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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规律体系与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2011-04-12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7期
关键词:农民农业农村

舒 展

(福州大学 人文学院,福建福州 350108)

客观规律体系与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舒 展

(福州大学 人文学院,福建福州 350108)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农业的功能和农业生产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进而决定了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必然是现代性与传统性的并存。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遵循客观规律体系。鉴于农业发展方式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的结合,在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不是要完全消灭城乡二元结构,而是要打破传统的不合理的结构,建立和谐共存互促的合理的城乡二元结构;农业发展模式要因地制宜;加强集体经济是农业实现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的前提,培育具有现代意识和创新意识的新型农民。

客观规律体系;发展方式;农业生产的现代性;农业生产的传统性

农业生产活动作为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最基本和原始的形式,其受自然环境、人口资源等的影响也更深刻些。农业经济的研究和探索,既是理论研究,也包括对策探索,因此不仅要揭示经济规律,而且还要联系影响农业生产活动的所有客观存在的规律,包括自然规律、经济规律、人口规律、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生活在内的客观规律体系。遵循客观规律体系,既是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题中应有之义。

一、客观规律体系与发展方式转变之内在联系

(一)关于客观规律体系

社会经济生活是个复杂的有机体。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是经济因素,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因素;但又不仅仅是经济因素,还有自然因素(自然环境、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等)、人口因素、文化因素(教育、科学、文化等),以及政治、法律、思想道德、社会心理因素。这些因素互相交错、互相制约,都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强度不同的影响力或支配力。

如果说基础理论的规范性研究,其研究目的是通过从分析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出发,最后达到揭示客观经济规律的目的。那么作为对策研究,则需要具体地指导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而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是在普遍联系的世界中进行的。因此,对策研究不仅要研究和揭示经济规律,而且还要联系影响人们物质生产活动的所有客观存在的规律,包括自然规律、经济规律、人口规律、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生活的规律等。

根据唯物辩证法之普遍联系的观点,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上述多种规律并不是孤立地发生作用的,而是彼此交错在一起,综合地发挥作用的。在一定条件下,它们的作用力会朝着同一方向发展,形成互相促进的合力;在另外的条件下,它们的作用力又会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形成相互牵制或互相冲突的斥力;在更多情况下,则是合力与斥力并存。这些彼此联系的客观规律,就构成客观规律体系。

(二)客观规律体系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联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三个转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核心的内容,就是要从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和消耗来实现经济增长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变为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的集约型增长方式,包含结构、质量、效益、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等十分丰富的内容。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缘自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条件的变化。未来我国要变经济总量大国为经济人均强国,面临两大难题:一是资源稀缺约束发展,一是收入分配不公影响稳定。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相对越来越短缺,长期实行主要依赖投资和增加物质投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能源和其他资源的消耗增长很快,生态环境恶化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转变传统的增长模式。要突破越来越紧迫的资源困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同时,尊重自然规律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国民经济的深入发展,面临越来越突出的社会收入分配和体制等方面的约束,面临“三农”问题和西部发展问题等难题的考验。我国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初的0.28上升到2007年的0.48,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之比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8:1扩大到2007年的3.33:1。①丛亚平:《收分配四大失衡带来经济社会风险》,《经济参考报》(A08)2010年5月21日。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明显乏力。正是由于长期积累形成的收入分配失衡,导致我国内需不足,被迫严重依赖国外的消费和市场。贫富差距巨大不仅造成内需拉力不足,影响我国的经济安全性和长远发展的潜力,还会导致社会秩序动荡和不满情绪弥漫。要从统筹我国根本长远的发展高度来调整我们目前的收入分配政策,必须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同时,尊重人口规律和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生活的规律。

总的来说,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方式,必须尊重客观规律体系的要求,这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是至关重要的。

二、农业发展方式的现代性与传统性

(一)农业生产的特殊性

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产业,农业除了提供满足人们基本生活品需要外,还承担着经济、社会、环境等多重功能;农业不仅受到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市场条件的影响,还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环境的制约;农业生产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

农业具有三种功能:一是经济功能。农业为人类提供生活必需品,为工业提供原料、为社会提供劳动力。二是社会功能。我国有70%的农村人口,农业的发展,不仅影响影响农民的收入和消费需求增长,影响农民就业和保障,而且影响到全社会的公平和稳定。三是环境功能。农业的环境功能已被写入《21世纪议程》和《罗马宣言和行动计划》等联合国文献中。其环境功能主要是指农业生产在恢复和维系自然生态系统平衡、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历史遗产方面的功能。②李健、史俊通:《农业多功能性与农业投资》,《西北农业林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农业生产具有四大特征:一是基础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尽管在现代社会,农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在下降,但农业在人们的现代消费、工业原料或出口创汇中的作用,却并不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能完全取代的。尽管食品工业相当发达,但其唯一原料是农业提供的动植物产品,提供食物的主要途径不太可能是工业合成食品。二是宏观性。农业生产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保障。粮食安全是经济社会安全的基础,一旦粮食安全出了问题,影响将是全社会的。尽管我国目前连续六年粮食丰收,但粮食供求关系仍处于紧平衡状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粮食需求呈现刚性增长。粮食问题是全局性问题,不是局部问题;是国家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农民要解决的问题。三是对自然的依赖性。农业生产的基本特征是依赖于自然资源。即使现代农业的生产工具、管理技术和耕作制度广泛运用,农业生产依然要受到具体的地貌、土壤和气候的约束。特别是我国处于亚洲东部季风区,地形地貌复杂,自然灾害频发,因此农业又是高风险弱质产业。四是地域性。农业的生产是人们利用自然、改造自然、造福人类的过程。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异性很大,两千多年的农业文明所形成的耕作制度和农业文化习俗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探索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

可见,农业这种多功能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在实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农业的特殊性,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同时,要全面综合地按客观规律体系办事。

(二)农业发展方式的传统性与现代性

上世纪五十年代始,许多发展中国家实施工业化发展战略,认为工业化是发展经济的中心,致力于工业而忽视农业甚至损害农业,认为农业不能对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充其量只能为工业发展提供劳动力、市场和资金。结果在工业实现较高增长率的同时,经济并没有真正得到发展,城市化进程导致农村发展的停滞。也有一些国家,如韩国,城市化并没有带来农村的衰败,在工业化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中,仍然视农业为事关国家安全和根基的战略产业,一方面在农村推广良种和农业先进技术,走农业现代化道路;另一方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实施“新村运动”,把农业发展方式的传统性和现代性较好地结合起来。

本文所指的农业的传统性,并不是指传统农业的特性,而是指既便一国农业已经从传统农业转化为现代农业,也无法越超的界限。包括三个方面的约束条件,即资源约束、需求约束和环境约束。

第一,在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粮食安全食品安全,要以自己的农业作为保障,这是庞大的粮食需求所决定的。尽管随着现代化、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但农业人口不可能在较短的时期内,降低到如发达国家那样的水平,即5%的农业人口。这是粮食需求的边界约束。

第二,由于人口众多,我国人均可耕地面积仅0.087公顷,是世界平均数的1/3,除了少部分省区农用耕地较多,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和农业专业合作化,实现机械化规模经营之外,大部分农村农民,在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条件下,只能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小片承包地,作为生存保障。因此,小规模的传统农业方式仍然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农业生产与生活的常态。这是耕地资源的边界约束。

第三,农业生产具有环境功能。环境不仅包括自然界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的“实物环境”,也包括制度、文化、观念、习俗等构成的“虚拟环境”,因此,从保护农业的实物环境和虚拟环境的价值角度看,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实现现代农业,并不是一概运用现代工业技术和生态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反而是合理保留传统农业的生态和生活环境。

三、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家,农业人口之多,问题之复杂,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能力为它提供一个可以模仿的模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将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舒尔茨的农业理论对于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现代农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他认为,要建立一套适于传统农业改造的制度,从供需两方面为引进现代生产要素创造条件,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①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46页。贺雪峰在其新近出版的《地权的逻辑》中提出,农村是稳定器,是中国现代化的蓄水池,目前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可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具有经济调节和各种社会矛盾缓冲器的作用,中央应该制止各地激进的城市化举措。②贺雪峰:《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这一建立在广泛的农村调研基础上提出的犀利观点,有聋振发聩的作用,与笔者提出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注意传统性与现代性的结合,可谓异工同曲。

(一)因地制宜开展各种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鉴于农业发展方式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的结合,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千差万别,农业发展模式只能因地制宜。

在我国各地已经涌现出的富裕乡村典范中,第一类是工业型新农村,如江苏华西村、山东西霞口村,这样的工业型农业发展模式,远远地跑在农业现代化的前列。它们一般地处经济发达地区,具备区域优势、经济实力和财政支付能力优势,可以以发展乡镇工业为导向,整合农村人力、土地等资源,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共同发展的大趋势。第二类是生态型新农村,就是发挥特有的生态优势,以发展生态型农业为重点,开发利用生态资源,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发展道路。比如北京门头沟爨底下村、浙江衢州廿八都村,保留农村的历史文脉,充分利用当地现有的自然与人文资源,因势利导,大力发展农家休闲娱乐旅游经济。它们较好地实现了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结合,既保持了农村的原有风貌,又有面向市场的现代经济思维。

以上模式,囿于客观条件,不可能大量复制。而第三类即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化形式,是一种较灵活、适应面较广的使农业经营方式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向提高组织化程度转变的农业发展方式,既能促进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又能根据各自农业资源状况和实际,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根据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010年12月13日发布的信息:预计到2010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超过35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约2800万户左右,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林业、植保、技术信息、手工编织、农家乐等农村各个产业,业务活动内容涉及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土肥植保、加工、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

(二)加强集体经济是农业实现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的前提

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用现代物质条件和科学技术装备农业,推进农业机械化,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条件。而大量运用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的前提是社会化大生产下的规模经营。在人多地少的现实国情下,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情况下,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民自愿基础上走专业合作组织实现适当规模经营。强化集体经济,是确保农业走机械化、现代化的基础保障。同时,也只有夯实集体经济的基础,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才能增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形成稳定有保障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十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然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然后并没能使农村走上富裕、农民实现小康、农业走向现代化,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绝大多数农村在执行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只分不统,集体经济缺失的结果。没有了集体经济组织个体进行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让个体农民凭一亩三分地,面对庞大的市场托拉斯,能解决温饱已属不易。在农业面临全球化现代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在平均耕地面积极其有限的情况下,单个农民即使他家粮食亩产再翻一番上去,也不可能使他实现富裕。所以,在集体经济条件下,加大政府和公共积累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基本生存条件,走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化道路,使农民以更强大的面貌,面向市场,才是农民走向富裕的根本保证。

(三)保护乡村

从劳动力资源角度看,农村是工业现代化的劳动力蓄水池,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可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充当经济调节和各种社会矛盾缓冲器的作用。从农业的环境功能来看,农业的存在不仅是物质层面的需要,而且也是文化层面的需求。随着资源、环境、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成为共识,“稻米文化”已被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即稻米生产在防治洪灾、防止土壤被侵蚀、保持地形稳定、涵养水源等方面的功能和价值。农业的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并存,农业的多功能性,以及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边界,都告诉我们,在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不是要完全消灭城乡二元结构,而是要打破传统的不合理的结构,建立和谐共存互促的合理的城乡二元结构。保护乡村,某种含义上就是让部分农村与现代文明在保持距离的同时,仍能充分享受到现代文明的利益保障。非现代农业区的农村居民既以传统生产方式获取生活资源,同时又以政治公民权享有生存基本保障。这依赖于以国家为主责,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公平性是保护农村的关键,也是发挥农业环境功能的前提。突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性障碍,明确界定政府在不同社会保障制度及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措施上的财政责任与监管责任,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内容,直至取消户籍制度。打破将农村居民拒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传统城乡格局,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才能达到逐渐缩小差距、缓解矛盾与冲突的目标,最终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四)教育农民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培育新型农民,不仅是使其掌握农业技术和市场管理经验,这是技能层面的;还需要教育农民,培养其现代意识和创新意识,能走在时代前沿,把握市场信息动态,能觉察时代发展的脉向,是现代意识的新型农民。“各种历史资料都表明,农民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与其耕作的生产率之间存在着有力的正相关关系”。①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36页。新中国历史上一直重视对农民的教育,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颁布的《关于开展农民业余教育的指示》指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民业余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是当前我国文化建设上的重大任务之一。”1979年9月颁布《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提高农民首先是青年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只是这些要求和措施较多地停留在意识形态和德育教育、政治学习、低级文化扫盲和实用技能培训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忽略了对农民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和管理理论教育,更忽视了对其现代理念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将自然经济传统意识下的农民,一下子推向了现代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因此,推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加强农村的文化建设,让科技下乡、文化下乡真正落到实处并行之有效。

F320.1

A

1003-4145[2011]07-0142-04

2011-02-22

舒 展(1967—),女,福州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栾晓平E-mail:luanxiaop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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