策,是为了减轻大学生就业压力,并不是鼓励大学生集中求职于某一行业。但由于职业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差异和多元化,政府的这种宏观政策对大学生的就业引导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误导,不是很成功。多数大学生依然追求高社会地位、高待遇、高质量等等多种就业条件好的工作。如近几年的公务员等企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几十、几百、甚至上千的大学生报考一个职位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而这种寥寥无几的好工作面对成千上百、上万的大学生竞争者的情况,明确反映了大学生的择业观和就业压力,也反映了政府政策调控及实施上存在的误导性。
(二)法律对大学生的控制 法律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最强约束力的控制手段,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力推行的社会规范体系。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法律具有阶级性、广泛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征。
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间,“大学生行为规范主体现状及教育管理对策研究”课题组从大学生的行为规范整体意识、法律规范意识、道德规范意识和纪律规范意识等四个层面对四川省几所师范学院的大学生的行为规范主体意识现状进行了问卷调查。在守法意识方面,有87%接受调查的学生认为法律、道德和纪律对自己都是必要的;有79.2%的学生认为学校开设的法律和道德教育课程对自己能遵纪守法有一定作用;有23%的学生认为自己有过违法行为。只有10%的学生对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规了解。有57.1%的学生表示,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时最担心的就是被学校给予退学处分。[6]可见,不懂法不是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虽然知法、懂法,甚至也清楚犯罪的后果,但是学生主动了解法律规范、自觉守法的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规范意识不强,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差。大学生的这些行为表明法律对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控制的弱化,部分大学生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因不能够很好地守法、没有良好的法制意识而违法犯罪。例如,金某身为法律硕士,却自认为能钻法律空子,多次实施诈骗行为,最终事情败露,选择了负罪外逃。[7]
三、文化控制与大学生犯罪
文化控制手段是指以人类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创造的、为人类共同遵从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标准对社会成员进行控制的方式。其手段包括:伦理道德、风俗习惯、信仰信念和社会舆论等等,其中对大学生的行为控制起重要影响的文化控制手段主要有信仰信念和道德。
(一)信仰信念对大学生的控制 信仰信念是指人们对某种非现实力量或某种价值体系无限信服和崇尚,甘愿受其支配甚至为之献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给大学生的思想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等问题。
有课题组对12所高校6000名大学生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大学生在政治信仰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1.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认识模糊。调查发现,由于大学生中存在的信仰多元化,导致了部分大学生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思想认识模糊。2.入党动机功利化倾象。调查显示,因信仰马克思主义而入党的大学生的比例偏低,仅有18.4%和16.4%的大学生选择“信仰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为他人和社会多做贡献”。不少大学生入党动机功利化倾向明显,入党是为了提高身份地位,更好地找工作。36.9%的大学生选择“提高身份地位,让自己在就业中具有更完备的条件”,8.7%的大学生“随大流,跟风”,3.0%的大学生“不了解”。不少大学生坦言入党是为了借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共产党员称号为自己的发展捞点资本。此外,部分大学生片面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问题,盲目追求西方的议会、政党、选举等政治制度,对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缺乏信心乃至否定。[8]调查发现,有38.7%的大学生认为信仰对他们很重要,53%的大学生明确表示他们需要信仰,但是自称“有信仰”的占全体被调查人数的26.3%,“没有明确信仰”的占42.1%。[9]
以上数据显示一些大学生的信仰存在着严重偏差。信仰是一种精神寄托和精神力量,信仰上的偏差,使有的大学生不能够很好的坚信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没有明确的精神支撑和精神家园,面对信仰等精神迷茫问题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反而选择错误的信仰或行为来应对。一些大学生在现实生活里只看到短期利益和功利性的一面,忽视个人精神素质修养,没有坚定明确的信仰,只是一味信奉利益、信奉个人主义等等。这些信仰上、精神上存在着严重偏差问题的大学生,面对一些不法诱惑时,抵抗力差,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道德对大学生的控制 道德是调整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善恶为评价标注,依靠个人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系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从总体上看,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主流是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但由于受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也有部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低劣,加入坑蒙拐骗偷的行列。各高校每年都会有几起打架斗殴、盗窃、诈骗、赌博、性犯罪等违法事件发生,而参与其中的大都是大学生个体或团体。
有学者通过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现状,认为八成以上的大学生同意“个人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更好地得到发展”,认为要“在创业中实现人生理想”,并高度认同“诚信”“文明”等现代性道德品质,九成的学生认同“诚信受益”的观点,九成以上的学生明确反对“铺张浪费”“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论文买卖”等现象。大学生对自身的“集体观念”“心理素质”“奉献精神”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的认可度普遍不高,均在30%左右;近50%的学生认为当前大学生“诚信意识”较弱。[10]2004年的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学生对“婚前性行为”(49.2%)“逃课”(26.9%)“语言行为不文明”(11.3%)等现象表示“赞成”或“无所谓”。[11]虽然他们对许多“观点”和“准则”有较高的认同度,但在具体行为上却有较大的反差,“知行不一”是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现状反映出当前思想道德对大学生的控制弱化,不利于大学生从思想上、观念上增强自己的道德抵抗力、免疫力,所以在遇到容易击溃道德防线的事或物时,极易诱发大学生道德败坏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如2002年暑假,哈尔滨某大学学生张某、王某为外出旅游,从制贩假证人手中买来2个假学生证,购得半价车票,随即发觉制贩假学生证“销路好”、“赚钱快”,于是,干起来制造假学生证的犯罪勾当。2003年暑假,被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站货场派出所抓获。[12]本案中,大学生王某、张某尝试了一次假学生证带来的利益,这点薄利就冲破了他们的道德防线,诱惑、“启发”他们从事了制造假学生证的犯罪勾当。他们这样为了赚钱,不择手段,不仅仅污染了社会诚信,更是败坏了大学生的道德形象,反映了道德对一些大学生控制作用的弱化。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教育对策
(一)正确发挥政府功能,加强政府对大学生的控制影响力 政府作为政权的具体表现形式,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是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机构,它具有积极和消极两种职能。英国哲学家罗素就曾经指出过,“政府,从它存在的最初时代起就是一直具有两种职能,一个是消极的职能,一个是积极的职能。它的消极职能是防止个人的暴力行为,保护生命和财产,制定刑法和保证它的实施。但是,除此之外它还有一个积极的目的,即有助于实现被认为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普遍的愿望。”[13]可见,政府是以全社会的名义出现的,应该正确的运用其层级控制的方式,适度地控制其全体社会成员,树立政府、法律在全社会成员中的威信和权威,以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威慑力来加强社会控制力度。在发挥其对大学生的管理、就业等宏观导向作用的同时,应该提出具体的步骤和渠道,尽量减少其在前进过程中的客观阻力等弊端。
(二)深化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首先,在家庭法律教育中,作为一家之长的家长的法律行为,是大学生法律学习和实践活动中最生动最有效的行为教程。其次,社会在宣传各种舆论新闻的同时,也应适时适宜的宣传法律,这不仅提高了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接受能力,也是让大学生认识到法律为何物及其现实意义的一条途径。这样不仅有助于增强法律的社会控制力度,也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控制和减少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学生在知法、守法、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指导下,进行学习、生活和娱乐,是从源头上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有效控制手段之一。
(三)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除了加强两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重要性外,更要开发利用更多的校园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和方式。利用各种校园媒介和传播工具,营造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氛围,让大学生在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环境中,潜移默化的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信仰,树立健康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新时期的大学生,经得起金钱、物欲等的不法诱惑,具有较强的道德抵抗力和防御力。
(四)加强高校校规校纪的执行力度,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 为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必须建立严格的适合大学生需要的宿舍管理制度、作息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保卫制度、教学管理秩序、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等并付诸实践。同时,高校在执行校规校纪时,就事论事,按规定进行奖励和惩罚,做到赏罚分明。在按规定管理师生的同时,加入人性化的管理策略。既让师生认识到校规校纪的尊严和威慑力,也体会到高校里的人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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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剑卿〕
Sociology of Crime Comm itting Studentsand Education
HUANG Jing-jing,QIAO Zhong-guo
(Department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Tai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Taiyuan Shanxi,030024)
There are many reasons for students to commit crimes,this articl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control means including organizational control,system control and cultural control to resolve the cause of delinquency students and to make appropriate educational preventivemeasures.
college students;illegal and criminal;social control
G641
A
1674-0882(2011)01-0096-04
2010-10-28
黄晶晶(1982-),女,山西闻喜人,在读硕士生,研究方向:大学生社会问题;*乔中国,教授,通信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